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家觀點/提名不過改代理 執政黨與民意開戰
本月五日,立法院代表多數民意,透過合法合憲的民主程序,正式否決了總統提名的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人選徐錫祥。然而,總統府卻在短短兩天後火速下達公文,直接指派甫遭否決的徐錫祥於八日起「代理」檢察總長一職。這種「你不同意,我照樣讓他上大位」的蠻橫,不僅是對立法院的公然挑釁,更是在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基石上,鑿下一個深不見底的黑洞。
在民主的憲政體制中,國家權力始終來自於人民。立法院作為國家最高民意機關,其行使的「人事同意權」絕非執政黨的橡皮圖章,而是替人民嚴格把關、防止專斷獨裁的最後防線。當立法院投下反對票,其背後傳遞的是多數人民對此人選不信任的強烈訊號。
面對民意的反撲,一個具備基本民主素養的政府,理應深切自省並重新尋覓社會最大公約數。然而,現今政府卻選擇了一條最傲慢的捷徑。藉由早在二月將徐調任最高檢主任檢察官的「先期布局」,政府堂而皇之地鑽起《法院組織法》中首長出缺可由內部代理的法律漏洞。這種表面程序合法、卻徹底掏空憲政制衡精神的做法,無異於指著全體人民的鼻子宣告:「你不同意,我照樣讓他上大位!」
檢察總長是全國檢察體系的最高首長,不僅握有統一法律見解與提起非常上訴的尚方寶劍,更是維繫國家司法正義的靈魂人物。其權威與正當性,必須建立在超越黨派的獨立性以及不容置疑的社會公信力之上。
不禁要問,一名已經被最高民意機關明確貼上「不適任」標籤的人選,如今卻依靠行政權的強硬護航,以「代理」之姿坐鎮最高檢察署。未來,當他面臨任何涉及政治敏感、動搖國本的重大貪腐或國安案件時,廣大人民還能相信這把代表國家追訴權的利劍,沒有夾帶一絲一毫的政治私慾嗎?當人民對司法體系的最高首長失去信任,國家法治的崩盤便只在朝夕之間。
更令人不寒而慄的是,總統府的派令中刻意忽略了《法院組織法》所規範的「三個月內重新提出人選」期限,僅含糊記載「代理至新總長產生」。這種企圖透過技術性拖延,創造實質無限期代理的政治算計,形同徹底沒收國會的人事同意權。
今日政府可以為了強推一位檢察總長,不惜與多數民意全面開戰;明日這套無限期代理的惡劣劇本,恐怕將複製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考試院乃至司法院等攸關國家運作的重大機關上。在朝小野大的政治現實下,行政部門的顢頇與挑釁,注定會引爆在野陣營最激烈的杯葛,而最終被迫承擔這場政治惡鬥苦果的,將是無辜的全體台灣人民。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我們必須嚴正提醒執政當局:權力的傲慢是摧毀執政基礎的最快路徑。把國家體制當作政黨角力的玩物,或許能逞一時之快,但留給台灣社會的將是永無寧日的撕裂與無休止的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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