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題:神在祂經綸裡的經營-新約職事的工作
第三篇 神工作的七個時代(二)
(2012/01/31AM ,非經講者校閱,僅供複習用)
神和神的經綸
我們面對的是聖經裡最艱難的一個字。在全本聖經中,『神』是個非常難領會的字,但是聖經有許多的描述來說到這一位神,所以還是相當容易就能取用享受了。
但是說到oikonomia,就是神裡面所孕藏的,祂的計畫,祂的目的,我們稱它作「經綸」,而要把這個經綸實行出來叫作「經營」。這個「經綸」和「經營」,在希臘文裡又是同一個字。oikonomia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好不好我們用土話講,神要幹個活,而神有祂的作法。就這麼簡單,神說我要作一件事,這就是祂的經綸;那麼我有我的作法,就是祂的經營了。根據神所要作的,在祂的作法裡,祂把祂所要的作出來了,這就叫作「永遠旨意的成就」。
人總想為大
這不是人想的,因為人生下來就是我為大。英文裡的「我」,永遠沒有小寫。如果有一天有一個人用英文寫I寫小寫了,那可不得了,那就證明文明進步到一個地步,和神的旨意相同了。現在神(God)永遠是大寫,還有我(I)永遠是大寫。人一輩子爭來爭去就是你和神來爭誰為大。你們也許非常吃驚,我什麼時候跟神爭過,我告訴你,神要幹一套,你也想幹一套。神說我有我的經綸裡的經營,你就說我有我經營中的經綸,你總是有一套,永遠和神對不起來。
譬如說,一對夫婦剛結婚,弟兄要記住,剛剛娶妻子一定要讓她贏,若是剛結婚不讓她贏,她到五十年以後還會講給你聽。然後慢慢就產生平衡了。但是,人和主耶穌好像不太甜美,我們對主講,主!你有你的經綸,我有我的事業。
這個經綸在我們身上開始產生了經營。如果神說我讓你贏,那就表示你就廢掉了,你的存在完全沒有價值了。你要存在的有價值,神就說了,兄台,你到底這一輩子要幹的是什麼?你是自己的呢?還是我呢?你是讓我得勝,還是你來得勝呢?你是得著你所要的,還是讓我能藉著你能得著我所要的,這個可就決定你的人生了。在這個過程裡,弟兄們!沒有辦法有任何的妥協,每一步的妥協,也就是每一次的神讓步,如果不帶進一個更高的神得著,那就是你人生的失敗。
你能不能告訴主,主謝謝你,我看見一個很大的I,慢慢的越來越小;慢慢的,神,你這個G,越來越大,越來越大,你征服了我這個人,叫我的生活,叫我的存在,完全能聯於你這樣一位神,這個時候,人生存的價值就何等的高。你有你想做的,神有祂想做的,你有你想做的可以叫作雄心、規劃,也可以叫作打算、盼望。神所想要作的,可以說是計畫、是定旨,但是在實行上可以說是孕育的經綸,在神面前有一個東西,我要把這一切,把它規劃出來,我要藉著我的經營,這個經營是在神兒子的裡面,我要在神兒子的裡面,神說我要我兒子耶穌基督的裡面,把我所有的經綸都經營出來。
神真實的創造
神就是一個,當祂有經綸的時候,就是父神,然後就來經營,而這一切的經營都只有藉著神自己,因為我經營的結果必須是產生神,產生神的見證,產生與神匹配的配偶,所以神沒有辦法藉著任何其他受造之物。當以弗所書講到神經綸的奧秘的時候,那個創造不存在,在創立世界以前,祂就揀選了我們,預定了我們,藉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然後在我們講的七個時代的第五個時代的結束,再出來一個創造。第一個時代前的創造不算數,這個創造才算數。在祂的裡面,創造出一個新人。第一個創造,以弗所不談,這不過是預備一個倉庫擺材料的,這個材料有一天要作成產品,什麼時候作成產品呢?第六個時代才做出真實的產品。所以這裡就說,第一個創造不算數,因為這是暫時的,不是永遠的,我所以得著這一個,都是為著創造的永遠,這就叫作我經綸中的經營。在我這個經營裡,創立世界以前,什麼都沒有的時候,我揀選了一班人,我預定這一班人在我的兒子裡得著兒子的名分。
然後人就出來了,以弗所書只講人出來了好可憐,祂有一個很甜美無罪時代,很快就變成良心時代,良心好不好?不好,那很快就變成人治時代,人治好不好?不好,然後怎樣呢?就來應許。應許,人會不會用?不會。然後就來什麼呢?律法。
第一個時代:無罪時代
在第一個時代,神盼望跟人更親近一點?神看人,你和我好遠哦!人看神,你跟我好近啊!因為人對遠近的定義和神對遠近的定義是不一樣的。神可以造出整個宇宙,最遠有137億光年,對神來說,距離不是問題。人以為摸到就是最親近的,亞當可以摸神,「神啊!你好可愛啊!」神就摸摸他,「人哪!你好可愛啊!」人很喜樂,可是神不滿足。神就講,我和你好遠啊!你不懂什麼叫「近」,「近」對我來說,就是「一」,一才是近。聖經說,主是近的?這個近就是主住在你裡面。(羅十3)神會說,我要有一個經綸出來,我若沒有一個經綸,我永遠和你遙遠。你來摸我,我來摸你,這幹啥啊!神說這不行,這不是我的經綸,我要出來做一些特殊的事。
第二個時代:良心時代
所以第一個,他就許可人敗壞,告訴人,你要憑著你的良心哦!結果就證明,人沒良心。後來人就完全敗壞了,聖經就說:『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參創六3)『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參創六5)什麼叫『惡』,凡是你心不以神為大的都叫惡,就是你的心在神之外有任何一個東西就叫作惡,什麼叫『終日所想的盡都是惡』?就是在所有一切的事裡啊,都沒有神,神不見了,良心時代就把所有人都暴露出來,沒有一個人可以憑著自己來討神的歡喜。
第三個時代:人治時代
到後來就到人治的時代,人治所暴露出來的就是無可治,人治時代垮了。(創十~十一1~9)然後人手建造這個塔,塔頂通天啊!神就起來說:「不,如果你把這個做了,就沒有做不成的事了。」所以神要出來把整個惡都毀滅掉,不是神嫉妒人做成一件事,是神說我若讓人這樣的發展,人就會越來越沒有神。
第四個時代:應許時代
現在神把我們帶到應許的時代(創十二),神來作我們的主,但是神又給我們自由。應許時代真好,海邊的沙人數得過來嗎?天上的星人數得過來嗎?這個好像有點太誇大。但是後來看見這一個,那一個,都是基督徒;多少年,多少蒙恩的人,每一個人都 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你知道嗎?連你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因為我們都是在應許裡蒙恩的人,所以我們都是亞伯拉罕的子孫,雖然有這麼多的應許,可是你看到了雅各,到了約瑟,到雅各的下一代,雅各生了十二個兒子,就不像樣,流便不像樣,但你記得雅各說,你那裡有虺蛇的毒氣,我的心哪!不要與他同謀,那個人就壞極了。所以當應許時代以後,神說:「良心人失敗了,人治人失敗了,應許人也失敗了。」
這一切失敗的好處,就是人軟弱。我常有一首詩歌:「我耶和華,重擔當托耶和華,主會安慰我,也會拯救我,重擔當托耶和華。」(生命詩歌389首)其實我應當唱「何等豪邁,何等有福,我能為主作一切,請聽我來大聲宣告,有我一切都不怕,重擔擔在我肩上,重擔擔在我肩上。」應當這麼唱,60年了還唱不出來?但一唱,就是「重擔當托耶和華」,裡邊就覺得好舒暢,為什麼好舒暢?因為我良心的時期失敗了,人治沒用了,應許也不會取用。因為沒有基督,所有的應許都是空的。
第五個時代:律法時代
基督如何成為他的實際? 我們有良心,主說,不行;人治,不行;應許,不行。那神說,再來再來,這一次我講的更實際,作的更實際,我把我自己給你看看好不好,我告訴你,我就是這樣,這叫做律法。律法不是告訴你不可這樣,不可那樣,律法是告訴你,是神就不這樣,是神就不那樣。是神就不姦淫,是神就不偷盜,是神就不做假見證,是神就不會陷害人,是神就孝敬父母,是神就會愛鄰舍,是神就有這一切。(出二十)換句話說,你從外面看,叫作律法,從實質看,就是神把他自己,顯出來給我們看一看。律法時期神就把自己當作一個帖放給你們看,你們就臨帖照描吧。結果我們就畫虎不成反類犬了。
第六個時代:恩典時代
神到律法時期還是告訴人,你無可救藥。所以神說,我們現在要改換一個全新的世代。所以這裡叫作創造。第一個創造他不提,因為那只是一個過程,不是永遠。而這個創造,就不僅是個過程,更是永遠的!這一個創造,是把人造出來,但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到永遠去。那這一個創造,乃是誰在這個創造裡有分,誰就是可以在永遠裡有分。得著這個創造,就是得著神;有這個創造,就是有神;享受這個創造,就是享受神;在這個創造裡,就是在這個新人裡面!這個時候,不再是一般的時期。就劃出一個全新的時期。前面那四個時期不過是粗魯時期。把你暴露出來給大家看看,原來你閣下,就是這樣。
不再是舊約的時代了,不再是人治的時代了,乃是神與人,同住同行的時代!神來了!神不再是外面的神,神成為裡面的神;神不再是外面的神,叫你敬拜,叫你跟隨。神成為一個住在你裡面,與你聯結,與你相調,與你合併,作你的生命,作你的供應,作你的能力,作你的一切,從你的身上長出來的神了!這個時候,你進到另外一個時代。所以在這個時代,神作一件非常特殊的事。就是神自己來成為人;不僅成為人,神也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祂自己成為我們,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感謝主啊!這樣的一位主,為我死了,也為我們復活了。不僅為我們復活了,祂成為賜生命的靈,住到我們裡面來了。神可以與人同住了,神可以與人同活了。
你現在再想想,這個時代和第一個時代的不同。第一個時代,最多就是兩手摸一下。但是在新約裡,他就完全進到祂裡面去了。弟兄,你可以住在姊妹裡面,姊妹和你完全是一個。那就不僅是外面完全抱著她,她也抱著你。你有沒有看見,另外一個時代來了;不再是外面摸摸覺得很好,兩個人完全聯結調和成為一個。
這時候,神的兒女要起來講,神不僅在天上,神也在我的裡面;主耶穌不僅在天上,也住在我的裡面。我有怎樣的一位神,我有一位生命、生機、活潑、住在我裡面的神。這位住在我裡面的神就是我的一切,祂成為我的供應,成為我的生命,成為我生命的糧食,成為我生命的供應,祂也在我裡面運行運作。就像彼得說:『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一8)
藉主耶穌的復活,中心改變了。前面的四個時代中心是人,良心時代,人作中心;人治時代,人作中心;應許時代,人作中心;律法時代,人還是作中心。但是這個時代,不再是人作中心,是耶穌基督作中心,耶穌基督藉著他的教會,把在宇宙中的奧秘,見證出來了。這個就叫做「新約的職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