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預算僵局下的突破口:設「綠色通道」拒絕政治情勒
賴清德總統(右)25日批評在野黨,稱連人民需要的預算,都可用政治理由阻擋,還有什麼資格再談憲政;行政院長卓榮泰(左)拜託立委多多支持,讓中央政府總預算能順利完成。記者季相儒/攝影
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深陷泥淖,行政、立法兩院的對峙,使體制運作幾近停滯,也加深社會焦慮與對立;「政治失靈」的沉重代價,正由全體國人共同承受。追根究柢,預算風暴的導火線,並非在野陣營的無端杯葛,而是行政院拒絕依法編列預算——本應最受憲法拘束的行政權,反倒成為撼動憲法權力分立原則的根源。
這場預算案審查之爭,其核心始終在於「法治」。立法通過、總統公告生效的法律——無論是原住民禁伐補償、公糧收購價格,抑或警消津貼——若行政院選擇性地忽視,拒絕將法律義務落實為預算安排,就已不再是單純的政策理念分歧,而是行政權對立法權的公然挑戰。在野黨主導的立法院,若在此關鍵環節輕易妥協,逕行審議非法預算,是立法權的自我否定,法律已淪為空文。
不幸之幸在於台灣跟美國不一樣,並不會因預算僵局而面臨政府關門的危機。根據《預算法》,總預算案未能於期限內完成議決,各機關預算之執行,按「馬照跑、舞照跳」原則進行;簡單地說,「該收的稅費照收」、「該發的金錢照發」、「延續中計畫照做」、「必須借的錢照借」,是以政府機關運作得以持續,並不會因預算審議延宕而停擺。
在「馬照跑、舞照跳」原則下,唯有「新增計畫」與「新興資本支出」必須待總預算案完成審議後,方可動支。由於我國中央政府總預算結構高度僵化,這兩類支出占比微小,實際影響有限。以115年度為例,新增計畫與新興資本支出總額約2,036億元(其中近半、約850億元係由國防部主管),在全年度編列歲出金額3兆350億元中,僅占6.71%。
然而,預算終究是施政計畫的具體實現。在野立委若基於法治原則,拒絕審議未依法編列的預算,勢必立刻被貼上「阻礙國家發展」的標籤,承受鋪天蓋地的攻訐與抹黑。
賴總統與卓揆深諳此道,於是一古腦兒搬出癌症新藥基金、擴大癌症篩檢以及地方災防建設等,具有高度情緒渲染效果的預算項目,刻意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使之轉化為道德壓迫的政治籌碼,試圖將預算僵局的全部政治成本,全數轉嫁於在野黨。
面對來自執政黨的政治情緒勒索,在野黨可以靈活運用《預算法》,築起預算審查的防火牆,建立「綠色通道」,順勢掌握政事推動的主控權。《預算法》第54條第2款第1目之但書明訂,在總預算案未能於期限內完成議決時,新增計畫與新興資本支出仍可在原編列額度內,經立法院同意後執行。
據此,國民黨與民眾黨可對於總預算中具有高度社會共識、攸關民生的新興計畫,制定優先推動清單,建立「綠色通道」機制。在野黨可以公開宣告:雖然預算因編製違法而暫緩審議,但對於如藥物、疫苗、通勤月票與災防建設等新增計畫與新興資本支出,基於人民利益考量,先行同意動支。
一旦建立「綠色通道」,執政黨所謂「藍白綁架預算」的指控將不攻自破。當在野黨轉化被動為主動,確保民生計畫優先執行,道德與輿論的攻擊自然失去立足點。
政治不應是此消彼長的零和博奕,也不應成為寸草不生的焦土對決;預算審查更不該淪為政治情緒勒索的修羅場。在野黨的堅持,是為了維護法治;「綠色通道」的提議,則是為了守護民生。靈活運用法律規定,在野黨不僅可以突破道德與輿論的困境,更展現了「嚴審預算、民生優先」的雙重高度與擔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