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總統於行憲紀念日當天,高分貝怒批在野黨卡預算、沒資格談憲政,這話格外刺耳。憲法賦予立委行使審議預算權,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已坦言,大罷免行動時他每周三和總統開會,大罷免大失敗後,改由行政院長卓榮泰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不副署、不執行,如非總統授意,誰敢如此藐視憲政?

賴總統25日指控立法院未在年底前審竣明年度預算,已違反憲法,語氣急切。然而,憲法從未規定「立法院必須於12月31日前完成預算審議」,相關時程僅見於《預算法》,且仍保有彈性。賴總統以錯誤法源壓迫國會,還好意思批判在野黨沒資格談憲政嗎?

這已不是賴總統第一次不尊重憲政。從「更大的民主」、「不是表決多數贏就可以了」,到如今「即席造法」,賴清德屢以政治語言取代法治邏輯。當總統以憲法不存在的條文指責國會失職,憲法便不再是最高規範,而成了權力工具。

何況,藍白質疑預算的關鍵,是因1.25兆國防特別預算的內容空洞,行政院未提出具體、可受監督的採購清單,只要求立法院先行背書,形同一張空白授權書。這不是挺國防,而是逼國會替未知的風險負責。國會嚴審預算是天職,不是杯葛,賴總統將理性監督抹黑為反國防,只是政治話術。

因此,當賴清德質問在野「有何資格談憲政」,國人真正想問的是:一位曾稱「《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的總統,是否願意受憲法節制?當行政、司法都配合執政黨的政治意志運作,國會反成了護憲最後的防線。誰有資格談憲政,恐怕得先檢視誰才是毀憲亂政的元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