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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和意義系列1】 像個孩子,回轉故事力!
2019/02/06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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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喜歡故事的人,相信你也是。也可說連結我們在一起的就是「故事」。所以當我說到「故事」兩字時,你腦中會冒出什麼呢?

 

     想必不是「因信稱義」這樣的抽像概念或理論,而是一個又一個的畫面。有場景、有人物,也有聲光電。而且想起來的故事,多半和我們的感情有些聯系,是會勾起某個回憶、或者因某個人聯想起的一些片段,或者是對我們來說很有意思、也可能很有挑戰的一幕。

  

     故事的最大魅力,就在於瞬間可以把你帶入一個不同的時空,也可能進入不同的角色。如果幸運地,你還掌握了關於這個故事的重要意義,就像鏡像,再回頭看自己的人生時,你便會有了不同的洞見和自我認識。

   

     當然,小孩比較不在乎故事的意義,但是小孩卻很自然地可以活在故事裡面。

     女兒小時有段時候,每天我們叫她起床吃早點之前,都先要問她:「請問你今天是Jasmin(茉莉公主)?還是Cinderalla?(灰姑娘)還是……?」然後我們就要按照她當天的角色來叫她,叫錯了她還不回應,因為她正活在她的故事中。

 

     再回想,我小時候也是一樣。所看過的電影、電視劇或童話故事,全都會在我的世界裡用各種版本一遍遍上演。我媽的襯裙是我黃梅調中的兩只水袖,花園裡的花花草草和我們家養的狗,全都成為故事中的道具。不同角色的對話在腦海裡穿梭,時空根本不受限制,上山下海全不費工夫。

 

     這想必是很多人童年共有的經歷。很少有小孩是一生下來就活在現實中,而非故事裡。這也是為何,我們會視一個終於接受現實的人,說他:「終於長大了!」

 

     然而是否,像個孩子和信仰有些關係呢?要不然主耶穌為何說:「我確實地告訴你們:你們如果不回轉,變得像小孩子一樣,絕不能進入天國。」(18:3) 

 

     是否,「回轉變得像個孩子」,也包括「回轉像孩子和故事的關係」呢?故事是否和我們進入天國也有些關係呢?

     作家盧雲曾寫給他的一個學生說道:

 

    「你的故事,可以讓你更了解上帝的故事。而祂的故事,會讓你的故事更有價值。」

 

     我們是否有可能透過自身的生命故事而更了解神呢?我們的故事,也只有放在神的大故事裡面,才會顯出永恆的價值。

 

     想必神啟示《聖經》,也並非在教導一套系統神學,而是在說一個又一個的故事,陳列出人性的失敗和得勝,哀歌和歡慶。神透過故事啟示祂自己,我們也是透過故事中的想像力和同理心,來和這世界另外一個靈魂連結。

      如果說故事和接收故事的能力,就叫作「故事力」,那麼,上帝在創造人類時就已賦與我們故事力了。這是為何只要給我們一個機會,我們永遠都喜歡看電影、讀小說,追各種電視劇。也都喜歡透過他人故事讓自己進入不同的生命,擁有不同的生命體驗,並重新認識自我、認識這個世界。

 

     然而,這方面卻因後天社會文化的訓練和要求逐漸地被嚴重扼殺!

 

     教會和社會都在扼殺人們的故事力

 

     因著理性主義盛行,使得後天學校和社會的訓練讓我們變得左腦思維,不再輕易地擁有想像力可以入戲。教會裡除了受洗見證,也愈來愈分享不出豐富多層面的信仰見證故事。然而,基督徒是否意識到缺少故事力,對我們最大的影響為何呢?

 

     不只是減少聽道的趣味性而已,缺少故事力會讓我們缺少進入神聖奧秘、與神連結的重要能力。遺憾地,原本應該充滿豐富故事的教會愈來愈缺少故事力。現在的講台,傳遞大多是一點、二點、三點的神學理論或屬靈原則。屬靈知識成為信仰中的王道,有血有肉的屬靈生活故事反而被輕看。

     號稱「牧者中的牧者」畢德生因而說出這樣一段語重心長的話:

 

     「聖經中的一半若不是詩,就是故事。即使是新約的勸誡教義也都嵌入在故事中。他們是對話。如果你試圖在故事之外說話,你會得到八卦,這是沒有靈魂的故事;或插圖,是沒有關系根源的故事摘錄;或是宣傳,它消除了人們的本性,並試圖將他們變成別樣東西;或成為考試卷,它是生活環境之外的抽像知識。聖經並非如此,但我們卻一直這樣處理。讓我最痛苦的是在教堂裡也如此,我們全都如此。語言是關於人類最獨特的事情,我們須要關注它的運作方式。我希望我一生中可以做的事情之一,就是在基督徒社群中,恢復一些小說家或詩人之外,對語言的敬畏。」

 

     此處所說的幫助所有基督徒對語言敬畏,對故事嚮往,其實不只是畢德生在世時的負擔,也是我們創文機構一直在教會文化土壤中努力耕耘的方向。我們所用來描述神和信仰的文字語言,如何可以粗糙不講究呢?豐富立體的信仰,又如何可以被壓扁成為枯干地枝枝條條呢?

 

     教義條文的教導和道成肉身的生命呈現差別在哪?就在於食譜和烤出來的麵包之別。食譜沒有作出來的食物吸引人,也不會讓人想要伸手拿來一嘗。很多時候,很多人飢餓是想要得到面包,但我們給出去的卻是食譜,一大堆的「怎樣做可以得到豐盛的生命」(陳述說教),卻沒有讓他們看到「豐盛的生命是怎麼樣」(描述呈現)

 

     即使是神的話語,若沒有道成肉身的故事呈現,便只停留在文字,而非有血有肉地住在我們中間。


故事,是最有力的教化方式

     

       很少牧者會像畢德生如此地推崇故事,他說牧養他的屬靈師傅不是另外一位牧者,而是一個俄國小說作家──杜思妥耶夫斯基。對天天做教導的人,他更強調不可輕忽故事的教化能力。他說:

 

     「故事不強加於我們的生活;它邀請我們進入它的生活。當我們進入並富有想像力地參與時,我們便會發現自己處於一個更寬敞、更自由、更連貫的世界中。……故事將我們帶入更多、而非更少的現實,擴展視野,提升視覺和洞察力。故事是我們學習什麼是世界,以及成為人類意義的主要手段。難怪一旦我們掌握語言的雛形時,我們就開始索求故事。」


     這個「不強加於我們的生活」,其實就是最有力、也最有效的教化方式。而故事的美麗和力量,便在於故事不只可以反映我們是誰,也可以改變我們是誰。這是為何上帝會用故事來塑造我們的故事。

 

     故事之所以成為我們主要的學習方式,也是因為它讓人不設防,還主動地想要進入。

 

     另外一位我所喜歡的牧師芭芭拉·泰勒(Barbara Brown Taylor)也在她《當上帝沉默的時候》(When God Is Silent) 中說到:

 

     故事和意像都內含大量的沉默,聽進耳裡的感覺不像說教和建議,然而我也相信更有說服力。也許是因為故事創造了一個安靜的空間,可以讓人暫時卸防。一個故事不要求決定,但要求認同。而這就是轉變的開始。

 

     這裡有個關於故事的關鍵詞,就是「認同」。神救贖裡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是主耶穌道成肉身來到我們當中,和我們的罪以及苦難同在,這個「同在」就是「認同」。畢德生說:「上帝和我們認同,這就是轉變的開始。」

 

     同樣地,當我們寫出故事時,讀者在我們的文字中感覺自己被識別、認出,而不孤單。他們會覺得自己的生命被寫出來了。而當他們讀到我們對他們的感受和苦難認同時,他們的生命便有了轉變的可能。

說故事,是基督徒作家贊美的方式

 

     所以,你是一個說故事的人嗎?你知道彼此不斷地分享故事是神的心意嗎?

 

     我們中間很多人也善講或寫故事。不知有沒有想過,神對基督徒作者的托負中也有故事這一項?

 

     美國一位寫過許多小說,也上過美國紐約暢銷榜的牧者作家溫傑林(Walter Wangerin)說:

     「身為作者,我認為我的工作就是在普通的地方尋找神。的確,我相信神就出現在我之外和之前的平常事之中。進行的方式有三種:

 

第一,  在世界上見證神的榮耀,去觀察、尋找,有時對不經意間的發現驚異。

 

第二,  觀察到後,指認、致敬、意識、認識、與之共舞、思考、並投入。在投入後,再歸榮耀與神。(此處一連串的動詞,其實都是詮釋故事意義的過程)

 

 

第三,  牽涉到寫作或許說贊美,是作者的工作。(找到意義後,再尋找可以表述的語言)

 

     所有我們對人世中的觀察,和對神榮耀的見證,都應該寫成故事,那是我們作者贊美神的方式,也是我們的份內工作。

 

     我們寫作的人可以說是天天在和文字打交道,因此要常捫心自問,我們的文字到底是在消費他人的苦難,從而寫出一些榮耀的文章?還是帶著憐憫的眼光,去見證神的榮耀?有沒有可能,讓天堂的聲音也可以透過我們的文字出現呢?

 

     盼望每一位基督徒都可以恢復神所賜的故事力,讓我們傳講值得說的故事,也靠神活出值得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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