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化論的真諦 by 鄭文炫
今年是達爾文《物種原始》問世一百五十週年紀念,昨(12)日則為達爾文二百歲冥誕日,潘教授貼出〈紀念達爾文誕辰再談演化〉一文,算是為達爾文祝壽。筆者附潘教授驥尾,也來談談演化論,但願能廓清一些對演化論的誤解。
儘管科學菁英已把演化論視為顛撲不破的真理,如同暢銷科普書《自私的基因》的作者道金斯(Richard Dawkins)所言,演化論可放諸宇宙任何有生命的地方。但一般大眾對於演化的觀念仍充滿誤解,誠如 1946 年諾貝爾生醫獎得主穆勒(H. J. Muller)在五十年前說的:「整整一百年來沒有人了解達爾文」。穆勒口中的「沒有人」包括科學家,因為直到 1940 年代,演化論在學術界才獲得全面勝利。
演化論之所以遭到誤解,除了潘教授文中提到的原因,諸如史賓塞曲解演化論,演變成社會達爾文主義。歐美人士在基督教文化的影響之下,很難擺脫「創造論」(即上帝造人)的認知。對國人而言,則主要是把演化當「進化」講,望文生義,有諸多不當聯想,乃至為人類帶來不幸。
生物學界早有人說,達爾文以自然選擇(天擇,natural selection)
一詞來解釋演化的機制,並不恰當。因為這容易給人誤會,以為自然界真存在什麼選擇力量,而建議把它更改為「非隨機性的汰除」。在自然選擇的過程中,「被選
擇」的個體,不過是當其他較不能適應環境,或遭遇較不幸的個體自族群中移除後,仍倖存的個體。而所謂「選擇力量」,乃環境因子與生物表現型傾向的組合。
達爾文心中的演化觀乃「代代相傳,略有差異」(descent with modification)之意,他認為演化沒有特別的目的;沒有方向,不會朝著更高等的事物演化;生物只為了要更能適應生存環境,其中並無所謂的進步或退步的觀念。可是不幸的,一般人總把演化當進步看,不但將人類的演化定義成「改變」,更定義成各種特性的改進。
這種錯誤的進步觀,不僅演變出弱肉強食的社會達爾文主義,也衍生出一些粗糙的優生學主張,最後成了種族主義。大陸一直將 evolution 譯為「進化」,就是蘊藏「改變」與「進步」觀念的意識形態。因為社會要搞共產,就必須人民「大公無私」,不存私念。奈何人性本來以自利為先,己立方能立人,共產主義完全無私的主張,根本牴觸人性。
對
於共產主義者而言,改變社會制度還不夠,其終極目標是改變人類,要創造「新亞當」。共產主義認為,人類本質具有無限的可塑性,只要藉懲罰及教育的手段,就
可使人類洗淨其貪婪性格。不用說,這些主張根本是偽科學。在這種偽科學的指導之下,共產主義國家製造了無數人為災難,給人民帶來莫大痛苦。二十世紀八○年代後葉共產主義國家紛紛改絃易轍,殷鑑不遠。
如今,金融海嘯爆發,則是自私自利的資本主義走過了頭,造成的另一惡果。因此,潘教授文章最後一段的提醒,尤其重要。「民胞物與、同舟共濟」不應只是口號,而是人類與地球所有生物存活的必要條件,這也是演化的另一真諦。
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jenntser/archive/2009/02/14/37592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