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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大學校院教學與研究輔助:特殊教育經費之用途
2012/11/16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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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編號:201211080001
承辦單位:會計處
發文日期:
發文文號:臺會字第1010916973號
回覆內容:
RICE先生您好:
您101年11月8日寄給部長的信,我們已經收到,謝謝您的來信。
您來信所提有關102年度教育部預算「國立大學校院教學與研究輔助」之疑義,部長十分重視,特別交代會計處妥為處理,敬復如下:
一、有關本部102年度預算案中「國立大學校院教學與研究輔助」工作計畫項下編列特殊教育經費525,903千元,主要係補助身心障礙學生學雜費減免、獎助學金及辦理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教育所需經費。至於是否比照原住民教育經費於預算書予以註明,本部將審酌研議。
二、有關上揭工作計畫項下編列之原住民及特殊教育經費,業由各學校依據相關規定,規劃編列專項計畫,並依計畫核實執行。
若您對於本部回復內容仍有不瞭解之處,歡迎來電(電話:02-77365984)詢問,本部將竭誠為您服務。爾後您對於本部有任何建議,仍請不吝賜教!最後,再次謝謝您寶貴的意見,謹致上十二萬分的誠摯祝福。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教育部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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