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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戚嘉林老師〈日據殖民在台近代化本質及其影響〉】
2019/02/05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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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背景概述與本文簡介[0]

  近來,「台獨」主義者為推廣其「去中國化」的「台獨」史觀,而不斷地在肯定日據時期,日本對於台灣近現代化的貢獻與努力及其帶給台灣的正面影響,也因此,台灣歷史學界在這方面對日據時期的歷史詮釋,不乏欲藉肯定日人治台以達「去中國化」的政治意圖。
  自甲午戰爭爆發後,日本勝利,並於西元1895417日,時清廷政府與日本政府簽訂《馬關新約》,從此便開啟台灣日據時期殖民統治(西元1895-1945年)的歷史扉頁。此於某種程度上,即是在實踐明治維新時期以後之日本近代思想大家福澤諭吉的「脫亞入歐論」,蓋從甲午戰爭乃至1937年爆發的中日戰爭觀之,基本上都以福澤的想法為基本指導原則,而建立殖民地原則上也是本於其所提出之觀點而來,故其最終目的乃在實現由日本來領導東亞的「日本軍國主義」[1],建立「大東亞共榮圈」的理念。
  也因此,日本據台的殖民統治時期也是本於此前提的原則下,對於台灣進行所謂近代化的基礎建設與經濟建設,而使得在台灣近代史上,有關台灣現代化的動態發展歷程,主要是以經濟發展運行下的基礎建設、農業化與工業化為動力,進而帶動整個社會之近代化,本文即是以此為主軸,論證日據時期台灣近代化的本質。

貳、日據殖民近代化政策的本質壓榨與掠奪台灣以及台灣住民的剝削

  如前所述,日本據台後所進行的殖民統治政策,很大一部份是根源於福澤諭吉之「同化主義」殖民統治原則而來。蓋福澤諭吉強調「移民殖產興業論」,認為台灣的豐饒殖產是日本重要的利益,而原有住民則全是「蒙昧無知的蠻民」,故其非常不重視台灣島上原有住民的存在,而認為日本對台之萬般施政必然應以台灣之土地與物產為目的,無須將彼等人民置於眼中,以斷行萬般新政,甚至其進一步還曾打算對台採取所謂的「焦土政策」,這也是為什麼福澤一再強調所有對台的經營策略,其一切目的單在台灣土地,而人民之有無則非所問之故。
  也因此無怪乎日本殖民當局據台統治的50年間,觀其所施行之政策中,背後往往對於台灣的原始住民充滿著濃厚的「種族歧視」之差別待遇,且在其發展台灣近代化經濟建設與基礎建設的前提下,本質上也是處處以將台灣物資掠奪殆盡與極盡剝削台灣人民之能事為其最主要之目的,故其實非為台灣謀福利,除了八田與一外。[2]

参、日本殖民統治之基礎建設與經濟建設

一、基礎建設

  學者塗照彥認為,若以年代區分,1900年到1920年間,台灣的經濟主軸於台灣糖業,1920年至1930年則係以蓬萊米為主的糧食外銷。綜括這兩階段,總督府的策略約略是以「工業日本、農業台灣」為最高指導方針,台灣原則上只能作為糧食與其他原料的供應地。至於1930年之後,則因戰爭需要,總督府對於台灣的經濟重心則轉為工業化。
  是以,日本據台殖民統治前期所進行的各種基礎建設,如水利灌溉、電力與交通、港埠及其他各項經濟建設與政策,最後的目的都是為了提高壓榨的效率,充實日本本國之戰備經濟與物資而已。
  以電力建設而言,日本進行基礎建設時的確是歷經千辛萬苦,困難重重,「不惜生命地支援、奉獻」,才能有今日我們所看到的烏來發電廠與日月潭發電廠等建設之存在,尤其後者歷經15年之時間,時而停工時而復工,又克服種種疾病與惡劣的自然環境,終於完成。[3]
  以鐵路而言,除在清領時期之基礎下開發並擴建縱貫線外,更完成屏東、宜蘭與台東等線,總計鐵路長度達900公里;公路方面則從日據初期的10600公里增加至1940年的18000公里,並大量施作河川兩岸連結的橋梁與道路之拓寬等工程,並為大部分的道路鋪設柏油或混凝土;最後港口方面則積極開發軍商兩用的基隆港,連結台灣與日本的貿易往來路線,之後並再選定打狗開發軍用的高雄港,以作為南進侵略之用。

二、農業發展及其建設

  一般而言,任何殖民地的統治策略,往往必先使殖民地的經濟結構高度依賴殖民母國為優先,故多會強制性的發展單一經濟作物(monoculture)的農業策略。也因此,台灣在納入日本的版圖後,對於日本最大的貢獻便是能以其「熱帶殖產」來提供當時日本在工業化的經濟結構下所短缺的糧食,且台灣當時人口雖至多約三百萬,但同時仍能提供農業發展下所需的大量廉價之勞力。惟可惜的是,日本據台初期的18961902年的這七年之間,為鎮壓台灣本土的抗日行動,於是進行大規模的屠殺與血腥鎮壓,造成大量農村的毀滅,以及當時約44.4%之耕地荒蕪。
  再者,日人深知欲開發農業,增加農產收穫,首先必先釐清楚土地之產權,以免影響各項產業之發展與田賦課徵之依據,於是遂於1898年發布《台灣地籍規則》開始進行全面的土地調查,並同時兼併豪奪或巧取土地,而這也為台灣日後的資本主義化,創造日本資本家,成為台灣產業附庸於日本的前提基礎。
  土地調查完畢後,就須建設完善且具有一定規模之農田水利設施以發展與擴張農業經濟,於是,日本乃在1916年到1920年間由八田與一分別開始著手興建大規模的水利建設,八田與一於是在1925年及1930年間完成了桃園大圳與嘉南大圳之興建工程,前者工程費計約774萬日圓,灌溉面積達2.2萬甲,區內每甲稻穀單位較工程前增加2.1倍;嘉南大圳則計耗費5412萬日圓,灌溉面積可達15萬甲。於是乎,台灣稻米之產量在1930年達到105.3萬公噸,比起1921年的71.7萬公噸增加48.1%,到了1938年則提升至140.2萬公噸,較1921年增加95.5%,據統計,1920年到1938年間稻米總產量共增產203%,其功勞雖應首推農田水利設施之良善,但蓬萊米與化肥之使用亦是功不可沒。若以現在的角度來看,桃園大圳與嘉南大圳等水利建設的確嘉惠了現今在台灣從事農業生產的廣大農民,蓬萊米與化學產量的耕種與使用,也的確使台灣稻米產量大幅提升。
  1926年,日本將台灣的在來米加以改良,並且成功栽種,命名為蓬萊米,1928年全台栽種面積達13萬公頃,至1944年更增加到40萬公頃。且1926年同時也開始施用大量之化肥。
  然而,台灣稻米輸往日本的量在19211925年間已達26.4%,至19391940年間已達40.3%。然而,稻米產量的增加,照常理而言應該也會帶動消費量的隨之增加,但是台灣在1930年代之間的稻米消費量卻與日遽減,日本銀行在1966年所出版的日本經濟百年統計(Hundred-Year Statistics of the Japanese Economy)顯示,台灣平均每人每年可用稻米消費量1910年代為130公斤,至1930年代則降至100公斤,降幅達23.1%。反而,甘藷消費量卻逐漸增加,最高並曾增加到46.5%左右。蓋此乃係因日本在台灣稻米產量大增的情形下,仍以殘酷的手段持續進行壓榨與剝削,不僅一面在台灣實施米糧配給,進行米穀抑制(1931)與統制(1933)政策,甚至,更在19394月實施「米穀配給統制規則」,依年齡分類來進行嚴格的米糧配給,另一方面則進行不顧台灣人死活的「飢餓輸出」,也是因為這樣才會造成稻米生產量大增,但其消費量卻不增反減的怪異現象,因台灣人在當時大多只能以甘藷勉強充飢,更遑論連甘藷都消費不起之人家。[4]
  另外,台灣邁入農業現代化後,其產業利潤比較在1920年時台灣前五大日本製糖公司之總利潤合計為7600萬日圓,是為嘉南大圳與桃園大圳總工程費的1.2倍,由此可見日本對於蔗農之剝削與壓榨,是多麼的苛酷殘虐。[5]

三、工業發展及其建設

(一) 日本據台殖民初期:農業台灣、工業日本的殖民地性格

  首先,因為日本據台初期係以農業台灣為原則,因而使得台灣的工業在大部分的時間都僅僅停留在農業加工業之上,例如新式糖廠、農業加工業等等,但是農業需要的非高科技化肥工業,則不屬之。另外,就連與民生經濟息息相關的紡織工業,在台灣都只能仰賴由日本內地輸入,尤其日本當時之棉紡織工業技術傲視東亞,卻一直等到1941年才由日資在台灣設立第一家棉紡廠──「台灣紡績株式會社」。故當時的台灣實際上缺乏資金與技術密集的高科技工業產業,且大部分的工業,例如新式糖廠都因為日本企業挾其雄厚資本與新式技術,加上日本政府之大力援助之下[6],而取得顯著的優勢。例如1912年到1913年間,日資新式製糖廠產糖量即占全台糖產的88.2%
  另外,依據學者引用周憲文在《台灣經濟史》一書之數據,1929年,日本人之資本佔工業資本的76.45%,而台灣人則僅占21.89%,而株式會社的工業資本約佔工業資本總額的八成,其中日資更佔其中之90.73%,台資則僅有8.44%而已。
  從以上資料顯示,日本據台殖民初期台灣之工業幾乎是掌握在日本人之手裡,台資幾乎可以說是完全的附庸與隸屬在日本龐大的資本系統之下。

(二) 日本據台殖民後期:戰備工業與戰時工業之發展

  西元1931年,日本侵略東北,台灣開始發展大規模的機械化工業,在1932年到1936年間,尤其是1934年日月潭第一水力發電所完工後,因其發電量出現過剩之情形,導致其同時也帶動了許多由日資所掌控的電化工業與重工業的出現,這些也就是當時台灣成長最快速的工業,例如金屬與合金工業、化學工業、棉紡織工業以及機械與器具工業等,但其大多仍是由日本人掌控,台灣人則仍多發展小規模的手工業或農產加工業,且更有甚者甚至還有出現日資併吞較具規模的台資企業的情形,如三菱財閥併吞基隆顏家的船渠會社即是一例。
  1937年廬溝橋事變後,中日戰爭爆發,日本開始實施戰時經濟體制,並於1938年公布國家總動員法,制定生產力擴充計畫與物資動員計劃,積極準備戰備擴張,以滿足日軍所需,其內容並偏重軍需工業與生活必需品之基礎工業為主,其最主要目的即在使日本在太平洋戰爭爆發後能有能力自給自足,使日本得以有能力充實其侵略能力並抵禦攻擊。
  也因此,在1937年到1941年間的台灣工業方面所施行的戰時經濟措施,主要如下:

  Ⅰ、資金的統制:除強制人民儲蓄,嚴格控管台灣人民節約消費以外,並將絕大部分用以投資於台灣之資金優先投注於工業之上。

  Ⅱ、勞力的統制:包括就業或轉業限制、人員訓練之限制與人力充分之供應、工資之統制以及工時之限制等均屬之。

  Ⅲ、物資的統制:如前述之「米穀配給統制規則」,除依年齡分類來進行嚴格的米糧配給以外,凡各式資源與設備能優先提供與工業者即應優先配給給軍需工業使用,其資源分配並應以有利於政府的經濟統制為主。

  至194110月,台灣總督府舉行「臨時台灣經濟審議會」,其中之一便是工業自給自足政策,其目的在使台灣一方面能擔起糧食生產的重責大任外,並可以使台灣在工業方面從此發展成為從原料到產品的自給自足的「軍需工業化」產業,並使台灣成為半農半工的經濟結構,也成為進可攻南洋,退可成要塞的重要戰略重地。是以,台灣的工業發展本質上仍是以為殖民地統治者之利益效忠與服務為最終之目的,始終都是處於被動消極且不斷被殖民政府宰制的地位。

肆、日本殖民統治下之近代教育

  常有人道:「教育即政治,政治即教育」,而這句話體現在日據時期對台的教育政策,可說是十分貼切,蓋教育政策乃是日據時期最重要的核心關鍵,即使台灣人民在這方面還是備受歧視的。
  1898年,總督府發布《台灣公學校令》,設立六年制公學校供台人兒童就讀[7],惟日本兒童所就讀的係專為日本子女所設立的小學校,然初期在殖民政府尚未頒布禁令前,台灣住民還是多將其子女們送入書房或私塾就讀。而從日據時期小學的就學率依台灣行政長官公署統計室之《台灣省51年來統計提要》第1241頁之數據(附表一)而言,可見台灣兒童之就學率與日本兒童之就學率,實在有明顯的差異。

(表一)台灣兒童與日本兒童之就學率比較

年代

1904

1909

1914

1920

1925

1930

1935

1940

1944

台灣兒童

3.8%

5.5%

9.1%

25.1%

27.2%

33.1%

41.5%

57.6%

71.3%

日本兒童

67.7%

90.9%

94.1%

98.0%

98.3%

98.8%

99.3%

99.6%

99.6%

     圖表來源:個人重製,原表出於胡澎撰,2010,《試論日本殖民者對台灣婦女的皇民化塑造》,收錄於《日據時期台灣殖民地史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史研究中心主編,北京:九州出版社,頁86

  且在小學教育方面,日本小學校不論是師資、教學品質與預算等都比公學校來得好,在課程方面,以國語課讀本之內容關於介紹名人生平之內容來看,多強調其力爭上游,終至出人頭地,甚至成為領導份子的奮鬥過程,然而在公學校則多強調其忠君愛國、和睦溫順、有禮謙良,以及其在實業技能方面的成就與貢獻等,以使台人成為勤勉服從的順民,故事實上是一種「奴化台人」的愚民教育。[8]
  再者,日本殖民當局在中學教育方面,設有台北中學校與台南中學校等,專供內地之日本人就讀,實施普通中學教育。而日本政府在普通教育方面,19191月,353.8萬台人子弟小學畢業後之升學學校僅有11所,包括醫學校與師範學校等供台人就讀,並兼收日本學生的學校,故普通教育學校較少。雖然日後如林獻堂等人曾於1912年向殖民當局請命,並於1915年成功在台中設立「公立台中中學校」(即今台中一中),專門招收13歲以上台灣學生,並實施四年制教育,但日本法制局為恐台人受抽象之普通教育,提升其文明與民族之意識,昂起自覺心,甚至還建議台人教育之方針應以技職教育為主,低度的普通教育為從。[9]至1922年,日本政府新修的《台灣教育令》,強調「內臺共學」,明文諭告「撤銷內、臺人間之差別教育,全達均等地步」,但是日本在小學教育資源分配不均的前提下,再透過使用國語考試與內、臺入學考試試題內容之不同,以及預設的內、臺入學門檻人數比例錄取與由公學校老師分配學生升學的學校等手段,巧妙的剝奪台人子女接受中學教育之機會,並維護在臺日人子女的就學機會,造成當時佔全台人口4.8%的內地人,卻享有台灣58.9%的中學教育資源,直至日據末期亦然。且在高中教育方面,當時台灣僅1925年所成立的台北高校高等科一所,而日本學制上僅高校畢業生(高等科)有資格進入大學就讀,但其針對台籍學生報考台北高校的錄取名額卻刻意嚴加控制,甚至刻意命其不得超過20%,故19251945年間,台北高校高等科台籍畢業生僅占其歷屆畢業生總人數之22.5%,在台日人則有77.5%,但當時在台日人約僅佔台灣人口之6%而已,其中如李登輝、辜振甫、陳五福、辜寬敏、李鎮源與戴炎輝等均為該校高等科之台籍畢業生。

  最後在大學教育方面,日本於1928年在臺灣成立台北帝國大學,其首屆60名新生中,僅6名是台籍學生,且日本人從創校之初還多限制其僅能就讀醫學部,而法律系與政治系則為日本人獨占,而此也成為日後台灣醫療事業特別發達之主因之一。
  綜上所述,則不難想見,日人在教育方面的歧視性本質與嚴格控制台籍子弟就學之門檻與手段,對於台籍學生來說是多麼的不公平。

伍、日本殖民統治之近代化建設之影響

  1940年初,台灣因戰事影響至物資短缺,物價飛漲,故日本遂於1942年實施物資配給制度,而1943年到1945年間,因美軍持續對台轟炸的關係,也造成部分台灣重要工業、電力設施與交通建設等造成嚴重的傷害。
  而戰事惡化後,全台稻米產量嚴重不足,加以日人進行殘虐的「飢餓輸出」,使得台灣人多以甘薯簽勉強果腹度日,其民生條件已經慘不忍睹了,但日本竟然還於19459月上旬時連續發布命令,將各項配給統制規則一口氣解禁,打亂市場經濟,加以台灣當時的青年勞動力因在戰爭動員時期「全民皆兵」的政策之下而多被徵調,導致農村勞動力不足,故雖有陳儀抵台一個月重新針對米穀進行配給,但為時已晚,於是台灣便從1946年開始發生嚴重的「米荒」。因此,日據殖民時期化學肥料工業的發展不足,加以戰後日本肥料輸入的中止,台灣便因米荒問題,而造成嚴重的飢荒。
  而日本據台初期所進行的電力建設、農業水利設施、港口及交通建設等,的確使台灣在光復後藉由當時日本這樣的科技先進國家,來縮短台灣在這些建設方面所需耗費的歷程。至於台灣在日後為發展經濟所需要的大量電力,則因日本所建設的發電所與輸電系統等電力設備,不僅同時縮短了台灣發展電力事業的時程,亦提供了台灣日後在工業發展豐沛的廉價電力,故實在不容否認其對於台灣光復後的經濟發展方面著實貢獻不小。

陸、結語

  因個人認為殖民統治本身就是不正當的,如戚氏於該文中所言:「站在以人為本的立場,均不應偏離普世公義價值──即『正義原則』」,故縱使日據殖民統治有其法律上之依據,仍應以其不合乎普世皆然的人權觀念,而否認其正當性,更遑論對之加以接受甚至將其加以美化的情形。
  日人在台之基礎建設與各項大型建設,雖如前所述,吾人實在不容否認其對於台灣光復後的經濟發展方面著實貢獻不小,但其確實是因為離台不得已而留下,非係善意援助之建設。且日人透過總督府的各種公權力行使與壓榨、法律規章之制定與限制以及本國政府資金的援助與剝削等手段,對台灣的經濟與社會採取極端的「竭澤而漁」之手段,形成嚴密的殖民地剝削體系,透過各種的巧取豪奪等手段,從台灣人民的身上榨取鉅額的利潤,織成一張張台灣人民飽受歧視、困苦生活的血淚史。
  而在教育方面,因受同化主義的殖民政策以及皇民化運動之影響,也留給了台灣現今社會巨大的精神負債。蓋其奴化教育造成生活在當時的許多台灣人們因此而仍然有或多或少感念日本統治,甚至產生如「台灣精神就是日本精神」這類荒誕的言論,然而,個人想法認為這類言論似乎多半都好發在當時在台灣就讀台北高校與台北帝大的學生身上,蓋因台北高校與台北帝國大學就是培養下一代菁英的學校,而當時的台籍學生在飽受嚴苛歧視的不公平競爭下能夠考上台北高校與台北帝國大學,實在可以說是台灣當時的一代菁英,故若以假設的觀點言之,其在日本殖民統治的狀態持續之下,似乎極可能因此而成為具有地位或財富的台籍人士,而這或許也是因為奴化教育所帶來的那種始終都是差人一等的「民族自卑感」在作祟,使其因此罹患所謂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10]而仍不自知所表現出來的病徵吧?


[0]  此文為個人閱讀文章後之反思,故所謂本文乃係指學者戚嘉林所撰,2010,《日據殖民在臺近代化本質及其影響》,收錄於《日據時期台灣殖民地史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史研究中心主編,北京:九州出版社,頁163-171

[1]其主要乃係因日本帝國主義的幼稚性以及資本主義的不成熟所帶來的經濟結構不完全的型態下所融合出來的一種「以政治領導經濟」的意識形態。參照:許介鱗編,2007,《台灣史記 日本殖民統治篇2》,台北:文英堂出版社,頁128。於此應可推其幼稚性乃是基於因日本有對外擴張之需要而向外擴張之情形而存在的。

[2]八田與一在設計嘉南大圳與提倡「三年輪作給水法」時,是站在農民的立場考量,因八田本身信奉真宗佛前人人平等之信念,或許並不會因此而歧視台灣人。參照:許介鱗,2007,《台灣史記 日本殖民統治篇2》,台北:文英堂出版社,頁189

[3]然而,日月潭第一水力發電所施作期間,一天平均投入4500名人力,總共造成45人死亡,且全部都是台灣人。參照:許介鱗,2007,《台灣史記 日本殖民統治篇3》,台北:文英堂出版社,頁168

[4]1942127日珍珠港事變爆發後,日本政府更進一步發布「台灣米穀應急措施令」,規定除了自家用米之外的所有稻米均須全數授予政府,而採取強制配給制度。參照:許介鱗,2007,《台灣史記 日本殖民統治篇2》,台北:文英堂出版社,頁166182-184

[5]關於台灣糖業是如何被剝削的,可參照:許介鱗,2007,《台灣史記 日本殖民統治篇2》,台北:文英堂出版社,頁139-156

[6]例如日本於1902年發布的《糖業獎勵規則》,即是以法律的形式,經由行政之手段無償贈送日資新式製糖企業那些從台灣巧取豪奪而來之土地。且其亦曾於1912年頒布府令第16號,明文禁止台灣人成立完全由台灣人為股東的公司。

[7]這裡原則上包含原住民所就讀的國語傳習所(後改制為蕃人公學校),因其後來一被併入公學校體制中,但修業年限則為四年。參照:許介鱗,2007,《台灣史記 日本殖民統治篇2》,台北:文英堂出版社,頁291

[8]關於日台小學教育之國語課程課本之內容,有興趣者可詳參何義麟,1986,〈皇民化政策之研究〉,中國文化大學日本研究所碩士論文,頁62-90

[9]1915年《台灣公立中學校官制》中即強調台人之教育「應盡量避免注入抽象之知識也傳授有關生業之簡易知識技能為主旨」。參照:戚嘉林撰,2010,《日據殖民在臺近代化本質及其影響》,收錄於《日據時期台灣殖民地史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史研究中心主編,北京:九州出版社,頁167

[10]斯德哥爾摩症候群(Stockholm syndrome),又稱為人質情結、人質症候群,係指犯罪的被害者在加害者對其的侵犯過程中,進而對於加害者產生情感,甚至反過來幫助加害者的一種情結。

﹝圖片來源:誰才是真正的「一中」? 台中一中槓台南一中 | ETtoday生活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50113/451076.htm#ixzz5eaSLTRb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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