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算馬英九沒有大家講的那麼昏庸,總算他也看到這個由考試院銓敘部搞的新制十八趴(明定在公務人員退休法第32條,是立法院在2010年8月4日,照國民黨黨團所提修正動議條文通過,並自今年1月1日才開始施行),與舊制十八趴(依據舊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所訂定的「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及「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完全相同,肥高官、瘦小民,都是顯然的「不公不義」,都是顯然的違法(舊制十八趴)與違憲(新制十八趴),需要立法院馬上修法解決,一定要訂有排富條款與降低替代率等配套措施,才能降低人民實在忍無可忍的怒火。
我在引用文章:關中領導下的考試院,竟成國家最大亂源! 中也批評過關中這個國家亂源搞的十八趴復辟措施,擇要摘錄於下:
舊制十八趴違法:
這些優惠存款辦法與要點,係由施行細則衍生而來,並沒有直接的法律授權,為逾越授權或無法律授權之違法行政命令。因而,十八趴在法律正當性上,飽受各方的質疑,且參照司法院大法官釋字525號解釋,「經廢止或變更之法規有重大明顯違反上位規範情形,...,其信賴即不值得保護」,對於違法的行政命令,本不能主張信賴保護。
新制十八趴違憲:
『參照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法第32條第1項規定,退撫新制實施前任職年資,依同法第31條或退撫新制實施前原規定標準核發的一次退休金及退撫新制實施前參加公務人員保險年資所領取的養老給付,可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優惠存款。同法第32條第2項規定,兼具退撫新制實施前、後任職年資且支兼領月退休金人員,其退休所得如超過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現職待遇一定百分比,在支兼領之月退休金不作變動前提下,應調整其養老給付辦理優惠儲存金額。同條第5項規定,優惠存款適用對象、辦理條件、期限、利率、利息差額補助等事項,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法定之。
此外,參照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優惠存款利息由受理優惠存款機構按月結付,利率訂為受理優惠存款機構牌告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加百分之五十計算。但最低不得低於年息「百分之十八」。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第3條規定,退休金儲存,除期滿得續存外,其期限定為一年及二年兩種,利息按行政院核定比照受理存款機關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加百分之五十優惠利率計算,但最低不得低於年息「百分之十八」。』
就法律形式上而言,新制十八趴確有法律基礎(公務人員退休法第32條,自今年1月1日開始施行),只是,空有法律形式,這種獨厚特定人士的法律,並不一定就能通過合憲性審查。因為,我國憲法明文規定有「平等原則」(第 7 條(平等權)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國家資源有限,若因其身分類別而過度保護特定團體,造成法律規定或給付行政之不公平對待,除有憲法位階之不得不如此之理由(例如明訂於我國憲法本文或增修條文之對於少數民族之扶助,對於身心障礙者的優待,對於婦女兒童的保護等,法律可以特予照護或優待),更不符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所揭示的「合目的性」、「必要性」、「妥適性」等原則,因此釋憲者皆認為該等法律規定或行政命令為違憲(參釋字485號解釋,「鑒於國家資源有限,有關社會政策之立法,必須考量國家之經濟及財政狀況,依資源有效利用之原則,注意與一般國民間之平等關係,就福利資源為妥善之分配,並應斟酌受益人之財力、收入、家計負擔及須照顧之必要性妥為規定,不得僅以受益人之特定職位或身分作為區別對待之唯一依據 」)。
皆不符信賴保護原則:
舊十八趴規定為沒有法律授權或逾越法律授權的行政命令,當然屬於重大明顯違反上位規範之情形,其信賴不值得保護(參大法官釋字525號解釋及行政程序法第119條);新制十八趴規定,明顯不符大法官釋字485號解釋所明文表示之政府「不得僅以受益人之特定職位或身分作為區別對待之唯一依據 」之憲法解釋,違憲情形至為明顯(違反平等原則與比例原則),如此明顯違憲的法律,本不應發生效力,當然更屬重大明顯違反上位規範之情形,其信賴更不值得保護。
總之,法規是人定的,當然人就可以改它,並沒有不能改的道理。況且,這是「非法」授益處分的撤銷或免除,過去的「額外」恩給措施因情勢變遷,公務員薪資結構調整後,所做的必要調整。而且,加上這個排富條款(以及降低替代率,徹底革除退休高官們竟比其在職時領得更多的荒唐現象),以現在的社會情勢與國民經濟情況來說,更具正當性與必要性,怎麼會不能立法來調整呢?是不是?
而且,公務人員的考績、退休、撫卹、保障等措施,都是明定在公務人員考績、退休、撫卹、保障法裡的明文規定,但我保證過去其中絕對沒有這個十八趴優惠存款利息措施在裡面。新制十八趴,明定在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三十二條,是立法院在2010年八月四日,照國民黨黨團所提修正動議條文「趁機偷渡」通過(這是民進黨黨團當時並未誓死抵制該條文,後來給社會大眾的說法),並自今年一月一日才開始施行,過去的公務人員,怎麼可能是為了這個才來報考的。
更何況,公務員的薪資、俸給、獎金等等,通通都沒變,都還在各自的法律裡,現在的公務員本來就享受了比民間企業更優厚的待遇與更完善的退休保障,就不應該跟人民再要這十八趴的利息,而且那些退休高官更不應該多拿這個。你說僅因這個「非法」(過去)&「違憲」(現在)的十八趴制度的取消,原來要報考公務員的人就因此而會不來報考公務員,實在太也誇張,根本沒人會相信。
過去,這是一個明顯違法的行政處分,來報考的公務員,或者享受過好處的公務員,怎麼可能會對這個優存利息行政措施的「永久存續」有合理期待呢。現在,這是個明顯違憲的法律規定,怎麼會有繼續讓它維持效力的理由?
所以,說來說去,這個東東要去扯信賴保護原則,實在很勉強。更不要說,這個措施根本不符大法官釋字485號解釋所明文表示之政府「不得僅以受益人之特定職位或身分作為區別對待之唯一依據 」之憲法解釋,明顯違憲而無存續之必要了。
請勿將軍公教人員汙名化:
還有,公務人員可以適用十八趴優惠存款利息的,是其在民國84年以前就在職的年資,該年以後的年資或者該年後才就任到職的人都不能適用,所以取消掉或者回復18%,其實都只影響很少人,或者影響也不大,會叫的,其實都是退休的高官們。我的親友有很多人都是軍公教人員,他們(有些也都退休了)全都贊成趕快廢掉這個把他們汙名化的十八趴優惠存款方案。
絕大部分的軍公教人員都是這個想法,他們奉公守法、保家衛國或為人師表一輩子,都有高度自尊,誰願意只為了多領這個不公不義的幾千塊錢利息,在社會上行走就要遭受旁人的冷言冷語或不屑眼光呢?
再說一次,現在這個新制18%既然是訂在法律裡了,立法院就應該再修法,好加上排富條款或照薪等降低或逐年降低利息趴數等,否則就絕對通不過憲法平等原則的檢驗,它絕對是個違憲條文,要趕快廢掉。
馬英九現在說了要修法來改正這不公不義的新制十八趴了,我們等著瞧。
我們都在等著瞧,等著看馬英九這次的十八趴改革,是不是又是個空包彈,只是馬英九曾經說過的又一個騙選票的空話!
若馬政府還不儘速自行改正這明顯違憲措施,建議民進黨應該馬上申請釋憲,好讓國民黨與馬政府極度難堪,讓他們被大法官公然甩耳光。
tel2366 2011/01/12 16:17 留言:
馬政府背信的話
呼籲所有未達65歲的退休公教人員
向馬政府要求回任原職
如果
政府背信修改18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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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無敵帥哥的爹(vchen123) 於 2011-01-12 16:33 回覆:
好呀,你們就出來上街遊行,讓社會大眾來看看到底是哪些人在反對在十八趴這個不公不義的措施上加訂排富條款的。
公務員的薪資、俸給、獎金、退休俸等等,通通都沒變,都還明文規定在各自的法律裡,只是在違法違憲、不公不義的十八趴利息上,加訂排富條款與降低所得替代率(不再讓退休高官們竟然會領得比他們在職時還多),你們上街有正當性嗎?你們抗議有道理嗎?你們不怕人民用雞蛋、石頭與糞便招呼你們嗎?
你們不怕,我卻好替你們擔心耶,真的!良心建議你們頭戴安全帽與身穿雨衣才去上街遊行。你們不聽就算了,反正我建議了,聽不聽在你們。
再講一次,現在的公務員本來就享受了比民間企業更優厚的待遇與更完善的退休保障(不做事,就可以拿至少原來八成以上的薪水一直到死,其配偶還可以領其一半退休俸到其也死亡,你說好不好?完不完善?),就不應該跟人民再要這十八趴的利息,而且那些退休高官更不應該再伸手跟人民多拿這個。是不是?
連這個也要抗議,你們實在太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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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t001 2011/01/13 09:11 留言:
馬英九是變臉魔術家。選票決定他的方向!
不幸的是他的嘍嘍! 一會兒是英雄一會是狗雄。英雄狗雄對他來說都可犧牲。只要他能當選連任! 老實說支那人本來就是奴性重。一切為主子! 但台灣人甘願當支那奴才真可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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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無敵帥哥的爹(vchen123) 於 2011-01-13 09:34 回覆:
你扯到那裏去了? 民選政府當然要人民的選票,不然就下台謝謝收看了。只有獨裁政權才會不顧民意,繼續這種不公不義的制度。
『十八趴這個制度放在現在的社會環境看,卻的確非常不公、不義。大部分領月退俸者的所得替代率已高達七成五到九成多,還要外加優惠利息;而這些優惠利息,卻是由數百萬月薪不到三萬元,退休後即使領勞保年金,所得替代率也只有三成的可憐勞工支持。這種「供養制度」,就如中世紀廣大可憐的農人,要供養少數的地主貴族一樣。社會憤恨之氣,由此而來。』
這個跟你說的奴才論與支那人說,有啥屁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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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自在﹐不觀自也在(是誰觀)(自是誰) 2011/01/13 02:49 留言:
讓我感覺﹐國民黨在演戲
先由國民黨立委上場﹐如果民眾反應不激烈﹐過關
結果民眾反應激烈﹐關中再上場羞辱民眾﹐猶如士大夫羞辱白丁﹐讓民眾自形慚晦﹐過關
哪知台灣民眾臉皮厚﹐不知羞恥﹐還繼續抗議﹐這時再由馬先生出來模頭﹐既可以平民怨﹐又可博得仁君的美名
至於民眾買不買這張戲票﹐我等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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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無敵帥哥的爹(vchen123) 於 2011-01-13 08:20 回覆:
如果是的話,那也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而人民也都覺得他們很欠打。
我等著看這個十八趴改革,排富條款與降低所得替代率,能否真的落實,還是又只是做做樣子,打孩子給別人看,骨子裡啥都沒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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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man888 2011/01/12 21:55 留言:
如果以後沒有人要幹公務員
是否又有人要幹橋政府
對公務員太差..所以沒人要幹
順了姑意--違了嫂意---很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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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無敵帥哥的爹(vchen123) 於 2011-01-13 07:27 回覆:
現在馬英九只是要考試院銓敘部去改正一個違法又違憲的額外恩給措施,不要讓它像原來立法院去年底偷渡通過的版本,那麼的不公不義。
公務人員的原有人事薪資制度與退撫保障規定,都無任何改變!
你認為這樣,會叫做「對公務人員太差」?你認為把十八趴的規定,加上排富條款,或者不讓退休人員領得比他原來薪俸多(我們退休公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高達85%-120%,有些人比在職時領得更多,平均高達100%左右,全世界最高!離譜的高!),這樣就會沒人要來幹公務人員?
你也稍微拜託一下,好嗎?
馬:18趴有違公平 須修法

馬英九總統針對近來十八%所引起的討論高度重視,認為原來的立法顯有漏洞缺陷,與社會大眾對公平正義的期待有相當落差。圖為馬總統十日出席一場會議時致詞的神情。(圖/趙雙傑)
軍公教十八%優存利率持續引發爭議,總統府昨天晚上發出新聞稿表示,馬英九總統針對近來十八%所引起的討論高度重視,認為原來的立法顯有漏洞缺陷,與社會大眾對公平正義的期待有相當落差;總統認為,對於人民有正當性的批評,政府不能置若罔聞,必須通盤檢討與修正相關法令,以符合公平正義的要求。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說,馬總統已於昨晚指示國民黨中央,協調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立即著手推動修法,包括排富條款、替代率等機制都要列入檢討範圍。真正落實當初修法時所揭示的「瘦高官」的公平精神。國民黨也於下一會期主動提案,在最短的期間推動完成修法,以改正所有的缺失,以落實當初修法追求公平正義的宗旨。
對於總統府指示修法,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也表示,黨內很多立委本來就提出這樣的建議,只是目前尚未收到指示與訊息。銓敘部長張哲琛昨天也剛好上政論性節目為十八%辯護,但他同樣未聞要修法的訊息,張哲琛表示,十八%是否廢除或降低,可平心靜氣討論,但不要製造公務員與民眾對立。
國民黨立委朱鳳芝表示,十八%高利率是無法被社會多數人接受,如果政策能朝浮動利率邁進,相信會是社會大眾比較能夠接受的方向。立委邱毅也說,身為執政黨立委,面對改善政策缺陷當然是舉雙手贊成。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則抨擊,國民黨前天才在捍衛十八%,昨天又說要幫公務人員加薪,今天又說要改革十八%,馬英九根本是時而昏君、時而明君,不知道明天他又要說什麼。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管碧玲表示,總統府想要修法,她樂觀其成,但十八%的相關制度規定多只是行政命令,總統府有心要改,逕行修改相關規定即可,這今天就可以做,根本不用修法。
國民黨籍的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呂學樟也抨擊,現在提這個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現在所得替代率早已不是十八%,只有十二到十五%,且有設限,現在都要休會了,要如何處理?
黨內人士透露,原本修法時,行政部門和總統報告修法的精神是「瘦高官、肥小官」,但沒想到真正修法後計算卻發現,有少部分的高官竟然可以收入增加,多出十幾萬的利息,因此,總統認為確實有排富的必要。
社論-考試院長勿陷公務員於不義
2011-01-12 中國時報 【本報訊】
[...]
面對這樣的困境,我們認為必須要以開放對話的方式,來妥善處理,而馬政府也要對亂掀事端的愚蠢官員有所處理。我們的具體建議有以下三項:
一、排富條款:無論當初的制度設計有什麼樣特殊的背景,於今檢視都已不合時宜。我們未必需要當下完全廢止舊制,但最少最少,絕對要加上一則排富條款。對於那些月入豐厚者、名下資產一長串者,或是卸任正副元首等領超高退休俸的人,國家實在沒有必要以人民的稅金去補貼他們的十八%優惠。簡言之,十八%優利必須要立刻加入排富條款。
二、社會對話:任何制度的改革都需要對話,都應避免激烈的民粹,更不該形成階級對立。如前所述,公務人員不該被刻畫為台灣社會的特權階級。十八%的制度確實該改革,但也要聽取所有人的聲音,尋求共識,並找出有效率、有尊嚴的解決方法。
三、官員自處:十八%爭議早在數年前已入土為安,此次爭議完全是考試院發神經惹出來的麻煩。關院長上任年餘,主觀意見強烈卻抓不到重點,不斷在行政中立、考績百分比、十八%等議題製造社會紛爭,謀不定卻擅動,又對外胡亂發言,確實已經符合他自訂的「大嘴巴」要件。考試院長有任期,但民意對於亂舞關刀的反感,卻不受任期拘束。關院長不但該反省自己黨職併計公職年資的正當性,也該思考一下自己的處境了。
總之,公務員待遇的問題並不複雜,但自己提名的考試院長釀成今日的風波,才是馬政府要面對的複雜難題。
18趴爭議 馬:修正「肥高官」的錯誤
軍公教十八%優惠存款引發爭議,馬英九總統昨天表示,他已要求國民黨立院黨團及考試院,在立法院下會期推動修法,把過去「肥高官」的現象修正為「瘦高官」。馬英九強調,他身為總統,不能夠坐視全國公務員的名譽被汙名化,部分政治人物刻意操弄對立,打擊公務員士氣更是不應該。
不過,馬總統的改革宣示,卻在基層軍公教人員引發強烈的反彈聲浪。這股來自藍軍傳統鐵票的壓力,也湧向多數中北部地區選出的國民黨立委,國會辦公室接到的抗議電話此起彼落,有些老榮民講到激動處還潸然淚下。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表示,馬總統並未否定去年銓敘部修法時,想要「瘦高官肥小吏」的原則和努力,但由於修法之後,仍然有少數案例有多領的情況,因此要求國民黨立院黨團修法,「馬總統只是希望補足制度的缺失,把改革做得更徹底!」
馬英九昨天在國民黨中常會上,特別發表他對十八%優惠存款的態度。馬強調,原來的立法會出現疏漏及缺陷,是為了維護信賴保護原則,但也不能對外界具有正當性的批評置若罔聞,所以應該通盤檢討,修正相關法令,以符合社會各界對公平正義的要求。
馬英九表示,十八%是退休公務員在民國八十四年之前依年資可領的優惠存款,民進黨執政時期就存在,當時的改革方式是「肥高官、瘦小吏」,引起非議。銓敘部雖然提出改革方案,但是因為近期利率較低,僅有三分之一的公務員享有十八%,很多人覺得有相對被剝奪感。
馬英九認為,公務員十八%優惠存款是可以檢討的公共政策,合理的意見可以表達,但對於部分政治人物刻意操弄對立,這是不應該的,他身為總統,不能夠坐視全國公務員的士氣被打擊。他表示,雖然民進黨執政時期也曾針對十八趴優惠存款調整,但卻修得更不公義,這次法制化修正了民進黨執政時期的一部分缺失,讓高階官員的優惠存款利息大扣,但經檢討,發現仍有部分高階官員出現利息增加的情形,未能落實當初修法的宗旨,也就是改正民進黨時代「肥高官」的錯誤。
馬英九進一步解釋,他強調排富條款並非屬於社會福利制度的排擠富有者,而是讓高階公務員在未來的退休制度中,只拿到「一定比例」的退休金。總統還指示立法院與考試院盡速研議,在立法院下會期提出修正方案,「該修法就修法,能修辦法就解決就修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