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體罰訂配套 拯救沉淪教育
2010/11/23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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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由於不斷發生學生毆打老師事件,有基層教師在網路上發起「拯救沉淪教育」連署,提出零體罰完整配套、反對校園暴力等訴求,爭取教師管教權。
同為教育人員,筆者頗有感觸。以前家訪時,家長總會說「老師您的一句話,比我們千百句話還要有效」、「在學校如果不乖,老師盡量處罰沒有關係」,而孩子在學校犯錯被處罰,回家不敢跟父母講,因為不說還好,一說家長會再修理一次。
因為有了家長的支持,老師管教時較無顧忌,但會嚴守分寸,在家庭與學校的配合下,學生的偏差行為,大多數都能獲得導正。
自教育部立法嚴令禁止體罰後,老師管教學生變得綁手綁腳、動輒得咎,「零體罰」政策似成了學生的保護傘,讓學生有恃無恐,違反校規記過,一段時間後便可銷過,沒有嚇阻作用,犯錯一再給予機會,寬容對待的結果,換來的是更嚴重的事件。
國教司長表示,據問卷調查顯示,國中生未曾被體罰比率,已由九十五年的百分之五十七,進步至九十八年的百分之九十,此一數據可信度多少,大家心知肚明,實施體罰的學校仍不在少數,只是由其他方式取代,而管教嚴格的學校,往往獲得家長的認同,越區送孩子就讀,為什麼會出現這類現象?究其主因,就是家長有不變的信念:「成績不好沒有關係,但絕對不能學壞」。
「零體罰」是正確的方向,但現實與理想畢竟有差距,如果教育部只是制定法令,而沒有完善的配套,美意流於形式,且可能會出現兩種結果,一為真正零體罰,但教師消極管理,縱容或漠視學生,行為偏差學生愈來愈多,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二為教師仍嚴格管教,卻惹禍上身,被家長提告,民事賠償、刑事判刑,工作不保。
試想,如果是有教學熱忱的老師,為了保護自己,最終會選擇那一種方式,答案不言可喻。
(登載於人間福報2010年11月22日投書)
同為教育人員,筆者頗有感觸。以前家訪時,家長總會說「老師您的一句話,比我們千百句話還要有效」、「在學校如果不乖,老師盡量處罰沒有關係」,而孩子在學校犯錯被處罰,回家不敢跟父母講,因為不說還好,一說家長會再修理一次。
因為有了家長的支持,老師管教時較無顧忌,但會嚴守分寸,在家庭與學校的配合下,學生的偏差行為,大多數都能獲得導正。
自教育部立法嚴令禁止體罰後,老師管教學生變得綁手綁腳、動輒得咎,「零體罰」政策似成了學生的保護傘,讓學生有恃無恐,違反校規記過,一段時間後便可銷過,沒有嚇阻作用,犯錯一再給予機會,寬容對待的結果,換來的是更嚴重的事件。
國教司長表示,據問卷調查顯示,國中生未曾被體罰比率,已由九十五年的百分之五十七,進步至九十八年的百分之九十,此一數據可信度多少,大家心知肚明,實施體罰的學校仍不在少數,只是由其他方式取代,而管教嚴格的學校,往往獲得家長的認同,越區送孩子就讀,為什麼會出現這類現象?究其主因,就是家長有不變的信念:「成績不好沒有關係,但絕對不能學壞」。
「零體罰」是正確的方向,但現實與理想畢竟有差距,如果教育部只是制定法令,而沒有完善的配套,美意流於形式,且可能會出現兩種結果,一為真正零體罰,但教師消極管理,縱容或漠視學生,行為偏差學生愈來愈多,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二為教師仍嚴格管教,卻惹禍上身,被家長提告,民事賠償、刑事判刑,工作不保。
試想,如果是有教學熱忱的老師,為了保護自己,最終會選擇那一種方式,答案不言可喻。
(登載於人間福報2010年11月22日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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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6) :
- 6樓. 幸福的白開水2010/11/25 22:28RE:
現代的老師真的很難為,
老師的地位也不如以往受人尊敬,
家長介入太多,
造成學子難以管教。
等真的發生事情,
又說老師放棄了他。
真是無力。。。
- 5樓. kalman2010/11/24 21:21好文推!
最近常見您大作,加油^_^ - 4樓. 曾老師地理命理服務2010/11/24 19:59問題學生與學生問題
我曾經是國中訓導主任.是否要體罰學生.也很感困惑.
有些學生.偏差行為的確很嚴重.當導師的或訓導人員.
在處理"學生問題"之時.都會拿教育專業來處置解決問題.
可是遇到"問題學生"時.校園事件會防不勝防.師生衝突也就難免.
聯絡家長共同來管教.家長也會感到束手無策.老師怎麼辦?
若要達成"零體罰"的訓導目標.
我很贊同訂定配套措施.來"拯救沉淪的教育".
- 3樓. 野口女2010/11/24 15:11讓步
以前有體罰都有老師被砍 現在沒有體罰 一樣有老師被打
所以 還是教育太讓步的問題 以前壓抑學生 現在壓抑老師
但被打的都是老師
最喜歡從折射裡 看你的不小心 - 2樓. shouri2010/11/24 12:46馬上抓進監獄, 不如格殺勿論
壞人殺一個少一個.
消滅台灣的納粹黨-民進黨!
通過族群平等法,強制解散民進黨!

- 1樓.2010/11/23 21:17教育必須民主化
應該在每個學校派駐至少一個警察。
如果學生犯法,就馬上捉進去監獄。
如果,學生沒有犯法,那任何人都無權干涉!
這是民主的最基本的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