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唐朝、唐睿宗李旦/武則天掌政、垂拱三年,遭到誣告同時又因家族與武則天有舊怨而被處死、卻仍在死前昂然不屈高聲辱罵武則天的郝象賢(見《小小說 – 武周酷吏〈五〉周興〈二〉》),他的父親是擔任頓丘縣縣令的郝南容,祖父郝處俊曾於唐太宗時期擔任吏部侍郎,唐高宗、儀鳳四年時擔任侍中,二年後的開曜元年過世,年七十五歲,受追贈開府儀同三司、荊州大都督。
後來,在郝象賢二十歲的時候,與他一同讀書學習的朋友們就幫他起了一個字:「寵之」(古人的姓名有「姓」、「名」、「字」、「號」)。因為「寵」這個字有「推崇」的意涵,郝象賢很喜歡這個字,經常在父親面前提起。不過「寵」這個字也有如「長輩溺愛、縱容晚輩」負面的意思,這讓做父親的郝南容不免有所擔憂,卻也不便當面掃了兒子的面子,就對兒子說:
「為你取這個字的朋友們都很賢明,我想請他們明天來家中吃飯,你去替我約他們前來。」
第二天,郝象賢就邀請了十幾位朋友來到家中。郝南容一一與諸生飲酒後,對他們說:
「俗話說:『三公後,出死狗』。(意同「富不過三代」、「富貴之家的後代出了敗家子」)
小兒是個愚痴的人,煩勞你們為他挑選制定了字。只是命名定字是一件慎重的大事,若因此損害了我的名聲倒也無妨,但怎麼可以問此損及了象賢他那官居侍中的爺爺呢!」
說完後就當眾哭了起來。
諸生都是讀書人,見了此景也都明白郝南容話中的意思,再加上「寵之」反過來念就成了「癡種」,大家也都覺得如此為郝象賢取了「寵之」這樣的字,思慮的確有欠周詳,都面露慚愧之色,紛紛告罪離去。
改編自 《朝野僉載》
原文:
《朝野僉載》卷四
唐郝象賢,侍郎處俊之孫,頓丘令南容之子也。弱冠,諸友生為之字曰「寵之」,每於父前稱字。父紿之曰:
「汝朋友極賢,吾為汝設饌,可命之也。」
翼日,象賢因邀致十數人,南容引生與之飲。謂曰:
「諺云『三公後,出死狗』。小兒誠愚,勞諸君製字,損南容之身尚可,豈可波及侍中也!」
因涕泣,衆慚而退。
「寵之」者,反語為「癡種」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