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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牋只能用於細事
2026/08/24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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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牋只能用於細事

        日前,立法院院長韓國瑜喊話政院莫要不副署立院三讀法案,其後收到總統府便牋告以行政院對兒少未來帳戶條例不予副署,引發韓院長重話抨擊謂:「執政權再大,都大不過憲法」(註一)。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行政院院長有無權力不副署,輿論與學界自有公論,無須本人評論;但對於總統府以「便牋」給立法院,身為「公文達人」就有加以說明的必要。

        牋,音ㄐㄧㄢ,同「箋」字。《文書處理手冊》列有「箋函」乙種,解釋為:「以個人或單位名義於洽商或回復公務時使用。」按「箋函」的正確寫法,計有:前文、正文、後文三部分,前文包含稱謂、提稱語、啟事敬辭及開頭應酬語4項;後文包含結尾應酬語、結尾敬辭、問候語、署名敬禮、月日、補述6項(註二)。由於箋函有提稱語、應酬語、問候語及相關禮節,用於公務上,被稱為有溫度的公文書。只是,它有上下尊卑的不同用法,稍有不慎,常造成失禮或鬧出笑話。

        便箋(牋),顧名思義就是簡便的箋函,為免箋函的繁瑣,舉凡借書、還物、訪晤、餽贈、稱謝…等細事,可用「便箋」求其簡單而便捷。便箋用語簡明扼要,所有應酬語及客套話均予省略,僅保留稱謂、結尾敬辭、署名敬禮及月日等項。便箋大都派人遞送,或訪問不遇而留交;因此,便箋僅能用在知交及晚輩,對於新交、尊長或重要事物,均以不宜使用。

        總統府及立法院都是重要的憲政機關,法案副不副署也是重要公務,總統府向立法院告知行政院對兒少未來帳戶條例不予副署,而以「便牋」行之,不知是無知,還是故意蔑視立法院。


註一:參見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700945

註二:參閱【箋函的作法】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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