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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著與抓狂
2010/09/21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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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好久不見的朋友吃飯,一見面就告訴我她已與先生離異,她說她與先生是手牽著手去離婚。既然還可手牽手,幹嘛走到這個地步?

因為在家中她排行老大,照顧父母的責任由她扛下,但母親一向驕縱,所以長期與先生摩擦不停。

她自己沒小孩,領養離了婚妹妹的兒子,兒子常鬧事,先生也抱怨,她夾在縫中,日子難過,最後先生決定要過過自由的日子,她成全了他

我問她為何不請看護工照顧父母,她說母親只吃她做的菜,我知道她做的一手好菜。父親有輕微中風,要復健,她也要親自送他去醫院。

就是這些堅持,婚姻走不下去。

外甥女剛生了小寶寶,沒什麼奶水,她堅持要餵母乳,竟然得了產後憂鬱症。

到處都是看不開的人,掙扎在無謂的執著上,搞的日子難過。想想,執著後的損失究竟值不值得。

時光在計畫中流失,機會在等待中錯失,因執著苦苦過著人生,為小事抓狂。我最欣賞凡事幽默以對的人。

有誰推薦more
迴響(15) :
15樓.
2010/10/25 20:33
不同的方向
  忘記看過哪部影片了,只記得裡頭的場景,和格長所說的
「手簽手離婚」一樣,最有印象的是他們互相去離婚時,臉上
帶著的是燦爛笑容,彼此很開心是和平的結束。反而不像以前
的守舊觀念「離婚是家族之恥」那樣痛苦、桎梏著對方。
  不知格長會不會覺得筠月突兀,但是以筠月來看這樣的情
況,我反而贊成那位主角的行為,我想那並非執著與看不開,
而是一種對任何事情負責且用心的人。
  她想到了她的父母「習慣、陪伴」的層面;外甥女想到為
了孩子「健康、母子間親密感」的層面。
  

謝謝筠月:

我也贊成如果走不下去了,可以手牽手離婚,只是如果有別的方法也許不需犧牲自己的幸福。

例如將父母安排住隔壁,請看護照顧,不要讓任性的母親一定要吃自己煮的菜,可以自己做菜時多做一些送過去,每天收時間探視父母就好了。

本意都是好的,手段可以變通。

葉子~2010/10/26 14:40回覆
14樓. 王新發(楠哥)
2010/10/14 20:44
葉子姐晚安~^^~

是哇..有好ㄉ品德.

            多多做善行.孝順父母..

           生活過著平順安樂..就粉幸福快樂唷

葉子姐分享..晚安唷

                       祝如意安康..開心唷

                        

           

           


有夢最美
13樓. 小燕子的feeling
2010/10/08 18:13
布袋&不帶

這便是人性..
早已遺忘~來時布袋(不帶)去時布袋(不帶)

人生好多時候無可奈何,所以希望大家看開些。多謝小燕子。 葉子~2010/10/20 22:44回覆
12樓. 吹牛皮 大俠
2010/10/04 11:56

我之前讚譽您此文"舉例豐富", 例子和人物事件多方面舉証, 豐富多元. 可是樓下的大哥, 隔了很多天之後, 竟問说"您到底提及多少人呢?"

哈...

還好, 我之前僅針對第一亇例子発表拙見. 我若遵循您的建議, 多挑其他例案说我的拙見, 而您現在删了一串例子, 我豈不成了對空氣呆呆地発言了嗎?

哈...


謝謝你的來訪, 我為你又寫了下列文章, 請您來賜教批評:

知道啦!

多謝你啦!

葉子~2010/10/20 22:42回覆
11樓. Pharos
2010/10/01 10:15
到底是幾個人?

你文章提到的 到底是幾個人?

哈!取消三個了。 葉子~2010/10/01 11:59回覆
10樓. 中秋節 寒露 與雙十國慶日
2010/09/30 16:54
執著與抓狂
我也常提醒自己 ,別揹太多的重擔 , 要服老了 . 小事能省則省  重擔能扔就扔  , 讓自己輕鬆也是一種對自己的好.

你算看的很開的了,心胸又寬,大家能學你就好了。

葉子~2010/09/30 21:40回覆
9樓. connie F
2010/09/27 02:57
說的極是
 擇善固執  有時往往一線之隔 
當事人也許總也掙不脫那迷網   若是好友開導 點醒 或許能有些幫助

人人都需要好朋友喔
所以佛家說的好,人的煩惱來自貪、嗔、癡。 葉子~2010/09/30 16:08回覆
8樓. 莫谷
2010/09/26 15:06
有道理
是啊﹗ 子曰: 50知天命, 60而耳順,是很有道理的.

是應該樂天知命。謝謝。 葉子~2010/09/30 16:05回覆
7樓. 吹牛皮 大俠
2010/09/26 12:37
舉例豐富

您觀察細緻, 舉例豐富. 您所舉的例子, 好像屬於不同的Issues.

僅針對第一個例子(離婚)而言, 一般而言, 如果符合下列兩條件, 手牽手去離婚, 是一件人生美事:

(1) 夫妻無子女, 或子女已經長成, 夫妻不合, 度日如年, 手牽手去離婚, 可也!

(2) 夫妻皆老了, 夫妻不合, 有伴等於無伴, 也沒有財產贍養費的掙扎, 手牽手去離婚, 可也!


謝謝你的來訪, 我為你又寫了下列文章, 請您來賜教批評:

你說的對,我也認為如果要離婚,能心平靜氣牽手離婚是個完美的句點。

只是認為為了不是無法解決的事,固執己見,造成這樣的結果很可惜。

哈,你一定對其他的例子還有意見,不要客氣,你的批評一向有見地。

葉子~2010/09/30 14:34回覆
6樓. 一畝桑田
2010/09/25 17:52
太執著

雖然擇善固執是好事,

但太執著會害死人,

不要為小事抓狂,

大事不多,

生和死而已!


你說的好,真正人生大事,生死而已。 葉子~2010/09/30 16:05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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