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卒哭,百日乃卒哭祭
至此以後,不能再哭
活著的時間
已被包含進死亡的時間裡
如光於影之中
如喜於哀之中。』
這一定是辦不到的吧,怎麼能過了百日,說不哭就不哭呢?友人感慨著說,或許那是一種對於生者的關懷吧,再哭下去,連活著的人都像死了一樣。
是啊都已經做了頭七、過了七七四十九天,即使曾是如何親密的人,也都陰陽兩隔人鬼殊途了;即使再哭,也無法再召喚出什麼了。所以活著的人要繼續好好活著,把所有傷害都消化,把所有愛恨都擔負-所謂的百日告別,是提醒活著的人,就算多麼難以割捨,都得好忍心地放下,接受那少了某個人的世界;並屈服於時間,讓沉重的都變得輕盈,重要的都變得幽默。
而我們來不及聊到的,關於百日的悲劇其實是:都已經一百天了,就是倖存者也不再有號哭的權利。不僅僅是那無法再給予任何回應的不在場者,連身邊原本關心你的那些人,也都覺得『夠了』-已經沒有人能再耐心地放下自己艱困的生活,去傾聽那些呢喃與夢囈了;彷彿癌末,病了太久就成為日常。而因為這樣的『夠了』,所以一切憂傷、愛欲嗔癡,都不再有分享的可能。留下的人於是只能安分地拾起眼淚,將自己充滿割痕的心靈安放好,並試著和這令人厭倦的世界和解(或者決裂)。當每個人都是這樣過來的時候,也就沒有誰有資格傷的更重更輕一些。
但我畢竟還是寫了,在妳離去的一百多天之後。就讓我活著的時間,都被包含進死亡的時間裡吧。反正寫即死,反正我也不確定那意味著什麼。而妳不僅活得好好的,我還能每週遇見妳兩次,看著逐漸死去的我們與蔓生錯節的我和妳。我在看到花開花謝終有時那句話的時候哭了,多麼平凡卻又精準。我幾乎要對所有話術缺乏抵抗的能力,而只能盡量讓自己不哭出聲音來。但總之,妳是到那裡了,也算得上是生死兩隔。
而我話就說到這裡為止。
2015/11/1 《百日告別》觀後有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