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英國報載年僅20歲的菲利浦絲疑似吃多了止痛藥「乙醯胺酚」 (英文成分名於歐洲為paracetamol、美國為acetaminophen),引發肝中毒身亡,計畫發行專輯的歌星夢碎。
蘇格蘭大學研究者刊登於「英國臨床藥理學雜誌(British Journal of Clinical Pharmacology)」的一篇學術論文,也發現若服用較日常建議用量多些的「乙醯胺酚」,很可能讓人身處意外過量的高度風險之中。
分析愛丁堡皇家醫院於1992年到2008年共16年期間,計663位因「乙醯胺酚」造成肝臟損傷入院的患者,其中161位便是因為多吃了幾顆「乙醯胺酚」,這意味著接近四分之一的這類患者在接受一般疾病治療時曾意外地服用過量。
「乙醯胺酚」若是故意地單次服用超過4公克(即每錠500毫克服用8粒以上)過量,量測血中濃度很容易確認是藥物過量,但是若只是每次多吃了幾顆,也就是以24小時期間觀之,服用的總藥量超過了4公克,其實這麼服藥是很危險的,因為自身或親屬無法立即感受或察覺到肝臟受損,而延誤送醫,到醫院即使抽血也難以查明,確定是「乙醯胺酚」造成。
「乙醯胺酚」是莫爾斯博士早於1877年在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合成,1953年才於美國上市,認為對兒童或胃潰瘍患者來說是較阿司匹靈安全的,從1950年代起便在一些國家列為非處方用藥,至今仍是常見的家庭備用藥物之一,退燒或止痛是其主要療效,常用於腹痛、肌肉酸痛、頭疼或牙痛等一般頭痛,依醫師或藥師指示正確地服用仍舊算是安全的;通常每錠含500毫克(坊間亦有不同複方製劑或劑型),成人用藥劑量建議為每四到六小時、每天最多四次,每次服用一至兩粒。
2011年初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特別針對「乙醯胺酚」與鴉片類成分(如codeine、hydrocodone、oxycodone)之複方藥品,發布相關安全管理措施。美國當局要求該類複方藥品中,「乙醯胺酚」成分之最大單位劑量降低為325毫克,以有效降低過量使用「乙醯胺酚」藥品時,可能導致嚴重肝臟傷害、過敏反應、肝臟移植或致死之風險。
如果當我們感到疼痛就隨手拿幾顆「乙醯胺酚」來吃,日復一日都這樣地比應服用劑量多吃了幾顆,長期下來所積累的肝臟損傷,就算發現身體出現狀況,送醫後施打解毒劑也無濟於事,致命的風險或許比單次服用過量還高;所以,由英國少婦之死的憾事為鑑,民眾用藥時切莫隨意,導致身體受到傷害,甚至命喪。
※ 刊登於高雄榮總醫訊。2012;15(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