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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法定學雜費減免。應由教育部編列預算
2012/11/03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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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3RICE投書教育部「部長信箱」

國立大學校院法定學雜費減免預算疑義

依據『102年度教育部單位預算案』:「編列輔助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之各校教學與研究經費40,729,991千元(含原住民教育經費219,934千元)」,其中「原住民教育經費」係:國立大學校院教學與研究輔助-對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及獎學金等經費。

依據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草案)公聽會手冊,表8:教育部會計處「100年度我國公立大學校院財源結構」,學雜費減免(負值)造成學雜費收入短收。

疑義:各項法定學雜費減免,是否均應由教育部編列預算?

參見:

102年度教育部單位預算案

http://www.edu.tw/files/site_content/B0014/102年度教育部單位預算案書_1.pdf

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草案)公聽會手冊

http://203.71.239.142/fee/htdocs/1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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