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是中華民國憲政史上首位遭立法院提案彈劾的總統,雖如外界預料,19日未能得到立委總額三分之二的同意票而無法通過,但立法院在其就任滿兩周年的前一天進行投票,就是要以此舉來規勸賴總統,執政應遵守憲法及尊重多數民意的憲政民主原則。恰巧的是,日前「川習會」後,美國總統川普釋放出不希望「有人走向台獨」及「倚美謀獨」等訊號,逼得賴政府推進的務實台獨政策有了收斂的跡象,也為在野黨發動彈劾案賦予了正當性。

前總統陳水扁在第二任期時曾遭立委三度提出罷免案,同樣也未獲立委總額三分之二的同意票而失敗,看似賴清德總統被彈劾所創下的憲政紀錄還比不上陳水扁。然而,賴上任1年多就遭立委提案彈劾,且彈劾的原因是違法及重大失職,對他的聲望和形象也是一大打擊,但以賴的「鬥雞性格」,他能如在野黨的期望,在自省後改變施政態度嗎 ?

賴清德在就職演說中宣告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互不隸屬」的「兩國」,這已違反《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所建構的兩岸關係法制體系,亦即「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將中華民國領土分成「台灣地區」和「大陸地區」。而在賴清德違憲的政策指示下,民進黨政府進而扭曲《國籍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違法認定陸配仍具有屬於外國的「中國國籍」等措施。

事實上,國與國之間本不存在隸屬與否的問題。賴清德刻意宣告「兩國互不隸屬」,用意只在於把「兩岸」重新定義為「兩國」。

此外,賴總統和卓院長對於立法院議決的法案,甚至於已公布施行的法律,還會以「不副署、不公布、不執行」來對抗,如此違憲、違法的行政專制作為,其實本就構成了彈劾的理由。

民進黨曾有人指出,西方民主國家總統於涉及刑事犯罪時,因總統任期中具有刑事追訴豁免權,所以才須由國會對之提出彈劾。事實上,「彈劾」本為中國古代以來所固有的制度,未必應以西方的impeachment為範本。

賴總統上任以來的違憲政策,立法院多數黨無力遏制,使台灣本島遭遇前所未有的軍事危機,中共也指責賴政府是「倚美謀獨」。而依「川習會」後陸續揭露的訊息,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曾向川普表達反對台獨的強硬立場,川普會後表達對台獨的不滿說法,至少是「認知到」習的感受,暗指美國不會再當賴清德推進務實台獨的靠山。此一效果,更如同習近平提前彈劾了賴清德,而川普也接受此一彈劾案,迫使賴政府必須調整其務實台獨的政策。

制定憲法及法治的真正精神,是要限制及控制政府權力的行使。雖然依目前的國會結構,彈劾賴總統不可能成功,但至少可藉此一程序的進行,在憲政史頁中以「春秋之筆」,記錄下賴總統違憲、違法及濫權等行為。賴清德若希望未來還能在歷史上留下好名聲,應改變心態和作法,才能應對如今內外交迫的局面。

(作者為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