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聯合報社論/司法政變:擴權打雜質,大法官成毀憲罪人
2025/12/26 07:22
瀏覽6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聯合報社論/司法政變:擴權打雜質,大法官成毀憲罪人

2025-12-26 00:53 
呂太郎(左起)、陳忠五、謝銘洋、蔡彩貞、尤伯祥等五位大法官,無視程序正義與組織要件,突襲宣判新版憲訴法違憲。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五名大法官遵奉賴清德總統「打掉雜質」意旨,剔除不同意見者,無視程序正義與組織要件,違法宣布《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違憲,遭另外三位大法官直接點名是無效判決。「五人判決」的司法政變,不僅不可能解決當前憲法法庭困境,也無法守護憲法,只是藉突襲又充滿漏洞的論述,擴大司法權、侵害立法權、捍衛行政權,讓原本應在憲政爭議中擔任仲裁者的大法官,反成為麻煩製造者。

橘世代課程平台|陪伴您成為有趣而溫暖的大人
00:00
PreviousPlayNext
Mute
Fullscreen
Copy video url
Play / Pause
Mute / Unmute
Report a problem
Language
Share
Vidverto Player
ADVERTISEMENT

憲法法庭本來應該在國家發生重大憲政爭議時定紛止爭,但五名大法官違反基本法治原則,連《憲訴法》舊制的六人審理門檻都沒達到,且未經辯論、相關機關說明等程序,更獨創排除異議者的罕見總額計算方式,以讓憲法法庭得以運作為由作出違法「五人判決」。不僅遭批評者形容是「偽憲法法庭」,大法官帶頭不守法的效應也持續蔓延;若依「五人判決」的邏輯,另外三名大法官也可同樣以捍衛憲法尊嚴等理由,作成推翻五人見解的憲法判決。

無論依《憲訴法》舊制或新規,五人的組成都不符合憲法法庭的法定最低門檻人數。當程序第一關就存在明顯重大瑕疵,判決的合法性當然通不過基本審查。更嚴重的是,未來各級法院法官能否有樣學樣,想為特定目的或特定人服務時,就排除不同意見的法官評議?結果不僅法治變成人治,更將成為司法遭操控的破口。「五人判決」可預見將對司法體系帶來嚴重惡果。

大法官把自己當成總統與執政黨御林軍的情形,近幾年愈來愈嚴重,從要求死刑判決需各審及法官一致決、對毒品犯減刑規定,到閹割過去大法官主張的國會調查權,大法官積極造法、侵害立法權的案例比比皆是。此次五名大法官在未進行所有合理程序前,突襲判決國會通過的新法違憲,甚至對憲訴新規要求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遭否決後須在兩個月內補提名的規定,也指責立法院違憲。不僅無視總統的提名權與國會的同意權都是憲法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所為的制度設計,更擴大總統不履行提名義務的空間,持續助攻總統走向更專制獨裁,釀更大憲政災難。

憲法增修條文明定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去年底修正的《憲訴法》規定至少十名大法官才能評議審理案件,現有八名大法官對是否遵守已公布生效的新法,兩派意見僵持不下並非始於今日;五名大法官此時執意強行作出違法的無效判決,徒增憲政紛擾,卻無助解決爭端。

過去這一年來,包括八名大法官及法界人士對於如何讓憲法法庭正常運作,有不少討論。但任何憲法機關的權力行使,要合法且有明定的權限,是法治國基本原則。如果未依法定程序、不符法定員額的五名大法官可以任意作成違憲判決,未來甚至可能出現一或二名大法官就可判決國會通過法律違憲的後果。

大法官職權包括:依人民或政府機關聲請就法規範或個案裁判所涉的憲法爭議、總統與副總統的彈劾,以及政黨違憲的解散,作成終局的判斷,對維護國家憲法秩序及保障人民權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大法官守護憲政,不是憑藉自我無限擴大的自由裁量權,恣意侵害立法權;更不該在總統、行政、立法等憲政機關發生衝突時,自行捲入風暴之中,而葬送大法官守護憲法的天職。

五名大法官以不合法的憲法法庭組成、難以被外界接受的理由作成的「判決」,何止自始無效,更因以司法造法手段,架空立法權,維護當權者,破壞憲法權力分立與制衡,讓憲法守護者變成毀憲的罪人。(系列二)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