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在 聯合新聞網 看到這則新聞 校園性霸凌 最重可退學﹐雖然說理不是我所擅長﹐彆了兩天﹐耐不住我的牡羊個性﹐我想我還是戴著鋼盔來談一下自己的想法。
去年看了一部電影﹐叫“白色緞帶”(The White Ribbon,Das Weisse Band)﹐電影的故事追溯到二次大戰前十幾二十年的德奧。家庭﹐學校﹐社會對孩子的暴力行為﹐使孩子也變得暴力﹐間接促成了後來的納粹。
這次的霸凌﹐我看到的社論和媒體意見﹐比較偏重在如何教育性平等﹐如何防治暴力行為﹐受害者如何通報等等。校園霸凌﹐性霸凌﹐其實一直都存在﹐只是現在愈來愈嚴重。演變至今﹐原因眾多﹐在這些環節裡面﹐我們大人是不是也有該負的責任﹖
二十多來﹐飽讀詩書的朝野諸公﹐如市井小民般拳腳相向﹐雖然這些非常手段可以達到政治目的﹐但這是社會必須跟著付出代價的。一個排隊的社會風氣﹐不亂丟垃圾的社會風氣﹐要靠幾十年的累積才能形成﹔經過二十幾年的耳濡目染﹐“只要有道理﹐就可以使用暴力”同樣地也會深入人心﹐這當然也包括對青少年。
衣冠楚楚的大人們可以公然打架﹐可以把打架原因說得頭頭是道﹐拿著麥克風說粗口﹐歪曲事實﹐互相攻訐﹐貪污而不知恥﹐還有大人們完全不尊重人地把“腦殘”﹐“智障”﹐“娘”等﹐在電視上當可愛來講。這些﹐這一代出生的青少年﹐可是從小就已經看在眼裡。
現在層出不窮的校園暴力﹐性霸凌﹐何嘗不是大人自己先立下的榜樣﹗今天立下榜樣的大人們﹐又正義凜然地來修法規範青少年﹐甚至要把人家退學。那我請各位帶頭的大人們﹐有發言權的大人們﹐有傳播能力的大人們﹐社會上的大人們﹐也包括我自己在內﹐我們是不是也應該先節制自己的行為﹐給青少年一個好的榜樣﹐這樣回過頭來要求他們也才算公平﹗
在此與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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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樓. 牛仔3號2011/06/17 12:54大人
這文的意思是不是說~
連大人的hmmm嗯嗯也要注意!

呵呵~ 我另一個想法是媒體題材的選擇和新聞報導的角度.看來大人的錯誤還有待改過....
- 52樓. 古 月2011/06/14 09:26上樑一歪,房子就要倒了!
尤其在上位著﹐更有示範作用﹐不得不慎。 東村James 於 2011/06/15 11:29回覆 - 51樓.2011/06/14 03:09Action speaks louder than words!
所以我們大人要格外小心﹐我也是如此自我警惕。 東村James 於 2011/06/15 11:28回覆 - 50樓. 陳碧月2011/06/13 15:46言之有理
您說得真好
社會上充斥著太多的負面暴力
很多需要檢討的大人們都做了不良的示範
大家都要警惕
- 49樓.2011/06/13 02:46用殺戮帶著恨的食物餵養
再加上一堆食品添加劑
在電視機前面享用暴力訊息
痛苦的細胞反映出來的
就是不平衡的行為舉止
暴力早已深植DNA層級
只是一直在尋找出口
除了對他人霸凌.
自殘.吸毒.服藥.酗酒.酗菸.(也都是自我霸凌)

記得多年前 證嚴法師 問 當時的 許信良主席﹐“立法院可以不要打架嗎﹖”﹐這話有很深的憂慮。政治是一時的﹐當壞了社會得基本價值和行為﹐怎麼救得回來﹖ 東村James 於 2011/06/13 12:26回覆 - 48樓. Chen Mimi2011/06/12 19:29Re~
有樣學樣、上樑不正下樑歪,
大人們要想孩子們好,當然要以身作則。
大人說那麼多﹐立那麼多規﹐最有效的﹐還是自己以身作則。 東村James 於 2011/06/13 12:23回覆 - 47樓.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2011/06/12 19:28如何自處
當你被霸淩後,如何面對,才能免於心靈的繼續傷害。如何面向陽光,珍珠的最新經驗分享。
呼應 James 的 大作。
最近很少上網﹐還有很多文章沒看﹐要繼續消化。 東村James 於 2011/06/13 12:21回覆 - 46樓. 巴代2011/06/12 18:21有見地,
不過病入膏肓的社會,起碼還要再一個二十年,重建您的看法!
不過,從我開始,好好的溫和的、文明的對待人吧!
從那位德國博士在立法院打架後還很得意的樣子﹐這二十幾年來﹐我一直在擔心的事﹐終究還是發生了。我的看法是﹐這些校園暴力行為﹐其實是二十幾年前立法院種下的種子。
要拉回﹐難﹐只有從我們每個人做起了。
東村James 於 2011/06/13 12:20回覆 - 45樓. JKTsai 老鼠嫁女兒2011/06/12 15:42再衝回應次數!
底下回應,本來是要回應紐約東村James的,離家三天剛回來,發現「NJ彼得」都談同一「霸淩」,只好來個一魚2吃了!
在小孩的學校霸淩生活裡,施暴者通常採取二元見地的習氣,以自己個人僵化的自我正義感,和「看得慣的人」,成為哥倆好的朋友,甚或聚成所謂的狐群狗黨,對「看不慣的人」喪失人的同情心,以代天行道的俠客精神,懲罰自己看不慣的他人。
老師認為的「壞學生」對「好學生」施暴,「壞學生」認為那位「好學生」只是一個書蟲,不懂玩樂,在教室內,是老師的寵物,說不定還暗中當老師的「抓耙仔」,打小報告,出賣同學!
在「壞學生」的霸淩行為中,施暴者通常自認是行使公義,受暴者是「活該自取」!
學校霸淩是施暴者看不慣受暴者的行為而給予懲罰。
依此類推,在台灣成年人的社會霸凌生活裡,「藍」「綠」互為「施暴者」和「受暴者」,「統一派」和「獨立派」也互為「施暴者」和「受暴者」。常常看到「一方」看不慣「他方」,以自我的執著,追求公義,代天行道,產生的言語暴力或行為暴力!
讚成James的呼籲,停止學校霸凌或社會霸凌行為,從個人養成「傾聽」和「尊重」他人的「價值觀」的習慣做起!
謝謝蔡老大把我說不清楚的地方更為闡釋。
尤其最糟糕的就是“施暴者通常自認是行使公義”﹐這讓施暴者完全沒有自己是錯的﹐這樣得認知。
這樣的“自認”﹐其實就是反映在眾多政治人物上。
東村James 於 2011/06/13 12:15回覆 - 44樓. 思于2011/06/12 10:33常想
很多孩子不愛讀書
卻因義務教育延長不得畢業
對學校課業排斥 精力又不得發洩
成群結黨 將霸菱當逞英雄
每次看到那畫面
只能搖頭嘆息
教育單位應該在這一塊
多下功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