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基因改造作物(轉基因作物)
2014/01/04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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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轉基因作物(基因改造作物)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 ?
轉基因作物,就是將A生物某個基因,用基因工程技術,轉移到B生物,如此B生物便成為轉基因作物,B生物獲得了A生物基因的遺傳特性。轉基因作物,包括動物、植物。
什麼是基因?
基因(Gene)是遺傳物質'去氧核醣核酸'(DNA),攜帶遺傳訊息,決定生物特性。基因可決定動物的外觀特性,如體形。植物的外觀,如葉片形狀和大小,花的形狀顏色、樹木高度等。俗語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表達了遺傳特性的概念,就是所謂的基因,也就是去氧核醣核酸(DNA)。
什麼是轉基因食品(GMO Foods)?
轉基因食品(GMO Foods)是以基因工程技術,運用轉基因作物為原料,生產製造出來的食品,市面上轉基因食品,有三大類:
一.食品本身含有新基因,如含抗除草劑農藥基因的黃豆。
二.加工食品成分含有新基因,如基因改造黃豆作出的豆腐,加工食品內的GMO添加物。
三.純化精製的食品如黃豆油,原料為基因改造黃豆,氫化精製後,理論上成分檢測不含新基因。因為以目前的知識和檢測技術,氫化精製後的基因改造黃豆油,檢測不到GMO,但或許仍然存在於DNA或蛋白質物質內。
什麼是基因改造技術(Gene Modification Techniques)?
基因改造技術,就是使用基因工程技術,或分子生物技術,將遺傳物質,植入它種生物活細胞或生物體內,被植入體,產生基因變異之技術。但不包括傳統育種、同科物種之細胞及遺傳物質,融合、雜交。
世界各國針對基因改造食品標示有什麼政策?
(一)美國:美國是歐美國家中,對轉基因作物和食品,管制最寬鬆的國家。這與90年代轉基因作物剛開始發展時,老布希擔任總統,與孟山都的淵源,有很大的關係。美國是個資本主義國家,國家政策向資本家傾斜是傳統。
美國對轉基因作物,抱持的是「實質等同」(substantial equivalence)原則。美國 實質等同的定義,即只要作物'外表看起來一樣',即為與原始作物相同。
如果轉基因作物,是''外表看起來一樣''的實質等同;若實質等同,生產者可以(自願)標示或不標示。
(二)歐洲:歐盟嚴格控管基因改造作物和食品,禁止主糧GMO。所有GMO作物和食品,均採取核准制,未經歐盟核准不准種植,生產和進口。如主糧小麥,完全不允許含基因改造作物成分,供食用馬鈴薯(土豆)不能超過0.9%。
對於非主糧類,一般消費者不會當作主食者。核准允許進口,如大豆,玉米,甜菜...雖然歐盟'允許'少數這些轉基因作物進口,但最終核准予否,決定權還是在進口國!
基因改造食品標示:
歐盟自1997年起開始,即規定所有基因改造食品,均須加以標示(包含已無轉基因,但仍然存在於DNA或蛋白質物質的產物,及所有的添加物和香料)。其後,歐盟又補充規定,食品內含超過0.9%基因改造成分的加工食品,均需加以標示。
歐盟所有基因改造作物均禁止種植,尤其有六個歐盟國家,包括Austria, France, Greece, Hungary, Germany and Luxembourg. 特別向歐盟申請保護令,禁止任何基因改造作物的商業化種植。意思是公告周知,任何國家,最好打消企圖透過任何組織(如歐盟,WTO...等),透過談判,施壓等手段,欲在其國內種植基因改造作物的意圖。非常堅決明確,完全沒有談判的空間!其它歐盟國家,欲從事基因改造作物的商業化種植,也是非常困難。
(三)澳洲及紐西蘭:2000年12月7日公告強制標示規範,於2001年12月實施,採取1%的容許量。
(四)日本:規定自2001年4月1日起,採取5%的容許量,部分指定的食品中若含有基因改造成分,就須標示。針對非基因改造食品則可以自願標示。不過,對於檢驗科技無法檢測出新基因或蛋白質成分的精製加工食品(油及醬油),則不在管制之列。
(五)南韓:指定產品如基因改造的玉米、黃豆及豆芽均須強制標示。容許量為3%。
市面上常見的基因改造食品有哪些?
黃豆、玉米,木瓜和它們的加工製品。
轉基因作物,就是將A生物某個基因,用基因工程技術,轉移到B生物,如此B生物便成為轉基因作物,B生物獲得了A生物基因的遺傳特性。轉基因作物,包括動物、植物。
什麼是基因?
基因(Gene)是遺傳物質'去氧核醣核酸'(DNA),攜帶遺傳訊息,決定生物特性。基因可決定動物的外觀特性,如體形。植物的外觀,如葉片形狀和大小,花的形狀顏色、樹木高度等。俗語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表達了遺傳特性的概念,就是所謂的基因,也就是去氧核醣核酸(DNA)。
什麼是轉基因食品(GMO Foods)?
轉基因食品(GMO Foods)是以基因工程技術,運用轉基因作物為原料,生產製造出來的食品,市面上轉基因食品,有三大類:
一.食品本身含有新基因,如含抗除草劑農藥基因的黃豆。
二.加工食品成分含有新基因,如基因改造黃豆作出的豆腐,加工食品內的GMO添加物。
三.純化精製的食品如黃豆油,原料為基因改造黃豆,氫化精製後,理論上成分檢測不含新基因。因為以目前的知識和檢測技術,氫化精製後的基因改造黃豆油,檢測不到GMO,但或許仍然存在於DNA或蛋白質物質內。
什麼是基因改造技術(Gene Modification Techniques)?
基因改造技術,就是使用基因工程技術,或分子生物技術,將遺傳物質,植入它種生物活細胞或生物體內,被植入體,產生基因變異之技術。但不包括傳統育種、同科物種之細胞及遺傳物質,融合、雜交。
世界各國針對基因改造食品標示有什麼政策?
(一)美國:美國是歐美國家中,對轉基因作物和食品,管制最寬鬆的國家。這與90年代轉基因作物剛開始發展時,老布希擔任總統,與孟山都的淵源,有很大的關係。美國是個資本主義國家,國家政策向資本家傾斜是傳統。
美國對轉基因作物,抱持的是「實質等同」(substantial equivalence)原則。美國 實質等同的定義,即只要作物'外表看起來一樣',即為與原始作物相同。
如果轉基因作物,是''外表看起來一樣''的實質等同;若實質等同,生產者可以(自願)標示或不標示。
(二)歐洲:歐盟嚴格控管基因改造作物和食品,禁止主糧GMO。所有GMO作物和食品,均採取核准制,未經歐盟核准不准種植,生產和進口。如主糧小麥,完全不允許含基因改造作物成分,供食用馬鈴薯(土豆)不能超過0.9%。
對於非主糧類,一般消費者不會當作主食者。核准允許進口,如大豆,玉米,甜菜...雖然歐盟'允許'少數這些轉基因作物進口,但最終核准予否,決定權還是在進口國!
基因改造食品標示:
歐盟自1997年起開始,即規定所有基因改造食品,均須加以標示(包含已無轉基因,但仍然存在於DNA或蛋白質物質的產物,及所有的添加物和香料)。其後,歐盟又補充規定,食品內含超過0.9%基因改造成分的加工食品,均需加以標示。
歐盟所有基因改造作物均禁止種植,尤其有六個歐盟國家,包括Austria, France, Greece, Hungary, Germany and Luxembourg. 特別向歐盟申請保護令,禁止任何基因改造作物的商業化種植。意思是公告周知,任何國家,最好打消企圖透過任何組織(如歐盟,WTO...等),透過談判,施壓等手段,欲在其國內種植基因改造作物的意圖。非常堅決明確,完全沒有談判的空間!其它歐盟國家,欲從事基因改造作物的商業化種植,也是非常困難。
(三)澳洲及紐西蘭:2000年12月7日公告強制標示規範,於2001年12月實施,採取1%的容許量。
(四)日本:規定自2001年4月1日起,採取5%的容許量,部分指定的食品中若含有基因改造成分,就須標示。針對非基因改造食品則可以自願標示。不過,對於檢驗科技無法檢測出新基因或蛋白質成分的精製加工食品(油及醬油),則不在管制之列。
(五)南韓:指定產品如基因改造的玉米、黃豆及豆芽均須強制標示。容許量為3%。
市面上常見的基因改造食品有哪些?
黃豆、玉米,木瓜和它們的加工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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