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已經太依賴電腦科技運作,所以稍懂電腦的人就很容易被誇大神化?好像有一種人?一個技術門檻?一跨過去就可以為所欲為了?我自己就是一個電腦科技專家了!唐鳳能做到的事情,我應該也都做得到!不只是我目前做影像辨識頗有成績而已(唐鳳就不會),我還是網路科技的專家!我寫的網路程式書都賣了快十年,暢銷到爆了!
那些電影電視上被刻意炒作神化的駭客們,關鍵技術就是可以任意掌控網路世界,那不就是很懂得網路程式技術嗎?如果我可以寫出這種網路程式專書,還普受業界與學界歡迎近十年!你以為我能不能做駭客呢?我的本事當然沒有電影上渲染得那麼誇張,但是如果要刻意做一些違法的事情?是不為也,非不能也!
就像任何生物系或農業系畢業的高材生要在家裡種大麻?技術上當然沒問題的!要我當駭客?即使沒電影中表演的那麼神奇,但是你在新聞中看得到的網路犯罪,如果我願意做想做,總是可以做到的!如果我要找小三,你們一定找不到通聯記錄的!就像當過陸戰隊學過格鬥技的精兵,都可以輕易殺死人的!但是你會因此就隨便殺人嗎?
利用資訊科技輕易擁有大量財富誰不想呢?但是太多局外人沒想過,或是不懂得做這些事情的風險與代價!我曾多次說過:沒有抓不到的駭客,只看你闖得禍夠不夠大?因為在數位世界要藏匿蹤跡是不可能的!你一定會被抓到的!毫無疑問。不要以為那些能犯大案的人比較厲害?其實是比較笨!他們可以靠著一樣的技術過得比一般人有錢還安全!就像我這樣!
就像我常看的警匪偵探節目,四五十年前的連續殺人犯可以連續姦殺甚至分屍數十人,還數十年都抓不到?但是當DNA等等鑑識科技出現之後,這種事情根本就不可能了!你只要犯了一件大案,在現場留下一滴口水,一個指紋,被附近監視器拍到一個影像,全世界都會盯著你了!你連出門買晚餐都不敢了,還能繼續犯案嗎?正常生活都不敢了!變成畏首畏尾的老鼠了?Whats fun for that?
如上新聞中說的,確實有人獲得數十億的意外之財了!你認為他可以不被追蹤逮到嗎?即使可以躲過追緝,如此巨大的財富要爽爽的享用,不會讓人側目嗎?任何高消費一樣會有數位足跡,你敢逍遙自在的用此巨大財富逍遙度日嗎?你敢買豪宅超跑奢華度日嗎?大概只能躲到遠離文明世界的荒島躲著吧?Whats fun for that?
我不是聖人,靠資訊科技賺錢過活就是我的日常,但是很多事情如果考慮到代價,即使你有能力做也一定不會去做的!99%的老公都比老婆強壯,但是會打老婆的老公,比例應該是1%或更少,那些人是笨蛋!因為根本不值得這麼作,也一定無法逃避刑責的!犯罪的人只是以為他們可以逃過被發現,但是時代不同了!你作甚麼事情都不可能不被知道的!別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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