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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0司法書信)2014/01/04 12:20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長期干擾人民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政府阻止對方人士長期干擾人民生活的現行行為(2013.12.20司法書信)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執行,到底要讓他們作亂到什麼時後?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鐳射武器”〕廣泛地製造謠言、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主動偵辦的案件”〕,並且有危及敝人生活之現實問題,敬請要求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與毀謗,please。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部分:
〔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誰在門外〕。
隔日星期日早上,因為血手印這件事,隔壁黃文義報警處理。
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學生劉〔邱〕文甫強暴邱淑娥老師造成劉邦友命案,這種情形怎麼可能另有主謀?究竟是誰開槍造成命案?
Question:政要人士聚集的“慶功宴”,怎麼可能完全沒有目擊者?
Question:暗夜之下正要把屍體抬到警衛室的那個人,看起來就是邱文甫沒有錯啊!
Question:劉〔邱〕〔許〕文甫的一句話:“邱老師殺人了”,造成警員林柏青開槍連續殺人。敬請詳細查明確認之。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刑罰之監督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法院或警政機關,並且司法人員怠忽職責,縱容殺人犯使用科技技術〔“鐳射武器”、“太空武器”〕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之人民,這是什麼狀況啊?
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影響!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這件事情鬧了這麼多年,司法人員〔“最高法院檢察署”〕所屬單位難道都置之不理嗎?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檢察總長與法務部長,到底要讓他們作亂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慶功宴”當天晚上的天氣非常寒冷,人體長時間曝露在低溫的環境之中,加上“飲酒過量”等等因素,是否因此而容易鑄成大錯?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法院或警政機關,竟然還可以非常長的長時間使用“夢境殺人法”攻擊無辜的人民!結論:Good luck.“Over!”Please.
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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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4 -
暱稱2013/10/02 20:50 -
阿海2013/10/02 09:41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長期干擾人民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政府阻止對方人士長期干擾人民生活的現行行為
(Question:刑罰之監督執行。)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鐳射武器”〕廣泛地製造謠言、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主動偵辦的案件”〕,並且有危及敝人生活之現實問題,敬請要求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與毀謗,please。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部分:
〔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Question:學生劉〔邱〕文甫強暴邱淑娥老師造成劉邦友命案,這種情形怎麼可能另有主謀?究竟是誰開槍造成命案?
Question:政要人士聚集的“慶功宴”,怎麼可能完全沒有目擊者?
Question:暗夜之下正要把屍體抬到警衛室的那個人,看起來就是邱文甫沒有錯啊!☆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煞氣的襲擊!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得以恢復正常?
台灣干擾事件之主角:
B.劉〔邱〕文甫: “司法人員第一名錄取之人” ,“一發不可收拾”之官員。
A.劉煌源:“鐳射武器”的“專利權所有人”。
Question:犯人使用“鐳射武器”攻擊人民,究竟是誰該負起“亂世間”之責任呢?煩請勸說他們的家長,立即“Over!”Question:刑罰之監督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司法人員怠忽職責,人民生活受到危害,人民有須要每天都去法院申訴同一件事情嗎?
這件事情鬧了那麼多年,司法人員所屬單位(“最高法院檢察署”)難道都不聞不問嗎?聽說還“一直在死人”,那又該怎麼辦呢?☆敬請 貴端(金仁寶集團)人士終止長期干擾人民生活的現行行為
劉〔邱〕文甫:“許潮英ㄟ孫ㄚ。”“劉仙姑ㄟ孫ㄚ。”原來是許勝雄ㄟ姪ㄚ。
劉煌源:“劉仙姑ㄟ孫ㄚ。”“立寶公司。”
“就衰ㄟ”:.........
邱 Madam:.........
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貴端(金仁寶集團)內部的是非恩怨與名利之爭。Good bye. Please.
結論:
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大官戶內部的是非恩怨與名利之爭。
總之,就是Good luck.“Over!”Please.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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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 -
2013/06/11 21:04
親愛的 udn 格友,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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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董2012/05/22 12:49立委妳好:
我是一創業小老百姓,近來看到妳提法案刪除汽機車行照三年強制換照事件,稱政府變相搶錢.身有同感,以政府單位原以監理站汽機車單位更為人詬病;近期因景氣不佳牌照稅.燃稅預期又因多年離家未收取單據卻突發路檢被強制拆照,無力繳納.詢各方式均無緩頰方式.一等又是辦年才又重新換照,這一來回公司無法車輛行生意利益.又加上監理站不同明細燃稅.牌照.驗車.罰單已綁一起方式行催帳方式有如地下錢莊做法.加上兩年倍罰金額我總共付12萬元才恢復車輛使用.若只本金才7萬元而以光罰金就有如地下錢莊之利息.怎政府坑錢有如流氓錢莊,我依然迫於忍耐生意用車存半年才繳納.一看監理所無法繳納者皆為境狀況不佳之老百姓.不然也不用拖欠阿,試問有錢如郭董會繳到罰倍本金罰緩嗎?政府罰金催討還不是罰到低收入戶,有困境之中產階級呢/試問我是生意者都有困難.何況受薪階級呢.試問罰者為處有盈餘卻不繳納者.但有關單位怎審估有錢與貧戶呢怎都一視同仁,如此惡性循環貧苦老百姓加上各方油電直漲下,形成貧者越貧,也是問政府交通建設原始是便民嗎,才形成民眾生存.工作.载小朋友上學....一切自立就濟備機.汽車;但多年來政府無管制採開放是讓汽機車無限擴張.但又覬覦可從中收取各項不同巧立之名目.來倪補政府其它開支亂編之預算.猶如大型詐騙集團.煩請盧立委伸張
無奈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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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4 15:24Dear 盧秀燕(showyann520):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帕帕咪雅(Papa Mia)義式廚房」一文,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消費流行|部落客嘗鮮,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非常謝謝您的好文分享,此推薦是利用轉址的方式連結到您的文章。如此文有原因不希望被推薦,請到電小二訪客簿留言,會盡快協助取下。
電小二 -
2011/05/11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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