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滿三次,換離婚證書一張!
2010/08/19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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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星期天,老公又要出差異國。雖然只是一個星期,但是為什麼偏偏選在這個星期呢?
這絕對有預謀!
連著兩個月出差不同國家,老公笑著說
自己似乎成了公司該部門的〝出差達人〞。
我,
不習慣他出差,更不喜歡他挑這個時間點出差...因為加上這次,他已經連續兩年利用〝出差〞躲過老婆大人~我的生日(去年的閃躲文 ~ 拜老公所賜! ) 。
電話中,我的抱怨成了玩笑...
恐龍說:無三不成禮!既然如此,那我可以開始計畫明年這時段的出差行程囉?
我回答:
好啊!集滿三次,我會送個大獎給你。
恐龍好奇:甚麼大獎
?匾額一幅嗎?
我的回答相當乾脆:集滿三次,換離婚證書一張!
恐龍相當開心:既然妳誠心誠意的回答了,那我可不可以大發慈悲的接受哩?
既然敢開這樣的獎項出來,我也沒再怕的啦!我笑著說:條款內容很簡單,條件只有一條就是你必須得先付出一百億的贍養費供我揮霍。
只聽見恐龍苦惱地回答:那~那~不形同虛設嗎?我哪有那麼多的錢啊!
我只好安慰他:那就辛苦一點賺錢吧!今年生日,我家眾姐妹會幫我過...兩天一夜的露營活動喔!
恐龍的心更鬱卒了
:我都沒去到!
現在換我趾高氣昂了吧!沒關係!我會寫在部落格裡跟遠在美國的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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