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之亂 資源再利用才是關鍵
土石方之亂持續延燒,主因是內政部國土署今年初起實施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政策,要求土石方清運車輛必須安裝GPS;卻因合法收土資場量能不足,導致土石方無處去。但這也凸顯之前就是因為未管制,才會讓土石方到處亂倒,嚴重汙染環境。然而酒客回不了家,難以責怪是因為警察加強取締酒駕,畢竟喝酒本來就應該找代駕。
遏阻非法當然很重要,可是合法的管道也必須暢通。現在的問題是合法的土資場因容量額滿,無法再容納進場。就算緊急開闢暫置場,意指僅做短期的收容;所以正規土資場要求的規範可以從簡,而且後端必須有去處,而不是永遠堆置在該處。
土資場全名是「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其設立辦法是依據「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既然冠上「資源」的名稱,其核心精神應該是確保土石方資源的妥善處理與循環利用。但事實上,現有的土資場絕大部分都僅有堆置功能,而缺乏資源循環。
國土署與交通部協調後,台北港、台中港等處將可收容總計達幾千萬方的土石方,這是可加速去化的有效措施,也是真正可讓資源發揮利用的做法。
然而即使這些地方可收容大量土石方,也不是一下子就可以全部運過去,而是依工程規畫進度慢慢消化,因此土石方之亂短期內恐不易紓解。
建議必須雙管齊下,除公共工程加速去化外,既有的土資場應增設破碎篩選設施,加強分類處理,而非只有掩埋堆置功能。進場的土石資源經分類後,有極高比例可以回收再利用,可回到營建工程、混凝土廠,或各類建材業者作為生產原料。讓土資場確實發揮土石銀行的土石資源循環利用功能,就可以降低填埋量、增加收納量,並延長土資場的填埋使用年限。
營建業者也必須自己努力,各項營建工程應盡量做到土方平衡,將必須外運處理的土石方降到最低。甚至於營建業應該自行設置暫置場,幾個工地間設法自行達到平衡,而非靠政府來推動設立。業者自設暫置場的好處是,土石方的來源、去處可以自行管控,不必擔心夾雜其他廢棄物。
營建資源數量最龐大,因此其再利用是循環經濟最重要的一環,也是解決土石方之亂的根本之道。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