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政府再度以國安為名,推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行政院會拍板將公務員、立委全面納入赴陸許可與揭露機制,表面上展現防禦滲透、維護主權的決心,實則把兩岸交流鎖進行政審查的籠子,不僅侵害國人遷徙自由的基本人權,也明顯存在違憲疑慮,更讓冰封的兩岸關係持續下探,走向兵凶戰危的對立狀態。

藉口國安 侵害基本人權

《憲法》第10條明文保障人民居住與遷徙自由,其內涵不僅是日常生活移動,更包括入出國境的基本權利。任何限制都必須通過《憲法》第23條的嚴格檢驗,包括必要性、比例性與法律明確性。陸委會這次「先全面管制、再談例外」的修法思維將許可制常態化,實質上已讓行政權凌駕人民的基本自由之上,難以自圓其說。

依司法院釋字第558號解釋文,大法官早已明確指出,國家不得以「須經許可」為由全面限制人民入出境與返國自由;《國家安全法》中泛指人民入出境均須許可的規定違反比例原則,侵害基本人權,應停止適用。該號解釋已清楚畫下限制人民入出境權利的憲政紅線,正是今日檢視赴陸全面許可制最直接、也最具說服力的對照。

尤其值得警惕的是,行政院此次通過的修法草案,不僅擴及未涉密人員,更將立法委員納入聯審與事後揭露規範,已非單純的出入境管理,而是對民意代表行動自由的制度性箝制。立法院與行政院本為平行的憲政機關,行政權若可藉審查程序監控民代行程,權力分立勢必遭到侵蝕,民主監督也將在無形中被削弱。

更具政治指向性的是,草案進一步擴大規範「指標性卸任職務人員」,禁止赴陸出席被認定為妨害國家尊嚴的活動。條文設計的矛頭明顯直指前總統馬英九;歷任卸任元首中,唯有馬英九持續以交流路線往返對岸,推動兩岸青年互動與對話。如今賴政府以高度抽象的法律概念加以封堵,難免被質疑是「量身打造」的政治性修法。

陸委會雖強調,赴陸採「許可制」並非禁止赴陸,而是基於風險控管的必要措施,但草案中的懲罰設計已清楚透露威嚇作法,動輒處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能影響月退除給與,是否與實際行為危害性相稱,社會自有公斷。當修法的實際效果是讓人「不敢去、不敢碰、不敢談」,實已偏離風險治理的初衷,轉而製造政治寒蟬效應。

因此,即便賴政府宣稱草案不影響一般民眾,政策訊號也不可能止步於法條適用對象。當公務體系、國會與卸任高層官員全面納管,學界、產業與地方政府勢必跟進自我設限,兩岸交流風險急遽升高,互信卻快速流失。最終受損的不是特定政黨,而是台灣社會整體處理兩岸風險的韌性與彈性。

踰越憲政 兩岸風險升高

在官方互動長期停滯的現實下,甫於上海閉會的雙城論壇,已成為兩岸間少數仍能發揮降溫功能的正式交流平台。無論議題是城市治理、青年互動、觀光商務或防災合作,其核心價值都在於維持對話管道。此刻若以修法全面緊縮赴陸許可與揭露義務,勢必放大政治壓力與寒蟬效應,使兩岸交流止步。

封鎖交流從來不會帶來穩定,缺乏溝通的緊張反而更容易走向誤判與失控。一旦「交流先審查」成為常態,雙城論壇這類承擔降溫角色的地方互動機制,未來極可能先被行政程序審查與政治風險綁手綁腳,逐步走向形式化,最後被迫中斷。

從大罷免大失敗即可看出,多數民意並不希望兩岸持續對撞,而是期待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維持正常交流。遺憾的是,賴總統近來明顯走回「抗中動員」路線,不僅頻頻叫陣在野黨「不知檢討」、拋出「在野獨裁」等語彙,並抹紅國民黨主席鄭麗文可能推展的「鄭習會」。此種由總統帶頭的抹紅操作,只會加速升高兩岸與朝野的雙重對立。

行政院這項修法草案,實質上正是賴總統「抗中保台」路線的延伸,在野黨只要反對,就被扣上親中紅帽,藉以鞏固2026與2028選戰的深綠基本盤。藍白在野黨此刻更應回到憲政高度,從基本人權、權力分立與兩岸風險管理的角度,聯手封殺法案,拒絕讓國安成為封鎖交流、壓縮自由的藉口,才能阻止賴政府一再踰越憲政界線,為台灣帶來不可預知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