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97.【快樂職場】天后泰勒絲的定價學
2025/07/19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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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Forbes》估計,流行音樂天后泰勒絲(Taylor Swift)的財富淨值已達16億美元。 財富規模超過樂壇前輩碧昂絲(Beyoncé)一倍。 《Forbes》認為泰勒絲是有史以來第一位主要透過音樂創作和表演累積超過10億美元財富的音樂人。 這位年僅35歲的葛萊美獎得主能迅速致富,除歸功自身音樂才華,也因她展現卓越的商業智慧。 她如何透過銷售與定價,達成獲利極大化?(註)
一般歌手,光鮮亮麗,但很少能致富,在2000年以前,音樂產業主要透過銷售實體的專輯唱片獲利。環球、華納、索尼等唱片巨頭獲取了銷售唱片所得的大部份利潤,多數歌手僅能獲得10%~15%。
世紀之交,隨著音樂數位化,分享音樂迅速崛起,導致盜版猖獗,唱片公司與歌星的收入十年內大幅縮減一半。
還好後來,蘋果此時進入流行音樂市場,推出iTunes平台與iPod隨身聽,讓用戶可付費下載音樂,從而掌握數位通路。然而,付費下載模式依然無法有效遏制盜版問題。
到了2006年,源自瑞典的Spotify開創了串流音樂的新商業模式。用戶可免費聆聽,無需盜版。公司以廣告為主要營收來源,也有少部份用戶選擇付費取得無廣告服務。
泰勒絲先後和蘋果及Spotify合作過,她的構想符合差別取價策略:當不同客群對於獲取相同產品或服務有著不同付費意願時,企業可對他們收取不同價格,從而獲得比統一定價更高的利潤。
串流平台,靠流量賺錢,泰勒絲頻繁推出新曲,吸引更高流量。總之,泰勒絲的故事顯示,她靠差別取價而致富,但能進行差別取價的前提,是自身具備競爭優勢,錢不會自己從天上掉下來的。
註:天下雜誌827期,第44~45頁。
//老漁翁2025.07.18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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