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說 – 李元軌:汝為國令,當正吾失
2026/08/13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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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則故事提到霍王李元軌,是唐高祖李淵的第十四子。唐太宗李世民、貞觀九年,唐高祖駕崩,時任壽州刺史、爵位還是吳王的李元軌按照禮節辭官服喪、哀痛程度超越了禮節規定。之後每當父親忌日時李元軌便會絕食數日,也經常穿著平民所穿的布質衣裳,以此表示對失去父親有著終身的哀傷。
唐高宗李治即位後,對這位皇叔非常器重,朝廷每有大事常會秘密諮詢他的意見。李元軌曾派遣下屬的一名國令(註)去徵收稅賦,國令向李元軌建議,說:
「請王爺允許運用這筆稅銀去投資經商以謀取利益。」
李元軌說:
「你身為國令,應當匡正我的過失。稅銀應該用在百姓身上,你怎麼反過來要勸我用百姓的稅銀去牟利呢。」
國令慚愧得告退。
後來,太后武則天臨朝稱制,李唐王室子弟屢遭迫害,稱帝之心昭然若揭。垂拱四年八月,豫州刺史、越王李貞響應博州刺史、瑯琊王李沖舉兵反武,但以失敗告終。李元軌遭按慣例被牽連認定與越王李貞通謀而獲罪,被判處發配流放黔州(今重慶市與貴州省交接處一帶)。流放途中經過陳倉(今陝西省寶雞市陳倉區)時,年事已高的李元軌不堪折磨,死於押運人犯的囚車中,天下人為他含冤而死而痛心不已。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國令」,指唐朝親王國(或親王府)中的屬官之一,品階為從七品下,主要負責輔佐親王管理王國或王府的日常行政事務。
改編自 《大唐新語》
原文:
《大唐新語》.《卷六》.《舉賢第十三》.李元軌
元軌,高祖子也,高祖崩,毀瘠過禮,恒衣布衣,示有終身之戚。嘗使國令徵賦,令曰:
「請依諸王國賦貿易取利。」
元軌曰:
「汝為國令,當正吾失,反說吾以利也。」
令慚而退。則天時,越王貞舉兵。元軌隨例配流,行至陳倉,死於檻中,天下冤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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