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隱瞞父母,做過最誇張的事是什麼?
2026/05/18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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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Hungthert/自由時報
大學暑假到爸爸公司打工,爸爸特地買一支高仕金屬原子筆給我,好讓我在他帶我出門談生意時裝點門面。爸爸叮囑我,這筆很貴,不要像平常一樣丟三落四。知女莫若父,那年暑假未結束,我就把筆落在火車上尋不回來。
我得在爸爸發現前買支新筆。麻煩的是,三十年前台灣銷售高仕筆的商家不多,爸爸也是在出差國外時到機場免稅店買的筆。我到處打聽,好不容易問到水貨公司打工的同學找到同款筆,同學幫我爭取八折的員工折扣,價格是1146元。對我一大學生來說,與其花那麼多錢買支筆,還不如拿來和朋友唱歌吃飯;但我怕被罵,只好咬牙買了。
可惜我和高仕筆緣淺,不到兩個月功夫,第二支筆又不見了。我不願再買第三支筆,於是被爸爸發現我把筆搞丟,我仍被臭罵了一大頓。
唉,直到今日想起仍覺得冤,早知道我連第二支筆也會搞丟,終究躲不過被罵,當初就不必白費心機更兼一擲千金了。
不過,此番教訓讓我意識到自己丟三落四的脾氣得改,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本文參加自由時報徵文,經編輯刪修,刊登於2026-05-17自由時報家庭Pl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