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家觀點/解構「九二共識內涵」 打破兩岸僵局
台灣藍綠兩黨昨天又為「九二共識」激烈交鋒。賴總統說,如果有人欣然接受九二共識,表示他一定是「中國人」;國民黨則反擊指九二共識和一國兩制無關,亦與統一扯不上邊。以歷史明辨是非,或可找出兩岸解凍的方式。
一九九二年三月,兩岸兩會在北京舉行第一次工作性商談,議題為「海峽兩岸公證書使用」和「開辦海峽兩岸掛號函件遺失查詢及補償」,並沒有討論兩岸政治關係定位;性質是「民間團體」的海基會並根據「國統會」的〈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決議,表述台灣對「一個中國」的立場。
同年三月卅日,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唐樹備表示,要明確海峽兩岸交往中的事務性問題是「中國人的內部事務」,只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認為雙方對堅持一中沒有分歧,亦見之於台灣當局公布的有關文件;大陸方面提出在事務性商談中要雙方表明堅持一中的態度,並不是要與海基會討論一個中國的涵義為何。
同年十月,海協會、海基會在香港會談,圍繞如何在事務性商談中表述「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但沒有就「一個中國原則」簽署協議。畢竟兩會商談不是兩岸政府間的接觸與談判,支撐不了高度政治性議題的協商。
香港會談後的同年十一月三日,海基會去函通知海協會,同意「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十六日,海協會致函海基會「我會擬作口頭表述的要點、函告貴會: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
十七日,台灣陸委會指定海基會副秘書長李慶平舉行記者會稱,台灣方面一貫立場是事務性協商不應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性議題,因此在十月下旬授權海基會法律處處長許惠祐,於香港與海協會商談時,對口頭表述一個中國提出「八項方案」,對方也提出「五項方案」;海協會十一月十六日又提出第六個方案,事實上雙方已對「一個中國」各自有了明確表達。
同年十二月三日,海基會致函海協會:「我方始終認為,兩岸事務性之商談,應與政治性之議題無關,且兩岸對一個中國之涵義,認知顯有不同」。
從上可知,「九二共識」是兩會在一九九二年進行事務性協商時,就「如何以口頭方式表述一個中國」進行的磋商;故海峽兩岸都有闡述權,大陸不宜一味堅持單方定義,應允許台灣作出不同解釋。
如果大陸同意台灣海基會派出代表,與海協會一起研討「九二共識」的涵義,就代表大陸釋出善意;當然,台灣方面也應積極回應。建議海基會應舉行記者會,再次說明海基會於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日致大陸海協會的函電全文,同時提及海協會於同年十一月十六日致海基會的函電內容,並要求兩會共同研討「九二共識」的涵義。
兩會如能根據一九九二年商談的史實及函電內容,一起分析梳理,就是對九二共識進行解構。若兩會形成一致的觀點,甚至可以提出替代名詞。打破兩岸因九二共識形成的僵局,需靠耐心與包容。
(作者為旅加國際法學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