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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院長於大選後,應總辭、應真辭,以對人民、政策負責
2016/01/22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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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2/01吳敦義在國民黨勝選後提總辭,雖然他在5/20才就職副總統,雖然選前選後KMT皆為立院最大黨,仍由陳沖接任並面對新開議的國會,再度立下面對民意的慣例。(總辭後,舊閣雖可接受續任,但面對政策執行大輸民意時,閣揆怎可續任?總辭並真離開,才是對施政負責,才叫做政務官)(總統是有憲法規定任期的職務,不是政務官)
      
  2. 政務官面對施政被民意駁回,不管是在立院否決重大政策,或是大選與公投被否定,都只有能辭職負責,才是政務官榜樣。 面對新民意 的總辭,早已經過大法官釋憲案確認:(民國 85年12月31日) 釋字第 419 號 解釋爭點[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院長違憲?] ,其中 理由書: (第三段) 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改選後第一次集會前,行政院院長應行辭職,.......。 So,行政院內閣總辭乃義務性. 毛揆必須率內閣總辭! 。總辭,只能執行不能躲避。
      
  3. 2016 立院大選,選前KMT 多數黨、選後DPP 多數黨,毛揆已任職 13月,總統大選已經同步完成,毛揆在總辭之後,沒有理由在接受續任。 對新的民意(立法院)而言,對已經被否決的政權做施政質詢,沒有意義!  不得民意的政權,繼續推動『被否決』的政策,並不合適。
    毛揆若留任,是不適格的戀棧,是對民意的侮辱與傲慢,毛揆總辭、政策總負責人下台,才是對台灣民意的尊重與負責
      
  4. 政務官有副首長可代理一般業務(與看守功能類似),沒有空城的問題,文官體系不是繫於一人之手,該執行之業務也斷不了。毛揆請辭並無不可。 對於例行業務沒有影響、對於續辦業務與政策(新閣上任前)沒有影響
      
  5. 依DPP交接小組所提條件,「看守」政府重要人事不可動,重大政策需洽新總統,依此,舊內閣此後4個月除了打包、因應重大事故應變外,不能有什麼大作為(動則得咎)!!看守只是維持政府大門開開有人的假形象,徒費公帑而已!故新閣應盡速接手!! DPP 何時提出,馬總統配合完成任命與交接。
      
  6. 2008 立院大選,選前選後DPP 都不是多數黨、張俊雄上任才半年, 2 個月後 要辦總統大選,所以若張俊雄提出總辭,也要接受續任。 但馬勝選後,DPP 於520後再無組閣期望,故張俊雄續任閣揆到520,看守了2個月 (買了一堆碎紙機)。 當年許多政府單位硬是拖延到相關決策人事定了,才開始動重大專案。  這次政權輪替確定到520要4個月。如果政府長期看守,才是對中華民國不負責。
         
  7. 對國民黨而言,選前國民黨宣示選後由多數黨組閣,毛揆若接受慰留,立即坐實多數黨組閣為選舉語言,馬的誠信固然再傷一次又何妨,朱日後選亦無人相信。所以毛揆必須堅辭,不可再回任一天(交接除外)。毛揆堅辭,也是為KMT 保留一點誠信的尊嚴,為KMT 留下風骨。
      
  8. 如果 DPP 要和 毛揆交接,以避免他人插手後(可以由金小刀接閣揆嗎?) 在交接過程動手動腳,那叫要請 DPP 快表態、盡快提出 閣揆確認人選 ( 4 個月後應該不會換吧 )。  如果 DPP 不願意組閣,馬總統 就該 想辦法找到願意 撐 4 個月 做小事 的看守內閣,在不能做大事看守內閣上任前,行政體系萬一出缺,自有職務代理人接手處理。  在 520後,自然由 DPP 閣揆 和 不能做大事看守內閣交接。  這中間,是否會有 政務延宕、重大政策無法推動等問題? 自然有,但現在的 KMT 不能解!!! 
    若馬 辭職,依憲法吳敦義 續任,若吳再辭職,依憲法仍有續任人選,可惜 接班序列 就都輪不到 蔡英文 ,除非  蔡自己先任閣揆,配合 馬吳 辭職,蔡或可以用 行政院長身分 先代理 本屆總統 的 剩下 4個月任期!! 再創 華人紀錄! (女性 行政院長)   ( 但 蔡 會有幾天 是 馬政權的 閣揆,蔡 甘心嗎? )  ( 蔡 放心 讓 別人 做這個位子 嗎? 閣揆 代總統:四大天王 要不要? 唯一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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