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憲政主義的發展,台灣自賴清德政府以來,即漸進式地進入黑暗時期,截至行政院長不副署總統擬依憲法公布法案,達至完全漠視憲政主義的黑暗時代。這是號稱民主法治國家的悲哀,亦是國際社會憲政發展史的笑話。面對黑暗如何柳暗花明又一村?則是關注國家憲政發展的重大課題,國人實有非解決不可的法政工程壓力。

基本上誠如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當著美國在台協會代表谷立言所說:「解鈴還是需要繫鈴人」。以下則是野人獻曝供參考:

首先,總統應有保護憲法,實踐憲政的良知良能,能在最短期間以政黨領袖的身分,邀請在野藍白政黨領導人在春節前後喝咖啡,甚至喝春酒。利用此一國人最重「和諧」的時機,規劃馬年國政,迎向具有憲政精神的新世代。相信杯酒可泯冤仇,接下來的問題大家都在憲政軌道上行使法定職權。

其次,總統召集立法院長協商,就立法與行政、司法、監察,乃至考試的不同政策主張進行協商,而且儘量朝五權分立的憲政方向進行協商,避免探討個案,俾立法院長得以暢所欲言。在修憲工程未啟動前,希望五權憲法所架設的國政得以合憲合法的運行。意氣之言,應儘管避免,朝野和諧在此一招。

再其次,就是總統儘快提名尚懸缺的七名司法院大法官人選,司法院憲法法庭的合法運作,絕對需要大法官出庭名額適法。有關大法官人選希望總統由專業考量,兼及人品修養,人選可函請政黨推薦;亦可邀請國內設有法政之大學、司法院推薦,相信願為國服務大有人在。對於五人判決案件,在大法官補齊後,逐案再重新審理,至少過場,相信憲政運作即在一念之間。

當然,行政院長不副署的法案,祇要總統一聲令下,行政院長即可副署公布施行,這不是需要多費口舌的難題。行政院長認為立法院通過的法案不符其意,應該說是不符綠營選舉的規劃,但在朝小野大是事實的立法環境下,藍白合的法案就國人而言,應該都是正面的,藍白合所通過的法案,如果是誤國誤民,相信必為多數國人所唾棄,終將自絕於國人,祇有政治死路一條。因之,行政院長不副署以阻止修正法案之施行絕對不是真理,也不符合行憲的本旨。

總統對於年度預算案甚至國防特別預算案等,一再地呼籲立法院儘快列入議程審議,倒不如責付行政院依法編列預算案,尤其要核實編列國防特別預算案。相信利用春節九天假期加個班,甚至春節後二、三天即可完成,而可在立法院新會期開議之日,即送達立法院列入議程,然後立法院在半個月內完成國防特別預算案審議,年度預算案亦可在一個月內完成三讀。一切的延宕,就解決了。

今後國政事涉人事同意權事項,希望能考量政黨比例,分別函請朝野政黨推薦人選,一如此次中央選舉委員會的推薦方式。事實上,監察院新人事甄補即將啟動,希望能多所參考;至少參考「參議院禮貌」制度,徵詢立法院意見。

這些論述並無任何高明之處,祇是提醒執政當局,有路可走,就得走,必然走得平穩,國人幸甚。

(作者為台灣公共政策學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