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一則年近八旬的老嫗親手悶死兒子(五十多歲的重度身心障礙患者)的案例,由於法官在裁判書中建請總統特赦,因而受到媒體及社會大眾的關注。其實,這個案例只不過是冰山之一角,社會上還有許許多多重度身心障礙疾病患者的家庭,還身處幽暗的角落裡苦苦掙扎,無人聞問。
就來說說我姐姐的故事吧!為求簡明易瞭,我將以條列的方式敘事,還請讀者諒察!
一、姐姐生於1962年,今年63歲,失婚。育有一子,30歲,重度自閉兼智能障礙,無工作能力,亦不知「錢」為何物,生活起居完全需要旁人協助。
二、自2005年起,至2017年先母和先父相繼謝世為止,姐姐還須全職照護年邁雙親。也即,姐姐一人同時照護二老一小,前後長達12年。請試著想像一下,這12年她所承受的「一對三」,還有30年來(接下來漫無盡期)長照自閉兒子的壓力!
三、先母因長期患有精神疾病,為安撫其情緒,和先母同住的先父和姐姐的財產,都不得不全部移轉給先母保管,姐姐亦因此喪失財務自主權。【這部分詳情,請參閱〈也是長照悲歌〉一文:https://blog.udn.com/wangtao/109494984】
四、先父母的共同遺願,是動產全部給姐姐母子二人養老,先父購買(後來移轉先母名下)近五十年屋齡的公寓,則由我繼承(亦即由我負擔稅賦及維修責任之意),且須無償供給姐姐母子居住,不得買賣。基於家人互信,且不知先母尚有其他繼承人的情況下,以上均為口頭約定,沒有留下書面記錄。
五、先母過世之後,我們才意外發現先母另有蘇姓前配偶,1961年離婚,之後雙方斷絕往來逾56年。
六、先母和前配偶的後代(代位繼承人)和先母互不相識,彼此也都不知對方的存在,但「依法」他們就是享有和我們相等份額的繼承權。當然,他們也「依法」積極爭取,對姐姐母子的困境無動於衷。
七、訴訟過程中,法官雖認定先母的角色是總管我們王家財產的「帳房」,但其名下的動產、不動產,全部都依對造之主張,被視為贈與,而非寄託代管,即使是先母瞞著家人自行拿印章過戶轉帳亦然。因此前配偶的後代可以獲得全部財產的應繼分繼承權利。
八、姐姐的重度自閉兒子,依法享有「遺產酌給請求權」。但對造主張他有扣繳憑單,足認其有工作能力,所以不得請求。事實上,扣繳憑單是某自閉症患者收容機構所開立,目的是藉由手作訓練及銷售行為,以減緩病患的心智退化。每年扣繳所得僅一萬多元,尚不足以支應姐姐每月繳給機構的收容費用。而最後,法官以我們無法證明已有召開「親屬會議」,法定程序不完備為由,駁回自閉兒的請求。法院的這項裁定,不僅剝奪了自閉兒的權利,也證明了我國司法之不可信賴。(因為法定程序是完備的!)【這部分詳情,請參閱〈我被法院抄家了〉一文:https://blog.udn.com/wangtao/181576335】
九、姐姐的畢生積蓄,因法院的裁判,再加計利息,有一半必須無條件奉送給那群素昧平生,也無意認親,甚至對姐姐提告刑事的陌生人。【經血緣鑑定,姐姐和我確定是「同母異父」的「半手足」,但對造始終迴避讓姐姐鑑定其是否確屬蘇家血脈。】積蓄的另一半,扣除訴訟期間(長達七年)的生活開銷,也大多繳給法院和律師了。
十、(1)近年來,姐姐的重度自閉兒子,不知何故出現暴力傾向,導致沒有任何機構願意收容(即使可以收容也無力負擔費用),姐姐必須自己全天候看護,不能外出謀生。目前姐姐母子二人無家可住,無錢可用(只有政府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每月約五千元左右),必得仰賴前夫(即自閉兒的父親)接濟,才能勉強度日。然而其前夫已年近七旬,經濟和健康狀況都欠佳,不知還能接濟多久? (2)姐姐曾私下告訴我,在她兒子暴力發作四處打砸東西,她在警察的協助之下好不容易壓制住的時候,曾有幾次動念乾脆順手把這孩子掐死算了。幸好,她的理智線終究沒斷。然而,等哪天日子真的過不下去,或是她已然老到無力壓制這孩子的暴力行為的時候,她還能有其它選擇嗎?
十一、(1)我曾幫姐姐向新北市社會局求助,社工有來了解狀況,但最後還是礙於種種因素,愛莫能助。 (2)我也曾寫信給某家舉辦「孝親獎」的媒體,請他們與其花大錢錦上添花,何如雪中送炭,只要提撥一點資源,就可以真正幫助許多因孝親而實質遭難的人度過難關 ── 不用想也知道,媒體要的只是形象,怎麼可能理會? (3)我也曾將姐姐的現況反映給某家無論全世界任何地方發生災禍,都能立即組織動員救苦救難的慈善基金會,可惜也是人微言輕,對方只是來通電話,就杳無音信了。
社會資源其實好多好多,但是距離姐姐母子卻好遠好遠。
所以,因無法繼續承受長照壓力而弒親的案例,有可能不重演嗎?
我真心祈望不會再度發生,我也相信任何一位有良知的人,也是同樣的想法。
然而……
政府在長照議題上,確實下了不少工夫。但是,真的有對症下藥了嗎?確有紓困需求的弱勢家庭,真的能獲得實質的救助嗎?亟需尋求安置的重度身心障礙患者,政府能夠提供妥適,而且家屬負擔得起的安置和療護嗎?
還是,就讓他們蜷縮在陰暗的角落裡自生自滅,或者等哪天出事了再上新聞?
上了新聞,讓大家嚼嚼舌根,聊做談資,然後,遺忘。
還有,現行老舊僵化的繼承法規,我真的,真的不想再多說了!【這部分詳情,請參閱〈我被抄家故我思 ── 「民法繼承編」修法芻議〉:https://blog.udn.com/wangtao/182090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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