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在BLOG上提到,由學會於2009年5月發行的「台灣放射線檢查之病人安全流程與作業指引」後,就有某通過JCI評鑑的醫院同仁問到,他們依據該作業規範,只有做Time Out,確認的4個項目是:病人身分、檢查術式名稱、檢查部位、器具設備功能是否完備,不知部位標記(Site marking)是否也需要做?
格主只好去找出該指引並詳讀一番,發現在介入性置管引流之SOP,及活體組織切片作業流程中,確實都有提到Time Out,也確實都沒提及Site Marking的必要性。
依照原始版本(2004)的Universal Protocol(有Joint Commission含JCI等40個以上的學術團體背書),醫院必需規範全院一致的做法,雖在2009年曾修訂過,現在至少對:
*病人身分用不同的兩種方法辨識(2-identifier)
*部位標示(Site marking)及Time Out是絕對必做的查核項目
*要做什麽Procedure或開什麼刀,也是通常會被含在Time Out的查檢表中(Checklist)
*其他Elements也可包括同意書、體位(Position)及使用儀器/器具均備妥等等
根據Angle JF等人,在J Vasc Interv Radiol (2008,2009)發表的Quality Improvement Guidelines,英國的NPSA,美國ACR及www.radiologynursing.org等權威性專業團體的解釋,這些指引可適用在絕大多數的情形,如果不是所有的情形,在任何有左右區分的病灶,務必執行標示。
標示的意義,純粹是要强調擬介入的患側是右或是左,而非實際進入點(下針點)。
有時在術前並未能確認Site of lesion,必需靠術中的影像才能確定位置所在,如心導管等血管攝影檢查或治療即是屬於例外。
所以除非病人拒絕或緊急狀況以外,在放射科介入性檢查室常執行或常聽到的如:
*組織切片檢查(Biopsies)
*插胸管(on chest tube)
*或胸腔穿刺(Thoracentesis)
*椎間盤造影(Discography)
*關節腔注射(Joint injection)
*脊椎成形術(Vertebroplasty)
*腎臟引留管置放(PCN,Percutaneous Nephrostomy Tube Placement)等,均適用Universal Protocol的每一個細節,包括術前在皮膚上標記部位。
看來台灣也是不能只做半套,非跟進不可,請相關者留意,以免再評JCI時中彈。
<延伸閱讀>
*放射科專用的Surgical Safety Check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