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時,河東人馮漸,是名門世家的子弟,以通過《明經科》考試的資格入朝為官。只是馮漸生性就與世俗規矩相違背,自然不能忍受那種俗到極致的官場風氣,後來乾脆放棄官職,來到伊水旁隱居了。
有ㄧ位姓李的道士以道術高深而出名,尤其善於察看鬼物,朝中的士大夫們都仰慕李道士的才能。李道士後來離開了京城要返回河南(註),行經洛陽附近(註)恰巧遇到了馮漸,知道馮漸有神奇的道術,李道士非常敬重馮漸。
到了唐代宗李豫、大曆年間(註),有一位姓崔的博陵人,曾與李道士是同僚關係,二人的關係也很好。李道士在寫給崔某的一封書信中提到(註):
「當今有能力制服鬼怪的,沒有人能超過馮漸。」
此時朝中士大夫們都知道了馮漸有神奇的法術(註),提到了馮漸往往都會不吝稱讚。也因為這樣,此後長安城中的人都會將「漸」這個字題寫在自家大門上用以辟除鬼怪了(註)。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汝穎」,汝水(汝川)與穎水(潁川),分別指汝水流域的汝南郡與潁水流經的潁川郡,二地都位於今河南省境內。
註:「伊洛」,指伊水和洛水流經的區域,也就是洛陽及其周邊地區。
註:網路版原文此處的「大應」應為「大曆」,據改之。
註:「寓書」,寄送信件。「寓」字本義為寄居,引申為託付、傳遞。「書」指公文、信件之類的文字記錄。
註:「術數」,以研究陰陽五行生剋變化的道理來推測人事吉凶的方法。
註:原文此處為「別後」,按字面解為告別離開之後,但按前後文的故事發展的時間先後,此時馮漸早已離京,然後李道士推崇馮漸,馮漸的能力這才逐漸廣為人知,然後才是長安人在大門上寫「漸」字以辟邪。故此處用「別後」感覺怪怪的,用「此後、之後」應該比較合適。
改編自 《宣室志》
原文:
《宣室志》.《補遺》.馮漸
河東馮漸,名家子,以明經入仕。性與俗背,後棄官隱居伊水上。有道士李君以道術聞,尤善視鬼。朝士皆慕其能。李君後退歸汝穎,適遇漸於伊洛間,知漸有奇術,甚重之。大應(大曆)中,有博陵崔公者,與李君為僚,甚善。李君寓書於崔曰:
「當今制鬼,無過漸爾。」
是時朝士咸知漸有神術數,往往道其名。別後長安中人率以「漸」字題其門者,蓋用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