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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8【社會建構的性別與被綁架的性──我國性服務者的處境】
2021/11/22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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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吳濬杰

節自:吳濬杰,2014,〈性別運動的全球化趨勢初探:淺析台灣性工作專區設置之難題〉,第五章,未公開出版,頁28-34[0]

 

※ 版權所有,引用請務必加註出處。並歡迎批評指正,如有其他智財權相關的問題,敬請不吝告知,以供改正。


基本上,不論什麼時候,什麼地方,「性」總是被視為是「女人」提供給男人的服務或恩愛。這一個文化規範,全世界「幾乎」找不到另一個文化是反其道而行的。只有男人會召伎,而且純粹只是為了與女人進行性行為,「男伎」極為少見,即使有,女性們購買的往往不只是「性」,而是包括「有人作伴」的心理作用,乃至於追求一種更進一步的「穩定關係」之「假象」。也因此,關於「性別」的概念事實上一直是由整個社會所賦予、轉化,並且加以建構出來的。而在這一層意義之下,往往也會使得「性」的內涵與整體社會對其之詮釋,在某種程度下「被綁架」而使得所有與「性」相關的人、事、物、地以及言語、詞彙與圖騰(案)等,都可以因而將之「汙名化」,並加以排斥、消滅或斷開、燒毀了……。[1]

古代倡伎制度絕不如今日之為人鄙視,而極其高貴。最初,倡伎乃一男神或者婦神之女巫,承迎過客為拜神之表示。其時人御之,亦必事之,然有基督教父詬詈訴毀,連篇累牘,目為異端陋俗,為撒旦遺孽。茲後倡伎為求生存,只能因此由神廟或教堂中流竄市場,淪為商業。─英國大哲學家羅素。[2]

從羅素的這番話中,我們不難知道,在原始時代的性服務者,其地位是高貴的,故早在遠古自然信仰的母系社會中,以圖繪或器皿來表現性器官或性行為的情形早已有之,甚至最早還可上溯至距今約一萬兩千年到四萬年前的冰河時代晚期[3],甚至在舊石器時代時還出現過「陽具手杖」,雖然我們對於其大部分對於其用途或所代表的意義仍不甚明白,但一般多猜想「性」在當時大多是一種神聖的儀式與信仰,人們相信可以透過奉獻出自己的身體,或與巫女進行「交合」[4]來得到神的護佑、眷顧與啟發,甚至「性」本身的存在便是一種「權威」與「地位」的象徵[5],是令人敬畏也受人敬重的。其最主要的理由當然還是因為在母系社會中,農業勞作的進行往往是由女性主導,加以,中國傳說中周朝始祖姜嫄被認為是大地的女神,而從其子稷之名,則我們當然不難看出莊稼種植與延續子嗣乃是環環相扣的,男人在當時則是只要出外打獵或遊蕩就好。及至農業革命後,男人們才漸漸加入農耕的行列,也或許就是因為農業社會的產生,才逐漸產生了「父權制」的社會運作體系。

然而,隨著時光的更迭,不論古今中外皆因社會環境的改變,使性逐漸成為了一種禁忌,只能關起門做,卻不能公開的說,否則就是「色情」,容易遭致否定[6],因而遭致「禁戒」。但是早在中國春秋時期,即有謂:「食、色,性也」者。若就生物學的角度來說,此話中所透露出的性觀點應係認為人們為了維持己身之生命,不論如何,都必須靠著進食才能使自己的生命得以延續下去;而為了延續後代,雖說性也是滿足自己慾望的一種手段,然而就生物學的觀點而言,性最主要的目的還是為了留下子嗣,而這些追根究柢都是出自於人類動物本能的行為。也因此,或許我們可以從中了解,中國初民社會對於「性」的觀點其實比較偏向肯定的態度。[7]

相對於中國的西方,有學者(例如羅素)即認為至少從有基督教以來,西方文化就可以說是一種「性否定」的文化,其主要的「性觀」與其說是始於《新約全書》或《舊約全書》,倒不如說是繼承自某些來自希臘或羅馬的哲學思想,也因此才有聖經學者恩斯林(Morton Enslin)評論說:「是基督教所處的世界,日益迫使基督教變得禁慾。」[8]也因此,若有一群人們公開談論著所謂的「性」,便會被人冠上不知羞恥或者不道德的人們的標籤。不過,關於基督教的性否定,在聖經上對此的確有一段很清楚明確的敘述:

不要讓人以為,由於我們分成二類,女人有女人身,男人有男人體,一個受納,一個結種,性交就得到神的許諾。如果我們所要企及的上帝做過這種安排,他就不會聲稱閹人是有福的。─《馬太福音》1912

凡此種種的性觀都在無形中成為了一道枷鎖,使人們對於「性」的敵視與鄙夷緊緊的桎梏著這些賴「性」維生的人們,並使這種「權力關係」在某種程度上被以一種不平等的形式「正當化」、「合理化」,不論是透過道德,抑或是透過法律。人們似乎逐漸開始理所當然的認為其就是生活在社會最下層,而毋須對之有所尊重,[9]畢竟,以往的人們都認為「貞操」是多麼的重要。而可以輕易提供性的服務,而將性或身體作為商品販賣,看輕性、看輕貞操,又怎麼會讓人對其產生尊重之心?[10]

再者,對於性與色情的觀感,人們總是抱持著一種避諱的態度,只能關起門來偷偷做,卻沒法在大庭廣眾下公開說,就如同當父母撞上了自己的孩子詢問自己究竟從哪裏來到這個世界時?總是對孩子說上一句:「這種事等你(妳)長大之後就會懂了。」就想搪塞過去,然後等到孩子長大了、上學了,學到健康教育這門課,因為有些老師上課還是不願意教,所以還是不懂。幸運一點的在課堂上明白了,卻反而不知道為什麼當初父母要這麼難以啟齒?更有甚者,處處打壓孩子獲取正常健全的資訊來源,使孩子越發好奇,反而去接收那些「非正常」的管道所提供的資訊,例如色情書刊、小說、色情電影、A片或者色情網站,然後在潛移默化之下把「非正常」的性,當成了「正常」的,那才是真的糟糕了。

回到正題來說,很多人對於這些從事性服務的人們也在相當程度上因為其對於性與色情的「禁戒」,而對其抱有相當程度的誤解,甚至將其「污名化」,將原本正當、受人尊崇且神聖的人們,硬是「轉化」成一種「污染源」,污染著這整個社會。反而,不願意去面對其所從事的職業與服務,就主觀上偏激的一概否定其生存的手段與價值,而認為其不應該獲得尊重。其實,這是相當要不得的一種行為與態度!然而,也正是因為這樣要不得的行為與態度,導致人們不願意去深入瞭解性服務者們的處境與心境,卻殊不知這些全是被社會所操弄、轉化出來的結果。所以,當性逐漸被賦予了娛樂性,則「禁戒色情」、「禁慾絕性」就變成了一種合理、正當的事實而被普遍接受了,[11]就如同人們對於電子遊樂場乃至於網路咖啡廳興盛之時的想法一般。

而人們對於性工作專區以及性服務者們最常強加諸於以下幾點的污名:

壹、對於性工作專區而言,廣義上而言往往被認為是敗壞道德風氣,破壞環境秩序與社會治安的元凶,在外國不論是日本著名的歌舞伎町或六本木地區、美國的內華達州與紐約四十二街、以及台灣早年的各種風化區[12]皆然。蓋因此種俗稱特種行業集散地的區域往往被認為容易造成黑道覬覦而與之有所掛勾、毒品與槍枝的氾濫、暴力事件頻傳、甚至是誘拐人口與交易等等的犯罪案件的「熱點」區域所在。

貳、而對於廣義的性服務者們,比如一些酒店裡的女公關或陪侍女、俱樂部(Club)裡面的男公關(Host)、伴遊或應召女、泰國浴的浴娘、情色按摩業的按摩女郎,抑或是「女銜」[13]等等,都被認為是上述許多社會問題的製造源。甚至就狹義上的性服務者而言,其最常被貼上的標籤即是性病的傳染源,而被認為是有害於公共衛生與國民健康的肇兇。

參、另外,因為民眾普遍將性服務者定義成為只有弱勢或貧困的女性倡伎工作者才會從事的職業,而認為此乃是一種帶有性別歧視的意味存在,矮化了女性地位,物化女性的人格尊嚴,故應該加以消除、禁絕之,方才合理,[14]也才能對其有所保護。

關於這幾點對於性工作專區以及性服務者們的「控訴」,國家往往礙於輿論的壓力而進行立法管制,使一向被視為正當神聖的存在,就這樣被「轉化」成不再具有正當性與合法性的違法職業,甚至也因此而使之被污名化、汙衊了其生存的價值,而造成性服務者們不斷地面臨了社會地位的貶低以及生存難題的挑戰。

如同前述,性最原始的目的僅在繁衍子嗣,延展族群的存續,而性行為只是一種生物繁殖的自然手段。在人類社會初行群聚生活,產生家族部落的雛型以後,以母系社會為主要的生活型態,並開始有了對於自然界以及性器的信仰與崇拜,也因此性被賦予了取悅神祇,甚至可以上達天聽,與之對話,並獲得庇佑與護蔭的社會功能,故性在人們開始具有宗教信仰的當時乃是一件神聖的存在。甚至,在傳統上帶給人們一種強烈神秘感的印度教(Hindu)信仰中,人們相信所謂的「性典」乃是神的創造。然而在西元五世紀時的筏錫迦賈南著有現存最古老的一部性書《愛經》,卻又賦予性其他的功能,因其認為人們可以透過所謂的性活動獲得最大程度的快樂與滿足,[15]故「性」從此開始有了尋歡娛樂的功能,[16]而發生了功能性的「轉化」。

更何況一旦性工作專區成立,便能針對第一點控訴的力道有所牽制,蓋一旦將性服務者納入國家機器的保護傘之下,則自然可以有效的降低其擺脫被剝削、藥物成癮甚至感染疾病的處境,甚至免於活在生命飽受威脅的恐懼之中。

再來,針對第二點控訴,我們可以想見在這消費主義甚為濃厚的社會裡,除了「人」本身以及對於人類社會有重大威脅的違禁品,依照法律的規定不可以成為商品以外,個人實在不認為所謂的販售「性」會造成社會的重大威脅與危害!或許有人會說:「會啊!做為一個『性販售者』或『性服務者』,可能比較容易感染或傳染愛滋病(AIDS)[17]給其他人,造成人類生命與健康的重大威脅,所以為什麼不會?為什麼不能禁止?」

不過,我們可以確定的是,關於愛滋病的傳染不是單單只有透過顧客花錢去「消費性」或者性服務者「提供性服務」這種單一途徑而已。蓋因根據醫學資料顯示,我們可以知道愛滋病通常主要是透過以下三大途徑來進行傳播:

壹、性行為:與愛滋病毒帶原者發生口腔、肛門、陰道等方式之性交或其他體液交換時,均有受感染的可能。

貳、血液傳染:

(一)輸進被愛滋病毒污染的血液、血液製劑。

(二)與愛滋病毒帶原者之靜脈藥癮者共用注射針頭、針筒。

(三)接受愛滋病毒帶原者之器官移植。

參、母體垂直傳染:未出生的嬰兒通常也會因自已的母親在妊娠期、生產期、或因授乳等等情況下感染病毒,而再將其傳染給嬰兒。

再從各國的統計資料中,我們知道其實愛滋病主要的感染途徑還有一個是有關濫用藥物、毒品而在進行注射行為時所出現的「針頭共用」的情況。或許在這裡接著又有人會說,因為濫交的情形嚴重而導致感染愛滋病的情況絕對不亞於針頭共用的問題,然而,這個問題絕大多數都是與國人在進行性行為時,往往會因為其覺得麻煩或認為會因此使其沒有感覺等似是而非的理由,使其並未做足完善的保護措施有關,尤其多半是男生出於自己一時自私的醜陋心態,而令女生半推半就,因而答應其未戴保險套即是。[18]

也因此,我們不能因為性服務者提供多數不特定對象性服務,便認為其「必然」是會造成愛滋病大規模傳染的元凶。事實上,誠如《蒙斯坦牧場》一書中所提及的情形,若能使性服務者學習一些必要的知識或教導其如何就男女生殖器外觀所可能產生的各種疑似感染性病的異樣情況,則其往往便能成為防堵性病傳染的第一道防火牆,蓋因其即可於第一時間近距離觀察那些性消費者們是否為已感染性病的「可疑分子」。甚至,其在很多時候也能成為性消費者的性諮詢師與最佳聆聽者,前者可提供其在性、愛情與婚姻等方面的問題上一些粗淺的見解與個人經驗,後者則給予其適當的心情排解與抒發。

所以,個人在這裡所要說的是,只要每一個人都能具備正確的觀念,便可以有效防止自己感染性病或傳染他人。是以,我們當然不能硬是將此種莫須有的罪名通通安在性服務者的頭上,而將他(她)們套上「被污名化的『性』」枷鎖來綁架他(她)們。



[0] 節錄自:吳濬杰,2014,《性別運動的全球化趨勢初探:淺析台灣性工作專區設置之難題》,第四章,頁17-27該論文原為本人在2013年,於中國文化大學行政管理學系的學士專題畢業論文《流浪到何方?──淺析台灣性工作專區設置之難題》所擴寫修訂而成。後於2014年並曾經曹俊漢老師以及李開老師兩位老師的批閱、修改與認可,但至今仍未正式發表,若有引用需要,請務必告知作者本人,特此聲明,敬請配合,謝謝。 

[1] 近來,有基督教會的牧師郭美江便以「同性戀」是個「靈」或「靈的轉移」、是個「網羅」,也是一個「巫術的詮釋」之一,故其宣教時認為凡是任何非同性戀之人就應該要「斷開(它的)魂結」、「斷開(它的)鎖鏈」、「斷開(與他們)一切的牽連」,須將其通通「燒毀」!

[2] 王書奴,《中國娼妓史》(台北:萬年青,1974),頁13

[3] 考古文物上以西元1908年間,位於奧地利的多瑙河附近所出土的「維倫多夫的維納斯女人像」(Venus of Willendorf)為代表。

[4] 一般而言,在傳統中國社會上,「交合」一詞即係指「進行性行為」的文雅用法,其他另有「媾合」、「性交」等同義詞。

[5] 這裡指的是性器官或性行為本身,與是否身為男性或女性所形成的權威或地位有所不同。

[6] 更有甚者,則可能產生極為劇烈的「性敵視」態度,並遭致性敵視行為的攻擊。

[7] 有認為此點表現在中國原始的宗教觀,例如道教也有所謂天下萬物皆為陰陽,男為陽,女為陰,而所謂陰陽調和,乃是自然運作所不可或缺的。雖然,這樣的解釋後來也造成有些假宗教之名,行騙色之實的不肖之徒有機可乘。

[8] Vern L. Bullough, and Bonnie Bullough,戚堅衛譯,《性態度:神話與真實》Sexual AttitudesMyths & Realities(台北:桂冠圖書,2000),頁1

[9] 另外,中國古來便俗稱倡伎、戲伶(子)以及乞丐為「下三濫」,實為一種不尊重的社會用語。

[10] 就這一點而言,羅素先生的看法也大致相同。參照:羅素著,譯者不詳,《婚姻與道德》(台北:水牛出版,1995),頁107

 [11] 然而,就前述生物學的觀點而言,人類的禁慾絕性實在是違背人生為動物的天性的,畢竟凡是生物存在,性的最終目的就是在繁衍後代,而人類身為動物又自行訂定一大堆的規則來約束自己的動物本能,就結果來看實在是矛盾又本末倒置。就算,我們不說性的目的在族群的延續,許多動物學者的確也證實了在動物間也會有類似滿足性慾的行為產生,其目的或許在取悅異性,抑或許僅僅只是在「自娛」而已,光從這點來看,則「人」不也是一樣的嗎?

[12] 例如,台北萬華華西街與和平西路一帶、基隆龍安街私娼寮、現三重區的正義南路、同安東街一帶之豆干厝、台北林森北路、中山南路等地、台中中港路與台中公園一帶等等。

[13] 即日本俗稱的「皮條客」,但女銜則又專指專們拉女子「下海」的男子。

[14] 依照修正前的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之規定,的確也讓人容易產生如此的想法。甚至我們也可以在《社會問題辭典》中看到其對於「倡伎」的定義只限於:「以淫行為目的之婦女,獲得代價,而將自己的身體提供於男子的意思。」卻忘了其實在西方世界中也有許多男性倡伎的存在。

[15] Vern L. Bullough, and Bonnie Bullough,戚堅衛譯,頁28-29

[16] 另外在印度教的想法中,性也被當作是一種權力運作以及鬥爭的存在,做愛則被認為是一種文雅的戰鬥型態,性書將此種戰鬥命名為般若河那南(prahanana),性同時也被視為具有神秘力量或魔力的存在,性交的本身則是神祕崇拜的一種高級表徵。而性行為也被認為是一種心理精神的交融,男人和女人之間愛的充分、深切的實現,產生出一種如此自然、純樸和真實的幸福感,是所有世俗狀態中最佳的境界。Vern L. Bullough, and Bonnie Bullough,戚堅衛譯,頁31-32

[17] 所謂愛滋病,正式名稱為「後天免疫系統缺乏症候群」,是由於感染愛滋病毒(HIV)所引發的疾病。通常不會立刻發病,具有相當長一段期間的潛伏期,但會潛伏多長卻沒有一定的答案,可能在感染後六個月,甚至長達十年或更久才有症狀發生。這種病毒會使人類失去抵抗病原體的能力,甚至喪失生命,目前尚無有效藥物可以治癒,也因此有「21世紀黑死病」之稱。另外,據醫學研究報告指出,目前全世界已知僅有人、黑猩猩以及貓等三種哺乳類動物會感染所謂的愛滋病毒。而2011年,美國科學家培養出一種綠光貓,其身上具備能抵抗感染貓愛滋病毒(FIV)的細胞,因此,如果該則報導或該實驗沒有半點作假的話,則此或許將有助人類在對抗愛滋病方面之研究上的突破。明報醫事網,〈科學綠光怪貓 細胞抗愛滋〉,http://www.mingpaofun.com/healthnet/tor/showArt.cfm?aid=1342011915日,上網檢視日期:20131224日。

[18] 故個人認為,通常這樣的男生基本上會把因為「愛妳所以才想要妳」之類的話掛在耳邊,事實上大家或許可以仔細想想,這些男生他們真的愛女生嗎?還是只是打算說些要騙女生就範的甜言蜜語而已?

[圖片:日本歌舞伎町一番街。來源:網路。]

(圖片如有版權問題,還請不吝留言告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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