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位未定論」解
清末,中國國勢積弱不振,引發列強在華強爭豪奪,那時,美國礙於國勢不如其他列強,佔的便宜不多,美國一直引以為憾,直到韓戰爆發,美國的國勢強大了,機會也來了,爲了圍堵共黨,想趁中共尚未佔領台灣前,要把台灣如同關島那樣收歸己有,爲了有法律依據,遂借著「舊金山和約」而炮製了「台灣地位未定論」。
當時,中共佔領了大陸,國民黨佔領了台灣,美國佔領了日本,1951年,美國在國共二黨未參加的情況下(誰代表中國無法搞定),指示日本出面簽訂「舊金山和約」。「和約」內,只說日本「放棄」台澎西南沙,卻不寫明「歸還」中國。這才引發導致了「台灣地位未定論」。
「台灣地位未定論」的原始用意,是美國為強佔台灣而創立的法律依據,但隨著大陸國勢的強大,美國佔領台灣已不可能,現在,它成了美國希望能對大陸有所制約的政治喊話了,只惜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和任何約束力。
這次美國責令日本駐台人員重提「台灣地位未定論」,目的是給大陸添一點麻煩。但此舉也凸顯了出美國還是日本的主子,日本還得要乖乖的言聽計從。
而台獨也見獵心喜,「台灣地位未定論」雖完全否定台灣主權,卻一直是台獨論的法律依據,這對開口閉口都是主權的蔡英文而言,何所是從?自打嘴巴也無法適從也。
其實,台灣地位從來就不曾有過問題。
台灣在甲午戰爭後的「馬關條約」曾被武力割讓,但抗戰起,中國即宣布廢除一切對日條約,易言之,「馬關條約」已被廢除,台灣割讓已經無效,台灣還是中國的,只是從清中國延續繼承到共和國中國。
只要中國強大了,強過某一臨界點,只要我們宣佈「馬關條約」已被廢除,那些什麼「舊金山和約」「台灣地位未定論」....一切的不平等條約都將終結、都將失效,這如同美國,可以用國內法規範他國一樣,國家強大了就是這樣。
另外,給日規台獨,美國至今仍是日本的主子國,你們視日本為主子,那面對美規台獨,你們豈不矮了一輩,你們如何稱呼?日本是爹,那美國是爺了,美規台獨是爹還是兄弟?
找對主子的學問很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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