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聽了王清峰願為死刑犯下地獄的言論,看了李家同保證會原諒殺死他的家人之殺人犯的
很高興,今天看了王建煊院長在報紙上的投書,其內容我深表贊同,完全替我了了這樁心事。請各位網友自己過去看。
引用文章: 寬恕是美德… 不能用錯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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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最討厭廢除死刑論者自行占據道德情操的制高點,對於不贊成廢除死刑者,動輒投以"報復心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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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建管處長對於合法申請核發建照的案件,拒絕發照或藉故拖延,通常是要索賄;而王清峰前法
引用文章:法務部長帶頭違法,成何體統?
國家刑罰權的存在,是防止私刑報復所產生的流弊.若刑法
不贊成廢除死刑的人,有許多原因,並非報復心重或比較不
我同意本文大部份的觀點,誠如林東茂師於刑法綜覽中所說:1)生命權必須尊重,所以法院決定判處死刑的過程與辯證必須十分嚴謹,以避免誤判的發生;2)只有動機卑劣的殺人,才會罪無可赦,有處以極刑,將其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3)將死刑犯(或法務部研擬取代死刑之終身監禁犯)像動物一樣長期關到死,剝奪其假釋機會,並不人道。
而且,這些明知無出獄機會的死刑犯/終身監禁犯要如何教化與管理?花納稅人錢把他一輩子關在監獄裡,不給他一個解脫,是何道理?前一陣子,義大利有四十餘名死刑犯聯名請願,請求當局馬上執行死刑,他們不要永久監禁的替代措施,他們實在不想繼續被關在監獄裡了。
引用文章:死刑存廢我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