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楞伽經第一篇如是我聞內文(二)
......爾時,楞伽王,蒙佛許已,
即於清淨光明,如大蓮華寶山頂上,從座而起。
諸婇女眾,之所圍繞,化作無量,種種色華,
種種色香,末香塗香,幢旛幰蓋,冠珮瓔珞。
及餘世間,未曾見聞,種種勝妙,莊嚴之具。
又復化作,欲界所有。種種無量,諸音樂器。
過諸天龍,乾闥婆等。一切世間,之所有者。
又復化作,十方佛土。昔所曾見,諸音樂器。
又復化作,大寶羅網。徧覆一切,佛菩薩上。
復現種種,上妙衣服。建立幢旛,以為供養。
作是事已,即升虛空。高七多羅樹。
於虗空中,復雨種種,諸供養雲,作諸音樂。
從空而下,即座第二,日電光明。如大蓮華,寶山頂上。
歡喜恭敬,而作是言。我今欲問,如來二義。
如是二義,我已曾問。過去如來,應正等覺。
彼佛世尊,已為我說。我今亦欲,問於是義。
唯願如來,為我宣說。
世尊,變化如來,說此二義。非根本佛,根本佛說。
三昧樂境,不說虗妄。分別所行。善哉世尊,
於法自在。唯願哀愍,說此二義。一切佛子,心皆樂聞。
爾時世尊,告彼王言。汝應問我,當為汝說。
時夜叉王,更著種種,寶冠瓔珞,諸莊嚴具。
以嚴其身,而作是言。如來常說,法尚應捨,
何況非法。云何得捨,此二種法。何者是法。
何者非法。法若應捨,云何有二。即隨分別相中,
有體無體,是實非實。如是一切,皆是分別。
不能了知,阿賴耶識,無差別相。如毛輪住,非淨智境。
法性如是,云何可捨。爾時佛告楞伽王言。
楞伽王,汝豈不見,瓶等無常,敗壞之法。
凡夫於中,妄生分別。汝今何故,不如是知。
法與非法,差別之相。此是凡夫,之所分別。
非聖賢見,凡夫隨在,種種相中,非諸聖者。
楞伽王,如燒宮殿園林,見種種焰,火性是一。
所出光焰,由薪力故。長短大小,各各差別。
汝今云何,不如是知,法與非法,差別之相。
楞伽王,如一種子,生芽莖枝葉,及以華果。
無量差別,外法如是,內法亦然。謂明為緣,
生蘊界處。一切諸法,於三界中,受諸趣生。
有苦樂,好醜,語默,行止,各各差別。
又如諸識相是一,隨於境界,有上中下。
染淨,善惡,種種差別。
楞伽王,非但如上,法有差別。諸修行者,修觀行時。
自智所行,亦復見有。差別之相,
況法與非法。而無種種,差別分別。
楞伽王,法與非法,差別相者。當知悉是,相分別故。
楞伽王,何者是法,所謂二乘,及諸外道。
虛妄分別。說有實等,為諸法因。如是等法,應捨應離。
不應於中,分別取相。見自心法性,則無執著。
瓶等諸物,凡愚所取,本無有體,諸觀行人。
以毗婆舍那,如實觀察。名捨諸法。
楞伽王,何者是非法,所謂諸法,無性無相,永離分別。
如實見者,若有若無,如是境界,彼皆不起,是名捨非法。
復有非法,所謂兔角,石女兒等。皆無性相,不可分別。
但隨世俗,說有名字。非如瓶等,而可取著。
以彼非是,識之所取。如是分別,亦應捨離。是名捨法及捨非法。
楞伽王,汝先所問,我已說竟。
楞伽王,汝言,我於過去,諸如來所,已問是義。彼諸如來,已為我說。
楞伽王,汝言過去,但是分別,未來亦然。我亦同彼。
楞伽王,彼諸佛法,皆離分別。已出一切,分別戲論。
非如色相,唯智能證。為令眾生,得安樂故。
而演說法,以無相智,說名如來。是故如來,以智為體。
智為身故,不可分別。不可以所分別,不可以我人眾生相分別。
何故,不能分別。以意識,因境界起,取色形相。
是故,離能分別,亦離所分別。
楞伽王,譬如壁上,綵畫眾生,無有覺知。
世間眾生,悉亦如是。無業無報,諸法亦然。無聞無說。
楞伽王,世間眾生,猶如變化。凡夫外道,不能了達。
楞伽王,能如是見,名為正見。若他見者,名分別見。
由分別故,取著於二。譬如有人,於水鏡中,自見其像。
於燈月中,自見其形。於山谷中,自聞其響。
便生分別,而起取著。此亦如是,法與非法,唯是分別。
由分別故,不能捨離。但更增長,一切虗妄,不得寂滅。
寂滅者,所謂一緣,一緣者是,最勝三昧。
從此能生,自聖證智。以如來藏,而為境界。
(魏云:如實見者名為正見,若他見者名為邪見。
若分別者,名為二取。皆是虗妄,不得寂滅。
寂滅者,名為一心。一心者,名如來藏。
如來藏者,入自內身智慧境界,得無生法忍三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