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問題:特偵組能否監聽和行政處分立法院長或立法委員?
2013/09/12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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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總統處理王金平涉嫌關說案,遭外界批評違憲。前行政院長謝長廷今(12)日在兩度喊話,既然15日服貿辯論會停辦,何不改個題目,辯論這次關說風波的處理過程是否破壞憲政?
感想:
這的確是個憲政問題。
王金平也有提到。
王金平應該要提出釋憲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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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憲政制度問題,不是一般政治問題。馬英九和謝長廷辯論,沒有太大意義。
不過謝長廷提出這個問題,可見他的思考方式,是從憲政制度來考量。
謝長廷比蘇貞昌格局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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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設計的五權憲法和張君勱的中華民國憲法,和現在實行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憲法加增修條文,在這個問題上,答案可能不一樣。
孫中山的早期思考,監察院是有權監察立法委員的。事實上,考試院也考立法委員。他的五權,是平行的。
行政院屬下的法務部中的特偵組是什麽東西?
他在憲政體系中算老幾?憑什麼?
我覺得這應該要由大法官來釐清。
特偵組的任免、產生方式,應該決定了他的權限範圍。
這是為什麼孫中山把監察權獨立出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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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關五院,或至少是行政權和立法權之間的權力平衡。
立法院長關說司法固然不對,
特偵組可以監聽以及調查立法委員及立法院長嗎?
還是應該要有一個經由立法院和總統共同授權的、類似司法院地位的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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