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謬的官方版醫師資歷認同
2011/02/15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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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某大學附設醫院婦產部劉姓醫師,號稱有兩個哈佛大學醫學院研究員身分,受到質疑,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調查後,最近發出公文指出,劉姓醫師「確」曾被國內單位「派訓」至哈佛大學醫學院,而認同該醫師是哈佛大學醫學院研究員;此一認定形同官方認可國內醫師「派訓」至國外研究機構,即可自稱是該國外機構之「研究員」,國內醫界浮誇造假之風將更加不可收拾。
國內某大學附設醫院婦產部醫師號稱是「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癌專科醫師」、「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產部研究員」及「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癌專科醫師」;建議國內婦癌醫學會等專業組織鑑定一下,「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癌專科醫師」和「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產部研究員」的定義。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最近在處理一件與劉醫師有關的「不當醫療廣告」案件時,也就劉醫師「哈佛研究員」部分進行調查,但是結論卻令人啞然。台北市衛生局北市醫護字第10030769200號函說明之第六條指出:經本局於99年12月22日約談劉XX醫師(吳XX代理)說明…「…有關劉XX稱集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科腫瘤研究員、病理部研究員、婦癌專科醫師之事,經查劉醫師確於82年由北榮派訓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科腫瘤研究員及病理部研究員,另劉醫師確具有國內婦癌專科醫師資格。至所稱哈佛大學醫學院掃癌專科醫師之經歷,係筆誤本院之前即已發現,並於當時隨即更正,…。」一件醫師自我認定的可疑資歷,就此結案。
北市衛生局公文的意思是說,劉醫師自稱「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癌專科醫師」的經歷是筆誤,但因「確」於82年派訓至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科腫瘤部及病理部,而認同劉醫師有哈佛大學醫學院兩個研究員資歷。
依教育部公布的「大學研究人員聘任辦法」,對研究員一詞有特別的認定。該辦法第三條:研究人員分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及研究助理四級。第四條:研究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任大學副研究員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者。具有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曾在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相關之研究工作八年以上,並有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者。「研究員」不是「研究人員」也不是「受訓學員」,大學研究員資歷等同教授,如何才可取得研究員資格,條文說得很清楚。
研究員(ResearchFellow)的資格必由大學或研究機構頒授,「派訓」單位無權授予,這是簡單的常識;任何人宣稱有哈佛大學醫學院研究員身分,就應提出哈佛大學的授予的證書;而且劉醫師哈佛大學醫學院研究員的英文譯名為何,也使人好奇。
醫界浮誇和造假之風由來已久,最普遍的例子就是到處存在的學歷與經歷的「自由心證」與造假,短期出國進修的,招牌卻掛著國際知名大學博士後研究員,名片上的教職、主任、主治醫師、總監等名號隨便醫師愛怎麼吹就怎麼吹。
台北市衛生局出面調查劉醫師的哈佛研究員資格,原本是釐清醫界浮誇亂象的大好機會,但是不調查尚好,如今有公文為證,等於官方認同醫師自編的學經歷,而收到副本的衛生署卻不置一詞,醫界相護姑息的態度令人慨嘆;有了官方版護身符,從今以後,台灣醫界必會冒出更多國外著名醫學機構的「研究員級」醫師,可以拭目以待。
國內某大學附設醫院婦產部醫師號稱是「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癌專科醫師」、「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產部研究員」及「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癌專科醫師」;建議國內婦癌醫學會等專業組織鑑定一下,「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癌專科醫師」和「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產部研究員」的定義。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最近在處理一件與劉醫師有關的「不當醫療廣告」案件時,也就劉醫師「哈佛研究員」部分進行調查,但是結論卻令人啞然。台北市衛生局北市醫護字第10030769200號函說明之第六條指出:經本局於99年12月22日約談劉XX醫師(吳XX代理)說明…「…有關劉XX稱集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科腫瘤研究員、病理部研究員、婦癌專科醫師之事,經查劉醫師確於82年由北榮派訓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科腫瘤研究員及病理部研究員,另劉醫師確具有國內婦癌專科醫師資格。至所稱哈佛大學醫學院掃癌專科醫師之經歷,係筆誤本院之前即已發現,並於當時隨即更正,…。」一件醫師自我認定的可疑資歷,就此結案。
北市衛生局公文的意思是說,劉醫師自稱「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癌專科醫師」的經歷是筆誤,但因「確」於82年派訓至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科腫瘤部及病理部,而認同劉醫師有哈佛大學醫學院兩個研究員資歷。
依教育部公布的「大學研究人員聘任辦法」,對研究員一詞有特別的認定。該辦法第三條:研究人員分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及研究助理四級。第四條:研究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任大學副研究員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者。具有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曾在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相關之研究工作八年以上,並有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者。「研究員」不是「研究人員」也不是「受訓學員」,大學研究員資歷等同教授,如何才可取得研究員資格,條文說得很清楚。
研究員(ResearchFellow)的資格必由大學或研究機構頒授,「派訓」單位無權授予,這是簡單的常識;任何人宣稱有哈佛大學醫學院研究員身分,就應提出哈佛大學的授予的證書;而且劉醫師哈佛大學醫學院研究員的英文譯名為何,也使人好奇。
醫界浮誇和造假之風由來已久,最普遍的例子就是到處存在的學歷與經歷的「自由心證」與造假,短期出國進修的,招牌卻掛著國際知名大學博士後研究員,名片上的教職、主任、主治醫師、總監等名號隨便醫師愛怎麼吹就怎麼吹。
台北市衛生局出面調查劉醫師的哈佛研究員資格,原本是釐清醫界浮誇亂象的大好機會,但是不調查尚好,如今有公文為證,等於官方認同醫師自編的學經歷,而收到副本的衛生署卻不置一詞,醫界相護姑息的態度令人慨嘆;有了官方版護身符,從今以後,台灣醫界必會冒出更多國外著名醫學機構的「研究員級」醫師,可以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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