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憲法法庭的大法官宣告立法院去年底三讀的《憲法訴訟法》修法違憲並說明判決理由時,語調平穩而自信,彷彿外界的所有質疑都只是情緒反應。但大多數民眾卻瀰漫著一種更深的失落感,這是來自對角色錯置的震驚。原本應站在權力的對面,堅守社會公理和公正的大法官,如今卻選擇走向權力核心,並扭曲制度為自身行動背書,此時社會感受到的不是信服,而是一種被背叛的憤怒。
身為社會公認的知識分子精英,大法官的職責在於守護憲法,而非以憲法為工具來擴展自我的權力。大法官本應具備超越黨派、超越個人好惡的風骨,在法律規範下行使令人尊重和公正無私的裁決。但此次5位「判決」《憲訴法》違憲的大法官和另外3位認定判決無效的大法官,卻讓人看見大法官的黑白兩面。
此案爭議問題的核心不在於釋憲人數門檻的高低,而在於司法者是否失去了對程序的敬畏。一個缺乏程序正當性的裁判,即便標榜「守護民主」的正義旗幟,也難以掩蓋其權力傲慢的本質。這不只是法律條文的解讀問題,更是一個知識分子對於人格榮譽與道德防線的棄守。
知識分子的風骨,從來不是站在聚光燈下的政治正確,而是在權力逼近時仍能保持距離。大法官擁有高度專業與制度保障,正因如此,更應展現對權力的警惕。令人遺憾的是,這次所看到的5位大法官,卻是一種向權力靠攏的姿態,急於替當前執政者的政治困境解套,卻忽略了自身應有的節制與對制度的遵守。
當程序被描繪成障礙,當異議被視為不合時宜,實際上反映的是對程序正義失去耐心的焦躁。真正的知識分子,懂得在限制中工作,也願意承擔制度帶來的不便。相反地,選擇改寫規則以方便行使權力,顯示的不是擔當,而是對權力運作的屈服與配合。
更令人不安的是一種自我感覺良好的「使命語言」逐漸浮現,彷彿只要標榜「守護憲政」,任何手段都能被合理化。這種邏輯與知識分子的精神背道而馳,因為知識分子的精神核心正是該懷疑自身立場是否不自覺地成為權力的一部分。
知識分子的風骨,包含承受孤獨、不受壓迫的能力。當政治氛圍要求迅速表態時,真正有風骨的人是願意慢下來,願意說出不受歡迎的提醒。5位大法官本應具備這樣的條件,卻在關鍵時刻選擇順應權力的需要,讓自己成為政治運作的工具,而非節制權力的天平。
民主社會並不害怕爭議,害怕的是所有高位者同時放棄自制。當裁判者開始替權力辯護,甚至與權力形成默契,人民便失去了公理與正義的依靠。法律仍在,卻不受尊重,但那份來自理性與節制的信任,已悄然流失。
這場風波終將成為歷史的一頁,真正被記住的,絕對不是判決內容,而是大法官在權力面前的姿態。當知識分子不再堅持風骨,只剩技術與權威,民主制度如風中殘燭,也少了一根支撐社會信心的脊梁。
未來的解套之路,應該回歸對政治現實的尊重與憲法精神的落實。總統應正視其身為國家領導人的責任,重新提名具備公信力與超然立場的大法官人選。同時大法官們也應該展現其作為知識分子的風骨,主動回歸法治的正軌,而非在錯誤的程序中執意前行。(作者為國立台北商業大學前校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