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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行的道德
2025/09/14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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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衛福部統計,113年自殺死亡人數高達4,062人,較前一年增加164人(成長4.2%),擠進十大死因第10



多年前
媒體曾報導『房仲業務員  自殺客戶家
的消息,
每天發生成千上萬的社會事件中,這本是一則小新聞,引發不了什麼太大的關注,就算能產生的最大邊際效用,也只是讓在野黨拿來批評執政者「無能」的又一例而已。


令人遺憾的是,當年只聞感嘆景氣不好、房仲業一年倒了千百家的聲音,
卻未見有人譴責該業務員之行為
(房仲公司依法也應連帶負責),嚴重違反最起碼的職業道德。

撮合別人買屋賣屋,本是這一行存在的價值,卻因業務員想不開尋短,而破壞了衣食父母的好事~~


凶宅有誰敢買肯買

 

可以確定的是,這房子數年內是賣不掉了;除非要如廣告詞的︰『沒有賣不掉的房子,只有賣不掉的價格』來個跳樓大賤賣,看看能否引來想撿便宜「鐵齒」者青睞了。

否則屋主隱瞞曾發生命案事實,須承擔買賣重大瑕疵的索賠風險!


所以,那名新北市託售的老嫗,
才是這事件中真正的大苦主啊。 

 


 

尋死?覓活?我尊重每個人對生命的看法與抉擇。

想走,就請悄悄地走,別帶走一片雲彩~~


不准攜伴只能獨行

對塵世若已不再留戀者,下面五點是臨行前應遵守的基本要求:

 

絕不跳樓:以避免殃及無辜、毀人財物

為人設想:勿上旅館民宿,不能壞人生意

足不出戶:切忌風景名勝區,糟蹋好山好水

手段平和:至多服藥,不可見血,更禁燃瓦斯

清楚交代:書明尋短原因,勿讓流言四射再害人


延伸閱讀︰結束的美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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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8) :
8樓. 七星連環 白露 中元節
2025/09/24 19:11

業務員想不開尋短, 讓老母親成了大苦主,

不准攜伴 能獨行, 絕不跳樓, 為大人設想,,,。 只可惜了 老母親, 為老人家 成了苦主了 。害羞

遠行前務必三思再三思 MLIN2025/09/25 07:26回覆
7樓. BJ周
2025/09/20 21:59

我覺得老天爺(上帝)都可以用大洪水或大地震幾乎滅絕人類

少部分人類不論為何想要自己找死也不是什麼天大的事

我關注的是人類何時自相殘殺

死的將會是更多人而且是不想死的人

我關注的是人類何時自相殘殺


據考證    遠古年代地球剛有人類時
殺戮即已發生  且看不到有停歇之日

MLIN2025/09/21 07:40回覆
6樓. 紅袂
2025/09/16 14:07

別失望,因關於「找死」這種事,我從來不主動也不提供「方法」。針對「戲謔式」的方法用意亦顯而易見,所以留言末才會以「閒嗑兒」結束。 

這種事,我在很久以前就很感興趣,也讀過許多非自然死亡且成功的案子,所以大抵知道「求死能成功」不僅只是方法,還有天時地利人和等多方配合才能達成。曾有些例子非常奇巧,嘗試多次,百般求死,就是敗在天不時地不利人不和中。只能說,閻羅王硬是霸氣不收,當然不成功者事後應該感謝還能有「好死不如」的機會。 

我想這種事過一回就「老天爺不收,就要好好的活」,最怕一試再試,很可能就跟革命十次成功的結果一樣。畢竟我們不是貓,沒有九條命。

當然沒有失望,那是玩笑話。 


針對許多非自然死亡且成功的案子」,
 
講個反面例子~不成功的例子。

卡斯楚一生經歷過三位數的暗殺,上帝都拒收!
無論手法粗造、精緻到拍案叫絕,政敵、CIA也只能搖頭。

我上次回應的那位小姐跳樓,沒死但殃及路人。
好長的一段時間,竟成保險界的話術教材~
禍從天降、風險無所不在。

但,日後再跳一次,成功了。

MLIN2025/09/18 07:10回覆
5樓. 紅袂
2025/09/15 15:32

若單就臨行前五點要求基本,前三點便很難「執行成功、任務達成」,因的想不出來扣除這三點,又不包含第四點時,要如何圓滿達成? 

倒是第五點,的確有其必要,且是非常重要的最後關鍵。

自己想如何了除殘生,都不應該如此不負責任的不留下「交代」,不單是處理者方便,更是對家屬一個應負交代的責任,不然可是會造成許多人的麻煩。 

曾讀過一篇故事,大意說一個人若本性良善、樂善好施,怕住在凶宅或極惡之地,都能轉成福居地。這世界無奇不有,或許,還有某些的人能因己身之德在無形中化解掉不好的氣場。

 以上,純粹閒兒。

若單就臨行前五點要求基本,前三點便很難「執行成功、任務達成」,因為我真的想不出來扣除這三點,又不包含第四點時,要如何圓滿達成?


聰慧如紅袂者想不出來?讓我有點失望,我的五點要求雖似戲謔,其實是認真的。這五點有些囉嗦,讓想尋短者或許萌生~想死還真麻煩哪,算了

我當年的想法是……

絕不跳樓:小姐跳樓沒死,但壓死賣肉粽小販(報載真人真事)!
為人設想:在外執行的話,恐嚇壞他人,造成心理創傷。
足不出戶:這檔事在自家處理為宜,還省些費用。
手段平和:理論上已深思熟慮,當採文明方式。
清楚交代:等同遺書功能。

至於凶宅轉化成福地,民間是有此一說,但並不適用於每個人。
那個房仲業務員真是害人不淺啊。

MLIN2025/09/16 05:58回覆
4樓. lillian
2025/09/15 09:22
關於遠行的“瑕疵”.....
劉大中先生 思慮縝密
夫妻倆最後對生命的抉擇
應該不會一時衝動
相信 他們沒有留在家
而選擇在旅館走上最後一程
一定有他們的理由與顧慮
比方獨居在沒有鄰居的莊園 林間.....
萬一 事後沒有人發現.....
如何善後的問題
也應該是他們慎重考慮過的.....

所以 那不是重點
也無所謂“瑕疵”....
不會影響我的觀感~

我極度尊重 敬佩他們的決定
那是完美的“生死相許”!

他們的故事是範典
值得流傳 不朽~

我既然尊重每個人對生命的看法與抉擇,
當然也尊重你對劉大中夫婦決定的看法。

所謂的瑕疵,是指應該能做的更好,如︰
預先幾小時寄出信函給至親、好友,是告別也是委託。

MLIN2025/09/16 06:10回覆
3樓. sallychen
2025/09/14 11:31
有感

你的〔極富理性〕叮囑,我也十分認同!確實該有這份

道德認知和同理心。但事實上,不太容易!除非想要

一走了之的遠行者,是在極平和心境下,完成這件事。

多半會走上這條路的人,十有八九是心智極度脆弱者。

1.久病不癒,悲觀厭世,或已呈身心耗弱狀態。

2.重度精神憂鬱,藥石罔效,極欲以死解脫。

3.受到強烈精神重擊,或面臨巨大經濟壓力,深陷無助。

這些人,處於生命低谷,甚至已脫離人生常態,思維方式

和心境都非理性了,生死掙扎之際,能冷靜替他人著想者,

幾希!只能說,遇到事情就是因緣巧合,自定停損罷了!

除非想要一走了之的遠行者,是在極平和心境下,完成這件事。
多半會走上這條路的人,十有八九是心智極度脆弱者。


沒錯,像格友lillian所提劉大中伉儷之例,百中難得其一。

對大多數一般人擬遠行前,我總希望能多想想︰
很痛(過程或沒死成)、害人又害己(至少連累家人);
至於採行恐怖的走法,只能說周遭人倒霉了。

每次看見電視、看板公益宣導時,我總有奇想……
是否應撥出1/10的心力,告知有關遠行的道德?


MLIN2025/09/15 07:04回覆
2樓. lillian
2025/09/14 09:41
問世間 情為何物......
“遠行的道德”思慮周密 甚表贊同
不過所言“不准攜伴 只能獨行”
原則上 絕對沒有異議
然而 應該可以有條件的放寬
比如此人一生功德圓滿
該盡的責任與義務一一達成
該享的榮譽幸福人生也沒有遺憾.....
而隨行的伴侶 心甘情願
若留下一人 反而殘忍 牽掛.....
那就別苛責了
給予衷心的讚美和祝福吧!

國際知名經濟學家劉大中伉儷的故事
就是一個很動人的例子 ~說來話長
曾在一篇“當粉紅霞滿天~問世間情為何物?”寫過
https://blog.udn.com/lillianyi/176163992#prettyPhoto

如果有興趣 可以上看看
歡迎批評指教

謝謝
假日平安
事事如意

大作拜讀,感動至深。

不准攜伴 只能獨行,是避免一些宗教團體(我不願用邪教二字),
要信徒集體殉道,數十年來在歐美發生數起例子,人數非數人、
十數人,而是數十人,甚至百人以上!
再者,父母要走,並要年幼子女同行!

至於劉大中伉儷之例,我當成兩個獨立個體同時遠行;
但,未能待返家後再出發,仍是瑕疵。

MLIN2025/09/15 07:24回覆
1樓. MLIN
2025/09/14 06:53
去 年

看見格友的「如何面對死亡」一文,對其觀點很是贊同~

死亡的道路上,從來只能自己一個人走

回應告知多年前,曾寫「遠行的道德」。

上面即當年的舊文,僅在前兩行添了最新的統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