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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做羹湯
2009/09/25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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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有的一張在廚房裡所拍的照片。啊﹐三十年前在德州的我真年輕!


洗手做羹湯




在來美當留學生以前﹐我不曾下過廚﹐因為在家裡的時候﹐有媽媽和妹妹張羅一切﹐在學校的時候﹐到自助餐廳或是小吃店﹐就萬事解決。下廚﹐是到了美國以後的事情。

剛到美國的時候﹐是在六月﹐暑期班已開課一個多星期﹐我臨時被分配到大學部的宿舍﹐只好買了學校餐廳的飯票﹐吃了整個暑期的自助餐。

到學校餐廳的最大好處﹐就是不必自己採購和烹煮﹐時間到了就去吃飯﹐吃過了以後﹐也不必洗碗收拾善後。不過﹐到學生餐廳吃飯也不是沒有缺點。第一﹐有什麼可吃﹐由不得您﹔只能有啥吃啥。第二﹐進餐有一定的時間﹐倘若您因故錯過了時間﹐就只能吃閉門羹﹔這點﹐在周末格外讓人感到不便﹐因為我常利用周末稍微多些自由的時間﹐用來寫信寫稿看電視﹐常常凌晨才休息﹐一覺醒來﹐早餐時間已過﹐就等著餐廳在午餐開門吧。第三﹐餐廳雖然是在校園裡﹐總是離宿舍有些距離﹐在炎夏或是寒冬或是大雨傾盆的時候﹐要走到餐廳去吃飯﹐可真是件非常不便的苦差事。

不久﹐我搬到學校的公寓﹐住在八樓。公寓裡除了臥室之外﹐有廚房、客廳和冰箱﹐我就想﹐也許我應該自己在家煮飯做菜了﹐這樣﹐一方面我可以什麼時候想吃就什麼時候吃﹐也不怕外面颳風下雨﹐因為不必走出室外﹐再則我可以想吃什麼就吃什麼(這是理論上可以這麼說﹐實情並非如此﹐因為沒有下過廚的我﹐那有能耐煮自己想吃的食物?)此外﹐自己煮﹐可以省點錢﹐因為水電全由學校供應﹐買菜肉材料自己煮肯定比到餐廳吃便宜(雖然省錢並不是我的主要考量﹐因為當時有高額獎學金﹐扣除註冊費、全學期的飯票錢、以及宿舍款和各種雜支﹐我每個月還可以淨存三百美元以上)。決定自己煮飯做菜﹐實在是為了方便的緣故。

既然決定要自己下廚﹐就有兩點考量。第一﹐研究生功課多壓力大生活緊張﹐能自由支配的時間很有限﹐所以必須利用最短的時間煮好飯菜。第二﹐應該一次多煮﹐存放在冰箱裡﹐隨時取出一些﹐熱一熱就可以吃了。

為了節省在廚房的時間﹐到了超級市場﹐我只買絞肉﹐這樣就不必有切切洗洗的麻煩﹔青菜我買的是洋蔥、洋芹菜和綠花菜﹐因為清洗容易;主食我買的是大包的義大利麵(因為沒有電鍋煮飯)﹐可以煮一大鍋﹐分成好幾餐。

對於未曾下過廚的我來說﹐當然知道電爐要開啟﹐青菜要清洗﹐鍋裡要放油加熱﹐再放肉炒熟﹐加鹽加醬油﹐起鍋然後炒青菜……可是﹐我們老中的通病就是理論說得頭頭是道﹐實際就不一定很通啦。這一天﹐在電腦中心忙得一塌糊塗﹐回到公寓﹐已經深夜十一點多﹐不但是累﹐而且肚子餓得肚皮貼到背心了。我趕緊打開冰箱的冷凍庫﹐取出了絞肉﹐拿出青菜﹐鍋裡放了油﹐電爐開到 High (肚子那麼餓﹐心想火開大了﹐可以煮得快一點)。青菜洗乾淨﹐正在砧板上切﹐鍋上的熱油已經冒煙了。我趕緊撕開碎牛肉的包裝﹐將一大包的絞肉丟進鍋裡﹐繼續切我的青菜。青菜還沒切完﹐我聞到牛肉燒焦的味道。我轉身看我的鍋子﹐只見碎牛肉一片焦黑。我拿筷子去撥動那一大團的牛肉﹐發現除了表層成了焦炭之外﹐裡面全部仍然是冰凍得堅硬如石(經過這次經驗﹐才學了乖﹐知道肉類從冷凍櫃裡拿出來﹐必須先解凍)。Anyway﹐我洗手做羹湯﹐第一次經驗的結果是:整團的絞肉丟進了垃圾桶﹐不但電爐上的鍋子冒煙觸發了大樓起火的警報系統﹐挫折感也氣得我七竅生煙﹐此外﹐我餓得兩腿發軟的倒臥床上﹐也懶得出門覓食了。

經過一番歷練﹐也沒什麼長進。在烹飪方面﹐我既無興趣也沒天份。那麼多年下來﹐煎荷包蛋﹐我是會的啦﹔水煮蛋嗎﹐也難不倒我﹔蒸蛋喔﹐這對於我來說﹐就有一點難度了耶。至於那些五花八門的菜色﹐您就別問我了吧。我一律以不變應萬變。不管是牛肉或是雞肉﹐不論的洋蔥還是胡蘿蔔﹐全部丟在一鍋裡煮。煮﹐我是煮得熟啦﹐常常是過熟。您問我有沒有加調味料?有啊﹐我加入一些許的鹽(一罐可以用好幾年)。醬油?您說醬油?報章雜誌一再報導﹐說現在的醬油都是加了大量會致癌的化學成分﹐我已經多年沒有碰醬油了……現在﹐您總算明白為何我早上吃果菜汁﹐中午吃 trail mix (堅果、花生、葵花仔、葡萄乾…)﹐晚上青菜雞肉湯的緣故了吧?

其實並不想寫洗手做羹湯的心情日記﹐只是受到了挑戰﹐不得不為。話說我這個「年輕的五月」城市批公文不夠勤快的市長﹐承蒙市民們不嫌棄﹐仍然擁戴愛護有加﹐我兩天沒早朝﹐一旦去批公文﹐赫然發現﹐有人為我徵(女)友﹐有人為我招親﹐嚇了我一大跳。看到對我一番美言的文字﹐我不知應該感到汗顏還是自我陶醉?Anyway﹐我被描述得那麼美好﹐那個大姐頭居然質問我能否「洗手做羹湯」?厚﹐問男生這個問題﹐有失厚道喔!不是啦﹐問男生這個問題﹐是有點太那個一點了啦。

我閉目絞盡腦汁﹐想起我還真有一張照片可以證明我也曾在廚房奮鬥過呢。那張照片是我到美國的第二年冬天﹐好友芳慶來訪時﹐為我拍攝的。啊﹐那時我們都好年輕喔。看著照片﹐難免就要感慨惆悵起來呢!

(2009-09-24)



三十年前在德州的照片。我們都曾那麼年輕。




五年八個月前在雪霸國家公園觀霧遊憩區的照片。噫﹐頭髮漸少轉成灰白了。



【附記】

延伸閱讀「友情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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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3) :
3樓. behappy
2009/10/08 07:56
不好吃
好吃的人就會研究如何煮.

我的確是對吃不怎麼講究﹐當然我是更沒有那烹飪的天賦啦。

☆耀星☆2009/10/08 08:10回覆
2樓. ☆耀星☆
2009/10/02 11:04
回覆 Apple
 

真是很有趣的對比﹐不是嗎?同樣的一篇文章﹐在這兒是門可羅雀﹐在城市卻是熱鬧到不行﹐笑聲不斷得看得人頓然年輕了好多歲。嗯﹐我有個好主意﹐我要 redirect 這兒的讀者都點選下面的連結﹐到城市去看看那篇文章的回應﹐大笑一下﹐可以延年益壽﹐也是功德一件。 

洗手做羹湯


1樓. Apple *
2009/09/30 17:17
安靜

這兒好安靜.

同一篇格文在城市裡已鬧翻天了.

Citizen, 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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