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了孩子的爸媽
2020/11/26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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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刑案匯覽》第四十四章中,敘述了這樣一個案例:
「李增財因子李枝榮屢次行竊,央同外人幫忙,將李枝榮綑住,用鐵斧連毆,致傷二肋。李枝榮喊嚷滾轉。李增財隨即將李枝榮二腳筋割斷,身死。刑部以李增財因子屢次行竊,致使割斷腳筋身死,與非理毆殺不同,從寬免議。」
是甚麼樣的深仇大恨,會忍心把自己十月懷胎、褓抱提攜,辛辛苦苦拉拔大的血緣後代,當作仇人一樣殘殺?
二百年前的李姓狠心爸爸無罪,二百年後的吳姓單親媽媽卻因殺害二名年幼子女被判死刑。
刑度的輕重,是否應因加害人與受害人之關係而有所更易,可受公評。但單以加害者的身分或抓住一項帽子─「社會對單親的歧視」,就重批法官的心態「高高在上」,這個,也可受公評。
「李增財因子李枝榮屢次行竊,央同外人幫忙,將李枝榮綑住,用鐵斧連毆,致傷二肋。李枝榮喊嚷滾轉。李增財隨即將李枝榮二腳筋割斷,身死。刑部以李增財因子屢次行竊,致使割斷腳筋身死,與非理毆殺不同,從寬免議。」
是甚麼樣的深仇大恨,會忍心把自己十月懷胎、褓抱提攜,辛辛苦苦拉拔大的血緣後代,當作仇人一樣殘殺?
二百年前的李姓狠心爸爸無罪,二百年後的吳姓單親媽媽卻因殺害二名年幼子女被判死刑。
刑度的輕重,是否應因加害人與受害人之關係而有所更易,可受公評。但單以加害者的身分或抓住一項帽子─「社會對單親的歧視」,就重批法官的心態「高高在上」,這個,也可受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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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5) :
- 5樓. 寧靜姐2020/11/28 14:23引自沈政男醫生臉書
這是我在蘋果日報的投書。
這案子的判決,很多人都認為太離譜,卻又說不出個所以然,只能訴諸人情義理。
歹勢,讓專業的來!
真的,台灣司法人員對於精神病理與犯罪心理的了解,再一次撞破了我想像中的下限。
起訴前沒有做精神鑑定,到了一審法院似乎有,但新聞稿沒提,判決書也還沒公佈,顯見即使有做,也不被重視。
然後就自己在那麼邊腦補,說什麼怎樣又怎樣,就是如何又如何。
五個字讓你去聞香就好:虎毒不食子。
陳進興,還記得嗎?他對自己的小孩多好?好到比你對小孩更好!
拜託,反社會人格者,對小孩都很好!因為,對小孩好,基本上就是對自己好,這是很簡單的心理學。當然,當他們衝動易怒不耐煩的時候,可能會虐待小孩,但情緒平靜的時候,他們也懂得疼愛小孩。
反社會,anti-social,字面意義很清楚,就是欠缺甚至違背社會性,而什麼是社會性?不就是與人想處、遵守群體規範?
不要再濫用反社會人格幾個字了,不是說殺人不眨眼就是反社會,而是要看本質上是否欠缺同理心與天生反骨、不守規範。
新聞中這類案子屬於次發式慈悲殺人,原發是說小孩健康受損,不忍其受苦,而次發則是小孩好好的,但因為母親不想活了,只好帶走小孩,免得留在世上受苦。
小孩不是大人的財產?小孩會有社福機構幫忙扶養?當母親情緒跌落谷底,腦中被灰色想法占滿,根本不會想到這些勵志常識。 參考參考。我是二十五年精神科醫師資歷,也是台大心理碩士,曾經到高等法院演講給法官們聽。
- 4樓. scchang2020/11/27 14:21
吳姓女子確認孩子都死亡後,用LINE傳訊給前夫,前夫在凌晨3時左右讀取訊息,擔心孩子的安危,立刻衝到汽車旅館,可見前夫還關心她和孩子,她當時應還有別的方法可用。
法官是否想藉此判,讓後來者最後能想想有沒有其他的路可走,而救可能許多後來者的生命?
- 3樓. 蘇信2020/11/27 07:09沒錢請律師?
- 2樓. 安心2020/11/27 01:18判死刑確實不適當。
應該以帶著孩子一起自殺來看待,而不是單純以殺孩子來看待。 - 1樓. 寧靜姐2020/11/26 23:33現在的法官都不懂人情世故,常常亂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