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不對等的貿易協定 慎防因小失大
台美2月12日正式簽署「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記者許正宏/攝影
台美2月12日正式簽署「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對我方的「總體影響」是淨益還是淨損,應並同1月中簽署的「台美投資MOU」一起思考,再從「台、美雙方誰獲利較多」,以及「我與日、韓、歐盟等競爭對手的相對競爭力」是消或長,兩個角度分析,才能得到比較客觀的結果答案。
賴總統表示,我方達成六大目標:對等關稅15%不疊加及232關稅最優惠待遇,提升我國產業國際競爭力;美稻等項目不調降關稅,確保糧食安全及軍工韌性;美牛進口僅開放絞肉及部分內臟以守護國人健康;優化台美經貿體系;雙方合作精進投資審查,對核心關鍵技術有效安全管理,建立可信賴的產業供應鏈;增進雙向投資,確立台美高科技戰略夥伴關係。此說明聽似台美雙方取得雙贏的成果。
但是外媒分析,對等關稅及232優惠,只使台灣在美國市場的競爭,與競爭對手韓、日處於同等地位,美貨幾乎全部獲得零關稅待遇及850億美元的大採購,美方明顯占了上風。美貿易代表葛里爾指出,這項協定將為美國的農、牧、漁民、勞工及製造業創造顯著的出口機會。國際觀點顯然認為美方才是最大的贏家。
持平而論,美方與我方的投資和貿易協定上「抓大放小」,也就是晶片產業鏈赴美大投資(5,000億美元),加上大採購(850億美元)、美貨零關稅(進口值84億美元),以及消除非關稅壁壘等四大方面,賺取了出口增加、投資增加等「超大的利益」。因此美方才願意在對等關稅及232條款關稅優惠的「小小讓利」。
但是,這些讓利只是局部的、將來仍存有變數。例如232條款下各項關稅最優惠待遇,表面上看似美方給我方的紅蘿蔔,其實是和大投資綁在一起的棍子。在對等關稅方面,仍有五分之四的輸美產品仍須課徵,平均關稅雖然表面上為12.33%,但遠高於對等關稅前美國的貿易加權平均關稅稅率2.2%(2023年WTO資料)。豁免對等關稅的還有337項未載明在協定中,未來可能因美方政策變動而調整。
而且,在台灣的貿易加權平均關稅僅1.7%,低於美國的2.2%的不利情勢下,美方對我課徵對等關稅根本就是「不對等」,給予美貨幾乎全部零關稅更是極度不公平。至於促進雙向投資,在美國優先的前提下,我方顯然流於一廂情願,美方來台投資增加有限。但是晶片產業鏈的整體移美大投資,將潛藏技術、人才外流的風險,也對台灣的長期對美出口以及國內投資減少,零關稅和撤除非關稅壁壘將使我對美進口大增。淨出口和投資是經濟成長的兩大引擎,這兩項棄守,台灣付出了不利經濟發展及國家安全的代價。
再論我國與日、韓等競爭對手的競爭力相對消長,雖然表面上透過ART的簽訂,彌補台美未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而比競爭對手國關稅高的劣勢,但是對等關稅降至15%以及232條款最惠國待遇,僅使台灣和日、韓回到相同的競爭地位;實際並未顯著提升我國產業國際競爭力。反而在大投資方面,表面上我大投資耗資5,000億美元,介於日本的5,500億美元和韓國的3,500億美元之間,實際上卻承受比日、韓更超比例的負擔。以2024年的GDP比較,我大投資占GDP比例約63%,遠超過日、韓的30.7%、20.4%,違反比例原則。
最後,貿易協定明載「國防支出至少占國內生產毛額(GDP)的3%」,而日、韓及歐盟的協定均無此條款。而我談判代表卻未將對美鉅額軍購及美方對我服務貿易鉅額順差,作為談判的籌碼,落入任由美方索價的窘境。立法院未來在審議台美對等貿易協定和投資MOU時,應嚴格把關,爭取更對等的條件,以呼應賴總統的「精進對外投資及外來投資審查機制」,目標就是要比賴政府更能確實保障國家安全及經濟產業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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