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歐盟關切台灣死刑,我實在很想告訴歐盟,台灣有你見過最善良的人,但是,也有你見過最狠的犯人!歐盟不應該輕忽台灣在法制過程中推動廢死的誠意!至少現階段無法立刻做到!
所以我同意吳院長說的,槍斃的犯人中,哪一個是冤枉的??
台灣當然要廢死!但是,現在台灣適合廢死嗎?這是兩個層次的問題吧?
廢死我認為有幾項條件要配合:
1.警務系統及人員有效率,並且,可以有效制止犯罪人口增加!
比如:抓飆車族時,一定有一套方法可以遏止,讓這些人不會再犯!請問現在警務系統辦的到嗎??
2.犯罪案子審訊及偵辦時,不會有藍法官辦綠犯人或綠法官專辦藍犯人的現象,如果可以改善,或法官水準提升(有收賄法官存在或政治人物的爪牙法官!),那麼可以廢死。
因為司法系統正常時,會減少疏失,也會使誤判因素減至最少!所以,我認為是"上游"工程要先改善,才能談到廢死問題!讓"有錢判生,無錢判死"這句話消失在司法系統!
3.社會福利增加,犯罪傾向減少。
比如:性侵犯,有專門的"解決"需求方式及監控措施,且保障其他婦女安全生活不受侵犯!
4.政治與司法不得攪和在一起!
大家都知道周占春是綠法官(光這點就很奇怪....),也知道另一位審判從嚴的法官,這證明法官存在相當大的問題!這時候廢死,善良的人如何得到保障??
5.提高國民收入包含基本薪資高或接近歐盟水準。減少因財而起的殺意!
6.增加男性禮讓保護婦女的紳士風度及觀念!歐盟或美國當然有這種風氣,台灣有嗎??
增加女性專用空間,增加女性夜歸安全感,最近還聽到一則新聞:新北市的某女性專用停車場被男性佔用,管理員屢勸不聽,還遭三字經對待!
台灣部分男人水準可以讓台灣廢死嗎??那家暴問題呢?因為男性薪資收入不夠,導致家庭失和受到家暴婦女甚至被殺呢?有保障嗎?社會福利有照顧到嗎?
7.廢死聯盟應該拿出台灣與歐盟等國的科學數據比較!
比較社會、政經與福利方面差別有多少!而不是整天喊廢死就可以廢死囉?
我認為比較多的部份是改善檢警司法的中立與公正性!必須讓人民相信檢警無收賄放水、司法判決跟有錢沒錢或藍綠無關!!
再來是社會福利與尊重保護女性的觀念要加強!還有公共設施要加緊改善!別讓人民為了燒烤店或臭豆腐店的味道而打起來或殺人!
還有殘障設施問題....。總之,廢死,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如果生活水準提升到一個程度當然可以廢死!我認為,生活的舒適感或安全感有利於減少犯罪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