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爭戰(二)
(內文甚長愼入)
白色恐怖的時代造成冤獄,如何平反 ? 學問很大 !
國立濟南第四聯合中學的學生(713、425被逮捕者) 之一的黃端禮
(黃端禮在1970年代赴美後也成為基督徒), 2017年撰文反駁冤獄說。
內容如下:
『國史館助修黃翔瑜曾於98年6月在《臺灣文獻》60卷2期發表
〈山東流亡師生冤獄案的發生及處理經過(1949-1955)〉一文,
筆者親身經歷該事件,且是「713」、「425」的受害者,在閱讀黃翔瑜一文之後,
認為黃翔瑜先生的論述與我們所經歷的、看到的有一些差距與錯誤。
想到山東流亡學生來臺不到七十年,還有不少在世的學生,為了不讓
這段歷史遭到誤解與造假,特別藉由《臺灣文獻》期刊,針對黃翔瑜先生
的論述提出不同的看法,希望透過這樣的對話與比照,能平凡忠實客觀地
呈現該事件的歷史面貌,讓社會大眾瞭解該事件的真實過程,也可讓
該事件餘生的受害者放下心中的怨恨。
以下就針對黃翔瑜的論點,提出不同的論述。
壹、 前言
筆者是有憑有據白色恐怖的刀下餘生,「713」「425」都是親身經歷的受害者,
想起713刀傷同學還有大恨,但面對造假史者,刀傷同學成了小恨。
受主張青史不容成灰的同學們推舉,在此為真史發出誠摯的呼聲!
早年大陸戰亂教育不普及,能讀中學的大多是地主、富農、商人的孩子,
這些都是怕共的家庭。當共軍打進省垣時,學校宣布追隨政府流亡,
家長除了為孩子不輟學,也讓孩子逃出去給這個家留條根,自己一命交給毛澤東。
山東流亡學校在旅途中,教育部整編三校為一所國立聯合中學,計有:
濟南第一至五聯中、煙台聯中、海岱中學、昌濰臨時中學,並空降聯合中學的總校長,
原來的縣市立與私立中學成為分校。因為駐地分散,好多人沒見過總校長。
隨時局的惡化,最後到了廣州無處可逃了。山東省主席秦德純率各聯合中學的總校長,
與東南軍政長官陳誠協議八所學校到澎湖。17歲以上的大男生當半受軍訓半讀書的兵,
其餘成立澎湖防衛司令部子弟學校,教育部發出認可的訓令,由軍方派船分兩次運抵澎湖。
第一次濟南第一至三聯合中學,煙台聯合中學,乘濟和輪到澎湖,海岱中學從基隆到澎湖,
5校同住漁翁島。第二批濟南第四、五聯中,昌濰臨中乘115號登陸艇抵澎湖駐馬公小學
與澎防部營房。
1949年7月12日學校把男生交給軍方接管,準備13日編隊。濟南第四聯
中第二分校聽說編兵後不上文學校的課程,幹部說:「讀書不能打共匪,
共匪來了哪還有書讀」?大學長李樹民要同學暗中互傳13日編隊前集合衝回學校。
屆時營門不放並增加上刺刀的槍兵。李樹民率學生吶喊激烈衝突,數名軍官簇擁
司令官李振清入場登上司令台,要學生代表進前說話。
李樹民、唐克忠(他是跟李樹民吶喊的)走向司令台。李振清向台下的槍兵(少尉王藍玉)
使了個眼色,刺刀刺向李的上臂、唐的臀部,同學們見血都屈服了。
不久架走受傷的兩人,又逮捕幾名四聯中大個子的學生。命令學生就地坐下,
等漁翁島的初中生進場,馬公島的高中生送往漁翁島, 下午編成115高中團,116初中團。
編兵後師生分離,校長老師不可隨便進營房。幾個月後,煙台聯中的學生兵傳來耳語:
「煙台聯中總校長張敏之,第二分校校長鄒鑑,因支援學生爭取受教權,被以妨礙建軍
捏造匪諜罪名槍斃了」,這話八校的學生想起713殺學生的粗暴手段都相信。
筆者認為只有四聯中喊出「受教權」挨了刺刀,張校長是支援四聯中死的,
所以替張校長喊冤60年。
震驚層峰的台中425事件,喊出退伍復學的第一聲,大概四十四年 (1955)剛過完年不久,
台中的民聲報刊登了一則新聞。
大意是:立法委員向政府質詢:要求准許山東流亡學生離營復學。而軍方的答復說:
「他們都當了軍中的基層幹部,而且以軍為家並無退伍之意!」
這則新聞很快傳遍了住鳳山步兵學校擔任示範營的57師169團第2營全營。
大家憤怒地頭疼請假停止了步校的操課,因此驚動了國防部,將該營調往后里營房
準備與81師花編。
同學們為了退伍復學做出不顧後果的大行動,44年4月19日化整為零到台中坐火車
到總統府前靜坐請願,戒嚴時期現役軍人到總統府前請願確實是大事。
台中北上的火車奉令不開,約七百人被阻於火車站前圍著蔣總統銅像靜坐絕食。
中外記者拍照,據聞大陸電台開始廣播,當然震驚到層峰。晚間第一軍團政戰部主任易瑾,
代表國防部總政戰部主任蔣經國到場,周旋到深夜無效。乘大家困乏閉目小睡時,
派一年輕軍官插隊坐下。然後說:「從這裡開始起立!」
那位軍官站起來了,後面一個一個跟著站起來了,用這詐術騙到台中干城營房。
同學與易瑾激烈辯論後,他手拍胸膛保證回后里營房不會秋後算帳。
易瑾6天後食言,在44年4月25日逮捕了39人 所謂的領導者。
這些「准烈士」是:劉鎮堂、陳鵬武、黃端禮、曹慕廷、洪連吉、王殿祥、史孝群、曲樂生、
沙紹義、李景安、李敬伍、李繼志、李成鏞、徐修起、唐功三、夏繼典、常松山、張志勳、
賈繼述、劉道鈞、謝慶濤、黨懷寬、張思軒、楊學孜、陳作賓、張元修、劉新泉、何昌祥、
林文璽、李斌、劉貫、鄒日生、祝建業、潘文潤、徐學榮、郁鐵民、常賓傳、王景濬、常永賡。
原準備槍斃一小部分殺雞儆猴,筆者流亡時的老師孫守唐時任第二軍政戰上校科長,
親見蔣經國並力保都是地主的兒子絕不是匪諜,才大事化小找了四個判重刑的結案,
其他的洗腦209天再分發到部隊。
抗爭雖平息,學生胡秉釗先跑立法院,繼求王叔銘的恩師王立哉,以流亡學生曾輟學救國
今應退伍復學相求。民國49年國防部以木蘭案讓全體山東流亡學生(已任官者除外)
退伍復學,部分考入花蓮師範學校,部分回母校員林實驗中學師範部,畢業後部分
保送師大就讀。
民國98年發現煙台聯中張校長夫人王培五用全假話喊冤。 兒子張彤用不可原諒的手段,
偷改國史館審查過的澎湖713事件紀念碑文,把煙台聯中的總校長張敏之改成8所聯合中學
的總校長(經過寫在本文第13-19頁)。
筆者為保留真史,開始出書反抗煙台聯中的假話集團,包括王培五、張彤、 馬英九、
內政部營建署、中研院近代史所的張玉法、許文堂。
今看到黃翔瑜助修的〈山東流亡師生冤獄案的發生及處理經過(1949-1955)〉,
想到他在本案有對筆者說大假話的前例,不以人廢言,還是認真地讀了三遍,
他還是故意暗藏了關鍵假話。
87歲的末學不能默不作聲,跟國史館的黃助修討論真假歷史。他的文章本可簡稱黃文,
因兩方都姓黃,簡稱瑜文。
貳、 評論瑜文
瑜文的摘要:(重點抄錄評論)「『山東流亡師生冤獄案』共歷時12年,且經3階段發展。
首先是1949年7月13日發生澎湖軍方強制將學生編入部隊的『713澎湖事件』
即冤案引爆點;次為同年9月起,爆發一連串的『山東流亡師生冤獄案』是案發高潮;
再次,當受編學生服役5年後,向國防部提出退伍復學要求,於1955年4月25日
在臺中火車站前集結絕食,即『425臺中事件』係冤案餘波。」
筆者評論(以後簡稱評)
評「強制將學生編入部隊」: 瑜文在279頁第四行也知道學生赴澎湖當文武兼修兵的法源:
教育部頒 「穗中字第5411號訓令」。不該說是澎湖軍方「強制將學生編入部隊」?
評「713澎湖事件即冤案引爆點」: 澎湖713流血事件,是濟南第四聯中的學生,
在馬公大營房抗議只練武不修文所引起的,與住西嶼的煙台聯中沒有絲毫聯繫。
煙台聯中的校長被抓說是第四聯中「惹事」引爆的,這是什麼邏輯?
煙台聯中的匪諜案不能套到第四聯中的頭上。
評「9月起,爆發一連串的「山東流亡師生冤獄案是案發高潮」:
「冤獄」,八所山東流亡學校師生(包括筆者)喊了60年,到了民國 98年發現
「苦主」王培五母子全是假話喊冤,筆者與知道被騙的同學們喊冤獄的信念起了動搖。
黃翔瑜助修知道張家假話喊冤,更知道張彤偷改碑文侵國史館的權,國史館的助修
在這裡不應「忘了」張家喊冤獄的雙重假話。
評「於1955年4月25日在臺中火車站前集結絕食,即425臺中事件係冤案餘波。」:
713,425,筆者都親身參加了,還是被逮捕者之一,當然知道都跟煙台聯中的匪諜案無關,
怎麼又把425,與匪諜案綁在一起?
評瑜文的前言
瑜文271頁的前言,大段述說在大陸早期的流亡學生與流亡學校,對瑜文的題目
〈山東流亡師生冤獄案的發生及處理經過(1949-1955)〉是不著邊際。對瞭解案情沒有幫助。
即使下面的圖表是來臺的8校在大陸暫住的位置圖,與逃亡的路線圖,但與張敏之被抓
扯不上關係,可以說話扯得太遠,是灌水文章,勞累讀者的眼神,與從推翻滿清開始寫有何不同?
瑜文 大量引用陳芸娟的《山東流亡師生研究》,那就談談瑜文所依靠的這本資
料: 陳芸娟是濟南第一聯中陳永昌學長的女公子,讀師大的碩士論文寫
《山東流亡師生研究》,當然與他父親是流亡學生有關。這個題目不論哪
個時期,只要是山東流亡學生都可在她研究範圍之內,圖表地圖都很周詳
寫得不錯!但在她寫書的時候沒有煙台聯中匪諜案的檔案開放,連他父親
也跟筆者一樣全是聽煙台聯中的假話耳語。
如果談713事件他的父親當時在漁翁島,是編兵後聽到的,陳芸娟聽到713的
二手資料難免有流亡學生的情緒話。像永昌學長也把筆者被騙期間大罵白色恐怖
「比二二八還二二八」 的回憶與吶喊,抓給女兒當寫書的資料之一。
這本《山東流亡師生研究》 是好碩士論文,但對瑜文的
《山東流亡師生冤獄案的發生及處理經過 (1949-1955)》只是壯觀文彩沒有真實性。
瑜文第273頁21行說:「又如陳芸娟指摘國防部軍法局係遭韓鳳儀愚弄
或有不當利益輸送等情事。」
這兩句話瑜文是疑問口吻,筆者也表示懷疑的看法:她寫畢業論文應不會無的放矢,
敢這樣指摘應有資料來源,不管誰給她的資料,筆者以理評論這項指摘:
按軍中體系不得越級行文,韓鳳儀這少將師長沒有資格向國防部行文如何愚弄上上級?
說「或有不當利益輸送」就是送錢買張校長7人死,有什麼仇?敢問提供資料者,
有人向他 「不當利益輸送」會殺7個無辜的人嗎?這項資料實在令人懷疑其可能性。
除非這「不當利益」是金山銀山,重賞之下才有此勇夫(愚夫)。
如果是買,殺錯張校長沒有責任?即使在澎湖問錯匪諜案,送臺北上級機關審問判刑
他也沒有責任,能用到「不當利益輸送」去買嗎?如果資料是真的,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
陳芸娟應把這項資料送給王培五到法院按鈴控告國防部收取「不當利益輸送情事」。
瑜文先貶王培五說假話又多處引用她的假話
瑜文282頁評論張家的假話說:「茲舉證如次:首先,考究張敏之當時身分僅是
煙臺聯中校長,既非(按:8校)總校長,也非8校校長總代表;
其次,張王培五係冤案受難者張敏之遺孀,當時既非教員,亦非學生,
應不至於、也不應該出現在澎防部現場,然卻活靈活現地描寫張敏之與李振清等系爭場景。」
瑜文又在283頁說:
「這說明1949年7月13日根本沒有7千名山東子弟齊 集澎防部大院接受編兵,
而煙臺聯中學生及張敏之等仍身處漁翁島,遑論 張李在大院之言語衝突。
此知,張王培五構述的713澎湖事件恐有訛誤,對亡夫張敏之似過於浮誇溢美,
甚至訛竄部分史實。」(這兩段瑜文批評王培五說假話以下還會用到,簡稱
「瑜文282、283批評王培五說假話」)
以上兩段可以認定黃翔瑜重批王培五存心說假話訛竄史實,後面又大量採用
王培五的口述假話回憶錄當資料。請看289頁引用王培五的假話回憶錄的說法:
「對於不合作的女學生更加殘酷,將不招供的女學生私自帶往海邊,
命其脫光衣服,躺在布滿壺藤的礁石上,任海邊熾烈的太陽曬傷,
讓尖銳礁石劃破肌膚,直至願意招供或承認自己是匪諜為止。
另對頑抗不從、牢騷特多的學生更毫不留惰,不是予以槍斃,就是將之『拋錨』。」
以上王培五的假話回憶錄就是這樣說的。
評論:反抗暴政要大膽說實話,蔣家王朝已經倒了也不怕秋後算帳,
在馬場町槍斃的名字都能寫出來,請把王培五口中槍斃的,「拋錨」的,
女生被脫光衣服曝曬的名字寫出來,才能作為向世人控訴暴政的徵信。
請問瑜文的作者查證這項資料的真假嗎?
遮蓋暴政是「保皇黨」,捏造暴政是保匪諜,不是嗎?
筆者也喊過「海拋」:就是身旁的鄰兵晚上一起就寢,起床時人不在了,
老班長不說理由把那個兵的毯子洗臉用具收走了,大家認為是當時盛傳的「海拋」了。
到了筆者退伍後,看到了當年同一連上認為被「海拋」的三個人都活著,
據他們說:「關了一段時間查明不是匪諜,復補到別的單位。」
瑜文列出檔案局收藏的兩封要命的信 瑜文286頁,資料編號55,
王治忠致永祥、永禧、本岳函,(民國38年 7月17日),
……有許多不自由的地方,起來反抗都被刺刀刺了起來,請願見李老鄉(指李振清)
有濟南第一聯中兩位同學被刺。所刺在腳部與臂部,這全是李老鄉所一手造成的……。
現張敏之可能做了少將參議因為是李振清這個老鄉王八但下書聘的,
張(指張敏之)幹不幹還是個謎,我們還記得壓力愈大,反抗力愈大,總有一天會爆發的。
另一封是王治忠致安祥經理函,(民國38年7月20日):
以為可以被壓迫了,誰知同學心裡都是一樣的,都是一心一德要起來反抗這個
澎防部司令李振清這個偽組織。
不可抗拒的力量,還不可抗拒力量的洪流這種力量的洪流,可以蔓延到整個的馬公
的革命的力量,是整個人民的反抗惡勢力的壓迫。 那恐怕這個馬公要塞司令要
垮入這批學生手中。 關於近來蔣李之矛盾及國內變化,解放軍進攻到何處?
理性的評論不應用「今法判古事」
瑜文把上面的兩封信說是青年學子發牢騷,是不合38年朝野的共識。
說句公道話,這兩封信雖不能肯定是共產黨員,但是說的共產黨話(毛語錄),
不光是不合官方的要求,也不合棄家流亡反共的心情。尤其當兵4天就化名發信,
更不像正常人,像個不夠老練的中共小打手。
評瑜文的兩個醒目詞
瑜文在285頁尾與286頁說:「713澎湖事件」發生後,受編學生普遍不滿軍方粗暴對待,
「日積月累」心中不滿激憤溢於言表,有形諸同儕間的私函,用語激烈,不在話下。
然這不滿怨懟之文句在當年戒嚴肅殺氛圍下,更顯得禁忌與敏感;但萬萬沒想到
彼此發洩情緒,抒解牢騷的私函,一封封地被政治單位查檢。
駐地澎湖漁翁島的小池角村學兵王治忠(即後來判處死刑的王光耀)寫給署名
永祥、永禧、本岳,及安祥經理的兩封私函中被查出詆毀李振清等與附匪的反動文字。
這兩封信函無疑成為李、韓藉故「報復」的把柄,引發日後冤案擴大偵辦的伏筆。
評1、那兩封要命的信才當兵四天,與7天,可不是瑜文說的「日積月 累」的壓迫,
不能誇張的形容長久受粗暴的壓迫才寫發牢騷的信,這是技
巧地混淆視聽遮蓋那兩封嫌疑信的動機。
評2、所謂「報復」人人都知道是甲方加害於乙方,乙方日後找機會, 或製造機會,
也加害甲方。不知一位離職的中學校長有什麼力量先加害官方的澎湖王李振清?
辦他殺命案的警方都要查為何被殺?很多人寫張敏之等冤案,為何沒人研究
他們7人為何被冤殺?就為了「張敏之愛學生心切多 說話嗎?」
現在多說話不光筆者說沒有,瑜文在282頁也說沒有。誰能說出李、韓為何要「報復」
殺他們7人?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一群人也幫助李、韓要他們7人死,報復什麼?
各聯中的分校校長在流亡的沿途要操勞學生的吃住還像個校長,到了澎湖學生交給軍方,
像個沒受聘的老師一樣沒有說話的地方,煙台聯中第二分校校長鄒鑑怎麼也被「報復」?
誰能解釋?
看解密的判決書
瑜文291頁第9行起說:「11月進入審判程序,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保安處指證,
張、鄒兩人於1946年經匪黨周孟英、劉次蕭等介紹加入匪黨「文化工作研究會」
並利用「新聞記者聯誼會」吸收文化人士加入匪黨:1947年 藉訓練難童,宣傳共產主義,
擴展組織,後升任共匪膠東區執行委員,派駐煙台聯中領導匪「新民主主義青年團」。
該團係由共匪煙台市黨部委員 鄒鑑兼任主任,其間又吸收劉永祥、張世能入黨,
再吸收譚茂基、明同樂入黨,壯大組織;1948年11月15日張敏之曾率領學生
搗毀杭州車站;然 轉赴澎湖後,被編入陸軍39師各團之學兵更繼續活動,不僅破壞建軍,並
私下調查主管姓名,部隊裝備,及軍事要塞地形圖等,為匪進攻內應做準備,
企圖顛覆政府;而王光耀更向香港區方報導我軍之各項活動情形,並經查獲。」
在當年「治亂世用重典」、「速審速結」體制下,案交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不到10日的審期,11月10日即做成判決書,14日當庭宣判。本案判決主文稱:
張敏之、鄒鑑、劉永祥、張世能、譚茂基、明同樂、王光輝(按為王光耀)等
因犯叛亂罪一案共同意圖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罪證實確,各處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12月8日東南軍政長官公署批准照判執 行。
同月11日於臺北市馬場町刑場槍決。
瑜文對本案判決的評論
本案審判過程,首先從審理期程研析,本案審理快速,為其不到10 日,
本案從偵察起訴至判決有一貫性的脈絡;再就審判程序論,本案有違公平、正義原則,
本案偵察者,亦為審判者,兩者角色衝突矛盾;再次就審判實體研析,
本案論罪係採嫌犯口供孤證,而口供有脅迫、偽造不實之 虞,不足斷處。
……案從審理至槍決41日,速效如此,難保不有冤抑產生
所謂「口供有脅迫偽造不實之虞」,在記憶中到民國80幾年新聞報導警察辦案還有刑求,
回到38年老粗軍人辦案應該是有刑求。法官審訊犯人的口供都要經過犯人過目簽名(畫押)。
上述判決書的內容如果是軍方捏造的,挨打也不能簽名,為何簽名?
根據山東文獻第十五卷,第三期,濟南第一聯中劉澤民校長的文章〈張敏之故校長之二三事〉,
其中他曾夥同多位民意代表訪保安司令部,力陳張校長冤枉,
「副司令彭孟緝答應問案時可派人來參觀」。
這一句話如果不是劉校長記錯,可以證明即使在澎湖有刑求,保安司令部對張校長不會刑求。
因為他們准許民意代表問案時參觀,不光不會用刑,也不怕張校長在民意代表面前
說出先前是刑求逼供為由推翻前供。
「速審速決」在臺灣張、鄒案不是獨一無二,第一個搶銀行的李師科就是速審速決。
郝柏村當閣揆時也有一案,除了速審速決,還電視播放行刑的畫面警告世人,
這是根據當時的社會情形決定的。
「本案偵查者,亦為審判者,兩者角色衝突矛盾」,在當今法院來說確實不妥,
民初到撤退到臺灣,偏遠縣市無法院都是縣長升堂問案,就是一人幹兩角色。
38年是戰時又是軍法沒有現在法院這麼周延的制度,李振清沒有問案就刺刀穿學生也沒犯法。
所以今法不能判古事,戰時異於承平。茲舉戰時快審簡審殺大官一實例於下:
抗日戰爭初期山東省主席韓復榘,也是方面軍頭,處處與老蔣唱反調,兩人心裡都有疙瘩。
韓是西北軍頭馮玉祥的十三太保之一,不聽老長官馮玉祥的勸告,不聽戰區司令的軍令,
與日寇勾結,不戰撤軍,被老蔣誘捕軟禁在武漢一處樓上,1月23日指派何應欽、鹿鍾麟、何成濬
為審判官,徐業進、賈煥臣為軍法官,組成最高軍事法庭,以西北軍的鹿鍾麟為庭長
會審西北軍韓復榘。
法庭沒要韓出庭,經過研究來了個缺席審理,給韓復榘定了十大罪狀,判處死刑。
這十大罪狀是:一、違抗命令,擅自撤退;二、按兵不動,擁兵自保;三、勾結日寇,
陰謀獨立;四、收繳民槍;五、縱兵殃民;六、派銷鴉片;七、破壞司法獨立;
八、擅征和截留國家稅款,破壞稅制;九、侵吞國防經費;十、擾亂金融。
1月24日晨,有人上樓對韓復榘說:「何部長請韓主席。」韓復榘便由樓上走下來。
剛走到樓梯底,身後忽然槍響,韓復榘一驚,大呼:「有,有刺客!」
接著又是一槍響,韓復榘立定不動,隨即槍聲再響,他倒了下去。
以上的審判與行刑只有一天,比瑜文評論的還甚十倍。依今日法界來看,應大喊這是謀殺!
但韓復榘的死後沒有受到各黨派的聲援,共產黨執政也沒給他平反。
這就是戰時異於承平。
張敏之等蒙冤喊向蔣中正
瑜文293頁說:「1952年6月25日,革命實踐研究院研究員談明華藉蔣中正總統
接見之機會,陳書疾言,指陳張、鄒兩校長及諸受難同學蒙冤遭刑,冀為其平反。
蔣中正總統聞言,批交參軍處,並批示註明向當時已高升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副司令
李振清詢明,並具實陳報。」
承辦人是總統府中將參軍張家銓,他向參軍長桂永清陳報張敏之係屬冤抑。
其中的理由有:「當年山東學生抵達澎湖後多有謊報年齡,且有不願服役之具體事
證;」「又張、鄒兩人維護學生心切,過度發言,且多牢騷,亦為事實」
評張家銓的假話
評「謊報年齡」? 當年編兵時大小通吃,高矮全要,根本沒問年齡,
就算真有謊報年齡的與抓匪諜扯不上關係。流亡學生的年齡與現在的學生不同,
八年的抗戰與國共內戰,鄉村無學校,大多是超齡就學。政府戡亂失利各地淪陷前,
不少年輕的公務員跟著流亡學校當學生逃難,編兵後的初中團有25歲的。
評「不願服役」是真的,但在廣州無處逃命的情形下,協議來臺當半軍訓半讀書的兵,
四聯中是聽說軍方不讓半讀書才流血抗爭。其他七校沒提出當兵的異議。
425大喊退伍復學是當兵六年後的事,不是張中將辦案時發生的。
評「張、鄒兩人維護學生心切,過度發言,且多牢騷,亦為事實」?
這是煙台聯中發出耳語的假話,欺騙了八校師生(包括筆者),沒想到也
欺騙了總統府中將參軍張家銓。請看:「瑜文批評王培五說假話」
這就是總統府中將參軍張家銓跟王培五一樣說假話,張中將沒舉出
「過度發言,且多牢騷」的事實證據。且編兵後校長沒有個別隨便向軍方發言的機會,
請看劉澤民校長回憶文, 好像有一次八校長到澎防部開會,
也沒說張敏之特別發言。就算真是張、鄒兩人維護學生心切,過度發言,
且多牢騷,軍方就會因此殺七個人雪恨嗎?
瑜文咬定總統府對保安司令部提出免復審不滿是自我猜想
不必逐條逐句辯論,蔣介石被尊為革命軍之父,退到臺灣兩岸瘋狂造神,
都稱「民族救星」,「偉大的舵手」,等同皇上!軍人誰敢無理違抗他?
1952年還沒老糊塗誰敢騙他?
瑜文技巧地自稱「而總統府對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免予復審之處置,顯然不滿」。
到處被喊「萬歲」的蔣介石,怎能對保安司令部「不滿生悶氣」?
不知是醜化老蔣軟弱?還是美化他涵養好?說總統府不滿這是不懂軍中倫理的外行話,
不必老蔣,就是參謀總長掌軍令權的上將下令,臺灣省保安司令部都不敢無理拒復審。
必有理直氣壯拒復審的理由,希望層峰看到他們有理由有擔當,可以重用!
論拒復審的責任
如果復審推翻原判決,比照上級法院改判下級法院的判決,原判法官無罪。
如果被查出拒復審的理由是欺騙總統府與兩上將,可要背負冤殺張校長與
欺騙總統的兩項大罪!因此拒復審料定是詳細考慮過理直氣壯的理由。
看保安司令部所持拒復審的理由
(1) 前39師政治部秘書陳福生不承認非刑逼供情事
(按:校長遺墨只說學生受刑求沒說校長受刑求,為何認罪?)
係李振清聽信受害學生所傳言,而張敏之等7人是否經受刑逼供未能確證,
即所調查證據未能確認張敏之等有遭非刑逼供情事。
(2)張敏之等犯罪事實係經共同被告分別供認不諱。(按:這不是脅迫一人承認的孤證)
(3)魯籍人士所提供之證據係張敏之過去經歷素行,無有力反證之效力,
亦與犯罪事實無涉,不足證明張、鄒等應受無罪之認定,而相關證據不具參採價值,
故無復審之必要,免予復審。
評:最早的耳語就是說張敏之過去的經歷素行,如是黨校畢業的,
是忠貞的黨員,這不是有力的反證。如國防部參謀次長吳石中將的經歷素行
比張敏之偉大得多,亡國前為留後路當匪諜被抓槍斃了;且亡國前軍政大員投共的很多。
如美國調解國共停戰談判的三人代表:馬歇爾,張治中, 周恩來,亡國前張治中投共了。
煙台聯中的匪諜案,雖然政府給予平反等於推翻原判,但沒有公布原判無理判決的理論與證據,
是「政治平反」不是「法理平反」。
中研院院士張玉法在內政部出席筆者與張彤的澎湖713碑文「辯論」時,
民國98年5 月12日發表〈澎湖713事件始末〉,文末稱得到「平反」。
經筆者當場評論是政治平反非法理平反,張院士同月20日再發表修正版,
文末稱「政治平反」。
瑜文掛筆者的名錯寫臺中 425 事件
瑜文在296頁錯寫臺中425事件,說是筆者與馬忠誠在山東文獻寫的,
我們兩人絕不會錯誤說:「其中李樹民、唐克忠與營門衛兵發生衝突」。
這兩個人早就離開流亡學生部隊了,李樹民從挨刺刀後就不說話,以殘障身份退伍了。
唐克忠挨刺刀後考取政工幹校也離開了學生部隊,筆者這425的39位被逮捕者之一,
當然知道425的全部經過,怎會寫他兩人在425事件中?
瑜文把日期也說錯了,臺中火車站的一幕是4月19日,425是第一軍團政戰部主任易瑾
拍著胸脯不會秋後算帳,學生兵從臺中回營房後7天食言逮捕39人的紀念日。
鄭為元是駐新竹的第二軍軍長,不是第一軍軍長。與學生兵周旋的是第一軍團政戰部
主任易瑾代表蔣經國去的。總之,瑜文這一段臺中事件全是假話還賴在筆者的頭上是小事,
全假話寫在國史館裡可是大事。
參、瑜文的連番大假話與證據
沒有的事說有是造假,有的事說沒有也是造假,尤其寫歷史的人說
影響歷史的假話更不應該。筆者姓黃找到姓黃的寫「隱惡揚善」的歷史,
只得大義滅親不護短。
瑜文297頁寫:「張敏之三子張彤為父平反,認為本案冤死者應於澎湖建碑予以紀念,
遂向民進黨、行政院等機關進行陳情。 2007年7月,行政院秘書長陳景峻交行政院
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委張景森進行規劃;……另碑文請受難家屬張彤出面邀集受難家屬
共同撰擬,『日後兔遭物議』。」
以上建碑經過看起來寫得好像很周詳,其實,豈止遭物議,隱瞞了發生過重大的風波,
還是起自黃翔瑜助修向筆者「揭發」張彤暗改國史館審查過的碑文引起爭議。
下面是事情的經過:民國97年12月16日聯合報刊載 713澎湖事件紀念碑揭碑的照片,
用放大鏡看到碑文如下:
「一九四九年國共戰火燎遍中國,約八千名山東地區八個中學師生,
顛沛流亡,暫抵澎湖,『以期遷臺復校』,七月十三日,澎防部司令李振清
強徵學生充軍,『八校總校長張敏之』『煙台聯合中學校長鄒鑑』據理力爭,
『三十九師師長及政工等人即製造「匪諜案」誣陷』與另五名學生同被槍決。
該案株連極廣,苦毒萬狀,受難師生被冤判死刑者七名,遭脅迫『填海』
入獄感化亦有多名,更有數千人充軍,為白色恐怖一大案,
為紀念張鄒兩位校長及『眾多莘莘學子,犧牲生命』,特立此碑以慰逝者」。
筆者向內政部營建署反映碑文錯了,他們回答只管工程碑文歸國史館,
筆者向國史館發電子信詢問,國史館的助修黃翔瑜先生以國史館函用紙回覆如下:
怕原函看不清楚,打字抄寫於下:
端禮先生大鑒: 本年1月18、20日與2月4、15等日,來函敬悉。感謝指教。
因本館電郵系統修復故,致函延岩,至感歉仄。 有關先生函示713澎湖事件碑文案,
本館非本案之主管機關,亦非碑文撰寫者,又未被委託進行碑文審查。
先生對碑文史實如有疑義,請逕洽主管機關辦理。
先生如有713澎湖事件相關史料,歡迎移存本館典藏,俾提供各界參考。
知關錦注,特此奉達,順頌 大安 國史館 黃翔瑜 敬上
2009/03/02
筆者根據國史館回復的信,再去函給內政部營建署好好發頓牢騷。
內政部營建署寄來國史館審查碑文的來往5張公文影本,顯示國史館的覆函
是公然說假話。
下面的公文影本為了節省篇幅只貼出國史館審查碑文有關的2張,
開會通知(筆者與張彤等於辯論)1張,出席單位有國史館(是黃翔瑜出席)。
內政部發出修改碑文函1張(國史館一定有收存)。
筆者接到內政部營建署來的公文影印本,心軟沒把此事呈報國史館長,
不然黃助修可能要受到處分。電話向黃翔瑜助修質問,他瞬間語塞,
筆者根據內政部營建署准許張彤改國史館審查過的碑文,把煙台聯中的總校長張敏之
升為8所聯中的總校長,壓得7校學生議論譁然。筆者出來向內政部「告狀」,
請求在內政部與張彤辯論碑文的真假。內政部同意,下面是開會通知公文影本。
下面是張彤三次放棄辯論,內政部授權筆者修改碑文發出推翻張彤寫的碑文公函影本。
由以上可以看出黃助修應該知道內政部營建署張彤聯合作假,
不揭穿內政部營建署與張彤的作假,還寫假話文章粉飾張彤寫的碑文
「沒受到物議平安無事」。以上是黃助修處理歷史談歷史的品格。
參、 評瑜文的結論
瑜文的結論都是在前面分段討論過的,筆者也跟著評論過了,在此省略逐條評論,
茲選特殊情形的評論。
瑜文在298頁說:綜觀本案的脈絡發展實與李振清之作為相屬,從國防部軍法局、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等來源檔案,及補償基金會補償書類等諸卷帙顯示,
可知「713澎湖事件」導因於前,致「山東流亡師生冤獄案」發生於後,
李振清一等難脫干係。 評:「713澎湖事件」是臨時突發單純的事件,
而且是住馬公島的濟南第四聯中「惹事」,怎不抓第四聯中總校長弓英德?
偏偏抓煙台聯中的張敏之,不是太玄了嗎?
筆者認為煙台聯中的匪諜案是導因於煙台聯中學生的兩封毛語錄信,
不是導因於713事件,不應轉移匪諜案的焦點。
瑜文:當1949年9月底冤案爆發,至12月1日7名師生執刑期間,韓鳳儀等
正在澎湖如火如荼地大肆搜捕師生,遑論面見彭孟緝或企圖影響保安司令部軍法處之審判;
再以韓鳳儀軍中資歷,應無能力,也無必要去影響彭孟緝的看法。
又1949年10月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保安處副處長舒紹鴻等赴澎接手偵查,故張王培五、
陳芸娟等說法,須重新審酌。再者,相關檔案已透析出李振清之關鍵地位。
在偵結與判決書一貫脈絡下,其根源均係起於 1949年8月18日李振清一紙
舉報島內潛伏張盟(有時寫孫盟那個對?)匪諜信函,無端地揭開整起冤案序幕;
評:筆者與八校同學不知道煙台聯中的兩封毛語錄信時,都大罵40 軍
瘋狂抓匪諜蹂躪同學,天天小組討論會,「匪諜自首無罪」,「5人聯保」
「橫的管理」,晚上睡覺早上少了一個人猜疑是「海拋」了(沒有海拋)。
筆者兩本書中都有「人人自危的抓匪諜」的小題。
看到瑜文從檔案中找到兩封毛語錄信,現在才諒解40軍瘋狂抓匪諜。
如果讓匪諜得逞,臺灣島上的人會過今日的生活嗎?
按那兩封信的文句,與寫信人的年齡,如果是匪諜都會懷疑有上級領導,
倘瑜文的作者擔任守衛澎湖的的司令,能不讓手下的師長抓小匪諜的領導嗎?
再說陳芸娟學生時期寫的畢業論文類作業簿,當時匪諜案的檔案沒有開放,
耳濡目染父輩跟著王培五喊假話(包括筆者),今天搬出陳芸娟助講,
而且與瑜文282頁重批滿口假的人並肩「上陣」,何必拉著她蹚這渾水?
瑜文299頁第23行起:「張、鄒兩人為爭取學生受教權益,正色赴死,
值世人同情。而澎湖軍方不明事理,私心作祟,相關處置失當,致
發生流血「713澎湖事件」。事後,又「挾怨報復」,將一干師生置之死罪。
筆者也正色評論:「張、鄒兩人為爭取學生受教權益」?當兵幾個月後從煙台聯中同學
耳語中聽到這句話,八校只有四聯中大喊「受教權」, 因此認為張敏之校長是
支援四聯中蒙冤死的,所以筆者大喊張敏之校長冤枉60年!
戒嚴時期小聲偷喊,解嚴後有憑有據的用筆喊,寫過「比二二八還二二八」,
錄用在《山東人在臺彎》鄉野篇,也被瑜文推崇的陳芸娟碩士論文當資料之一,
中央研究院影音網站有筆者97年的錄影談話都說張校長死得冤枉。
98年被張校長夫人母子「震耳欲聾」的大假話震醒,詳讀濟南第一、三聯中校長的回憶文,
才知道張校長根本沒向澎湖軍方提出學生的受教權,著有《澎湖713的真相》與《搶救真史》為證。
請黃翔瑜助修不要忘了,他大作的第282頁曾說張敏之沒有與李振清系爭場景,
就是沒有替學生爭受教權的機會,請看:「瑜文282、283批評王培五說假話」。
怎麼到最後否定自己前面批張家說假話,自己也幫張家說假話:「替學生爭受教權」?
要讀者相信黃翔瑜前面批王培五假說張校長替學生爭受教權跟李振清系爭?
還是相信黃翔瑜回過頭來自己說張校長「替學生爭受教權正色赴死」?那個是真話?
這又像黃翔瑜對張彤一樣,已經知道張彤偷改國史館審查過的713事件碑文,
後面又說張彤寫的碑文沒有受到物議安全通過,要讀者相信前者?還是後者?
瑜文隱瞞了國史館內有內政部推翻張彤寫的碑文那張公文,
日期是:民國98年8月12日。文號是:台內營字第0980807201。
可見同一論題左右搖擺自相矛盾者,雖居於廟堂(國史館是總統府的附屬機關)以不實語言
「仰首伸眉論列是非」, 豈非輕青史誤導世人?
插兩段張敏之校長不是「替學生爭受教權正色赴死」的參考文。
下面是《山東文獻》第十五卷,第三期,濟南第一聯合中學的校長,劉澤民先生寫的
〈張故校長敏之二三事〉,其中可以看出頂撞李振清的是劉澤民不是張敏之,
劉文說:「山東省政府已知因編兵問題,造成衝突,恐事情擴大,派秘書長楊展雲、
教育廳長徐軼千、財政廳長石中峰及名流傅立平、 史耀東、劉振策等來撫慰溝通。
澎防部重要人員都參加,李司令官及韓鳳儀亦在座,發言極為踴躍。最後要
聽聽各位校長意見,大家都明哲保身, 噤若寒蟬。我按捺不住,立即起身發言,……
散會後立平與耀東兩兄來勸 我說:話是很對,在此情況下,犯不著得罪這些愚昧悍將,
行動要特別謹慎!兩兄關垂,銘感五中。……乃赴敏之兄處辭行,因晚上我要隨山東省
政顯要及名流同船赴台。我對敏之兄說:為學生問題,嫌隙業已造成,處
處要小心。我今天在會上所講的話,可能更引起他們的仇視,萬一問題發
生,我首當其衝。如我走後,其次就是你!」(劉校長寫這篇回憶文時應
該還有其他校長老師在世,不可能是他自己的獨白)。
「……不久忽聞敏之兄在澎湖被捕,不勝詫異與憤怒,各方奔走與呼救,效果不彰。
忽聞山東省政府主席秦紹公(德純)於某日下午由大陸飛抵臺北,
(劉校長與秦主席熟悉)……秦紹公進公館,我搶先出迎,問好並道辛苦,
紹公很驚異握住我的手說:你怎麼會在這裡?!我說:有事向紹公報告,
他說:坐下來談!當將敏之兄被捕冤屈經過說明,並請營救。
紹公問:張校長有沒有問題?我說:他沒有問題,他是老國民黨最忠實同志,
我們相交二十年,瞭解最深,如有問題我以身家性命作保!他安慰說:
明日我找陳辭修談此問題,並深入瞭解,絕對不讓張校長受冤屈。
他拍拍我說:請你放心。此時請見人很多,我即辭出,有某人即隨我同行至我住處,
對我說張校長有問題,而且證據確實,最好你不要多管!我說他有問題?如有,
我願同罪,不歡而散,心中忿憤不平,久久不已。」
根據上面這兩段劉文,8校校長同時參與澎防部會議的可能是唯一的一次,
會中唯一不客氣發言者劉澤民沒被抓,713「鬧」出流血事件的弓英德總校長沒被抓。
被抓的靠夫人編織713槍聲大作,子彈橫飛,張校長為了學生跟李振清吵架。
被捕後山東省主席救不下一位山東中學校長。最後不知是誰想出
「為爭取學生受教權益,正色赴死,」給黃助修作結論,
知道實情的流亡學生怎能認同?
瑜文在299頁又說:而澎湖軍方不明事理,私心作祟,相關處置失當,
致發生流血「713澎湖事件」。事後,又「挾怨報復」,將一干師生置之死罪。
評:這個話題在前面「評論瑜文的結論」第一個評論就說過了,
「抓煙台聯中的張校長與四聯中的713無關」。再說對「713事件,」
「挾怨報復」,就算澎湖軍方也跟瑜文一樣糊塗報復錯了,713「鬧事」
已經用刺刀刺傷兩個人了還嫌不夠,再找臺灣保安司令部協助再殺與713無關的7個人洩恨,
誰能相信這個報復的理由?寫到這裡可以看出瑜文的立論不合道理,甚至前言不副後語,
這是一篇不成功的論文。
伍、結論
瑜文的305頁附錄:「1949年10月底運臺審判之45名山東師生刑度一覽表」,
看到有兩位老師遣返大陸,是28歲的蘇若冰,與37歲的季道章。
筆者想問:既然把兩位老師遣返大陸,把張敏之等7人也遣返大陸不好
嗎?免得讓人罵白色恐怖濫殺校長與學生,非要槍斃不行真像有仇似的。
是什麼仇?替張家仗義執言的名人群說:張校長「替學生爭受教權」。
再加當年總統府中將參軍張家銓調查報告也說:「張、鄒兩人維護學生心切,
過度發言,且多牢騷,亦為事實」。這些說詞前面申論過都是假編的,
就算全是真的,問問今日黑道的老大,以他們的狠規矩,張校長這樣的行為能
殺7個人嗎?殺了7個還嫌不夠,還要在臺北內湖與澎湖設兩個新生隊,
感訓被槍斃者的學生。這樣還嫌不夠!還要把3女一男送「火燒島」唱小夜曲。
仍然嫌不夠!還要把山東7所聯中的總校長與山東教育廳的官員通通再關起來,
等調查後由民意代表來保出去。就因為王培五、張彤、張玉法、許文堂、管仁健、
總統府中將參軍張家銓、黃翔瑜,這7君子異口同聲說的張校長
「替學生爭受教權」這樣的罪狀,惹得李振清一連串的「報復」!
台灣保安司令部的熱心配合,大殺沒有證據的「替學生爭受教權」者,
讀者們誰能相信?
筆者認為:只有國共奪江山殺紅眼時才會這樣?!放回兩個回大陸,
不知是否能不殺就不殺?誰還有更合理的解釋?
面對超過臺灣強颱大浪的紅潮隨時可能吞噬臺灣小島,看到當兵4 - 7 天「匿名連發毛語錄信,
大罵臺灣偽組織,問解放軍到哪裡了?」
瑜文說是青年學子4—7天是「日積月累」受壓迫的牢騷私函;看到張、鄒兩位沒受刑簽名
承認的附匪供狀,說是孤證不足採;批張家說假話當煙幕,然後處處引用張王培五的假話回憶錄。
這樣的論文很難讓筆者大聲鼓掌,只能說:對黃翔瑜助修的大作不以為然 !』
同是受害者、受害者家屬、作家、歷史家的四位基督徒對本案的看法形成對立。
在回憶「澎湖有史以來第一大事」文中, 黃端禮反駁管仁健的說法(03/06/2011):
『澎湖在民國三十八年(1949)七月來了八所國立聯合中學,約98%的男生在這裡
被迫放下書本當兵保衛澎湖五年。與大城市比澎湖算是荒涼的群島,
能有八所國立聯合中學到此入伍從戎算是澎湖的大事!在這一過程中曾有兩位學生
在入伍當日挨了刺刀,不久又有一位總校長,一位分校長,五位學生,
被以匪諜罪名由澎湖送台北槍斃了,這也算是澎湖的大事吧!
所以澎湖的網站應有這段大事的記載,可惜管仁健先生錯用別人的假話,
上貼了一篇假話澎湖的大事記:
[人間] 台灣的白色恐怖第一大案:澎湖案 ◎管仁健 這篇假話不光扭曲了歷史真相,
也讓菊島網站跟著假話蒙羞,請看下面我這事件主角的話:
我是山東流亡學校史中知道最多的主角二人之一,這個說法是因為山東流亡學校
來到台灣遭逢三大災難,「713刺刀殺學生」我與沙紹義在場;
「煙台聯中的師生匪諜案」我深入思考;八聯中學生爭取退伍復學的
「44年425台中事件」關起39人以匪諜偵辦我與沙紹義都參加了,都被捕了,
一起被洗腦七個月,因此我與沙紹義是山東流亡學生中經歷災難最多的。
我又在內政部、國防部、國史館、歷史學者的聯合會議上,推翻了煙台聯中張敏之校長的
小兒子張彤,替張校長表清白的假話,內政部與我共同刪修澎湖713紀念碑文。
所以我是唯一知道山東流亡學校史最多的一位。
我離開大陸下船踏上澎湖的土地,拿起槍保衛澎湖五年,因此澎湖是我的第二故鄉。
管仁健先生貼的;[人間] 台灣的白色恐怖第一大案:澎湖案,曾經貼在「澎湖713網站」,
被我這故事的主角揭穿謊言,他的回答「等他查證後再答覆我」,
結果,沒答覆我收攤子跑了,再在這裡看到這篇假話文章。我這半個澎湖人有權,
也有責任把澎湖這段歷史說清,下面說這件大事完整的經過:
一、 山東流亡學校的形成(八校,茲寫我所屬的學校為例):
1、與父母生離死別的一刻 國共內戰的前段還打打談談,到了最後
共軍的實力足可與政府攤牌一搏的時候,國軍陣營中的原軍閥傅作義,
在北京一槍沒打投降了,致使共軍很輕鬆的節節南下。
山東省在失守前很多中學追隨政府南遷。就拿我們嶧縣中學為例來說,
學校因為國共一兩年的拉鋸戰,被迫從縣城遷到離戰場較遠的運河南,
「偏安」在程莊一家土牆草屋的宅院裏。當戰火快蔓延到縣境的時候,
校長宋東甫先生在大操場集合師生,以嚴肅的態度向大家宣佈說:
「學校從現在起停課,各位同學趕快回家告訴家長,學校跟隨政府南遷。
願意跟學校走的準備錢和必要的衣物三天後到學校集合出發,
不願走的留在家中自修不要到學校了。」
校長講完話同學們各自拿著東西匆忙回家。我的父母聽到我和姊姊轉達校長的話,
認為學業不能廢,不管是政府號召或是接納追隨,跟著學校讀書就好,
遂決定讓我和姊姊跟隨學校讀書。說到這裏我的母親已經是淚流滿面了!
「兒行千里母擔憂」,面對從來沒出過遠門的兒女驟然在戰亂中遠行,
和生離死別又有何不同?當爹娘交代幾句類似遺言的話,我和姊姊不敢大哭,
淚水包著眼珠吞聲點頭已是心亂如麻。
我的復禮堂兄因為父親(我的三叔)已去世,家中兩弟尚小與母親無人照顧,
身為長子自感責任重大,故決心不跟學校走。我的父親會同我大伯父力勸
要他與我同行,並說家中三嬸子與兩位堂弟由大伯父與我父親共同照顧。
這才一起出來了我和復禮堂兄、我的姊姊素雅、大伯父家的仲雅堂姊、淑媛從堂姊、
親表弟王毓槃一共六人。 雖然說是為了學業跟隨學校讀書,但亦有另一種用意,
在那個時期能讀中學的大部分是富農地主或商人子弟。家長們雖然痛恨部分
中央軍的「一掃光」,但對中共不准辯護的鬥爭會也有極大的恐懼。
年老的在家一命交給毛澤東了!能出去的大孩子希望換個環境躲過這一劫,
留條根。
民國三十七年(1948)十月十一日(重陽節)的上午,學校集合的時候到了,
每人一床被子包著書籍和講義夾綁在小板凳上當背包,走到哪裡坐在小板凳上,
膝蓋上放講義夾聽老師講課,全校編了一個大隊下轄大概是五六個中隊,
只記得大隊長是任廣明,中隊長有王振起、孫景瑎、張冠五、孫濤、孫玉箴(女生)等。
沿途有鼓號樂隊吹著號像遠足一樣走向賈汪上火車,當火車開動的時刻女生一片哭聲,
從那大家成了「羈危萬里身」的異鄉人!
流亡的第一站是江蘇省立徐州中學,像今日臺灣鬧水災的收容所一樣,
駐進省徐的大禮堂。大家打地鋪,夜晚上廁所的人踩到別人引起哇哇大叫,
還記得文化走廊的牆上貼著一張醒目的壁報,是悼念學生周鵬先在火車鐵軌喪生的,
周君遺像兩邊寫著「讀書未成身先死;常使眾友淚滿襟」的輓聯。
十月二十六日的晚上再乘火車南下經浦口、下關、鎮江轉抵瓜州駐進水上員警學校。
中學生大部分不認識草字,看到一張褪色的標語,寫著「行憲先聲」,最後這個聲字
是草寫的,看起來像七風,有位走在路上看到什麼都要念出來的同學,
大聲念「行憲先七風」,這個小插曲至今沒忘。
聽說一個星期不會再走,我和復禮堂兄看到有人回家探望,也結伴回家再看看爹娘。
2、共軍換上了「人民解放軍」的臂章
我和復禮堂兄、徐文俊同學(他現在是北京的詩人)從瓜州經鎮江坐不要錢的火車
(那時流亡學生坐車不要票)回到逃難的家──薛莊。父母看到我和堂兄回去,
雖然家中已經很窮了,還是包了一頓牛肉水餃給我們吃。我知道家中沒錢
不忍心再吃水餃。母親說: 「你們在外面一定吃不好,趕快吃吧!聽說中央軍是
守不住的,到那個時候不要說沒錢吃,就算有錢也不敢吃,要是被兒童團聞香隊
聞到了可不得了,我們全家吃最後一頓餃子吧。」
我聽完母親這段話雖然心中很淒涼,還是強作鎮靜說了下面的話安慰父母:
「爹不是國民黨員,也沒做國民黨的官。帶兵打遊擊時是抗日也沒打過共產黨。
共產黨也抗日,爹應該算是民族鬥士。更早當自衛團連長時雖然處決過一名土匪頭目,
那是在戰場活捉的並不冤枉,而且因縣府受賄縱囚,激怒全連一致要求槍斃的。
共產黨得了天下也會打土匪,所以不會替土匪報仇。請爹娘放心。」
兩位老人聽了我這段話稍覺安慰,剛吃完飯不久,聽到北面運河一帶槍聲不停,
機關槍的曳光彈閃閃發光。父親判斷是共軍大舉渡運河南下,要我和復禮堂兄趕快走,
並且要再帶著大伯家的三妹妹、復兄的二弟弟一起走。
我背著一包煎餅準備在路上吃,連徐文俊五個人匆忙跑到縣立中學。
兩位老師也是我的族叔祖介瑞、介瑩公也正準備要走,我們走進去剛坐下又進來
一位我叫表兄的韓聘之。他說他在路上看到共產黨的部隊大隊人馬南下,
胳臂上帶著「人民解放軍」的臂章。介瑞老爺認為這是共產黨以「弔民伐罪」
的姿態正式大打仗了,決定馬上走。 ………………
3、學校奉令整編
我三位姊姊在江邊終於盼到了我兄弟兩個衝出戰場回到學校。
不久政府決定不讓知識青年留給中共所用,以「堅壁清野」的原則帶出這眾多學校。
由教育部派員接待、輔導,並整編為八所國立聯合中學。
那就是:濟南第一至五聯合中學、煙臺聯合中學、昌濰臨時中學、海岱中學。
我們學校由嶧縣縣立中學改編為濟南第四聯合中學第二分校,
學生原第一中隊改為第二十中隊依序向後排。因為我們是第四聯中,
學生知道應該有一二三聯中,不知道是否有第五聯中,
更沒聽說有煙台聯中,到了日後當兵學生混合編在一個單位才知道
八校的名稱與各校的總校長,分別是: 一聯中:劉澤民 二聯中:陳震 字子雷
三聯中:王志信 四聯中:弓英德 五聯中:毛儀庭 煙台聯中:張敏之
昌濰臨中:杜仁山(未到職)主任劉書芬代 海岱中學:校長不詳
這時國共的徐蚌會戰方酣(共軍叫淮海戰役),十一月二十四日晚再乘火車南下,
車抵上海停了一段時間沒人敢下車,到了衢縣車站一簍一簍賣橘子的很便宜,
大家都搶買橘子全車都是橘子味道。經過江西某段,火車比牛車還慢,
有人跳下去還能再爬上原來的那節火車。經過七天七夜抵湖南郴縣,
次日原車回頭開到棲鳳渡,步行到洞尾村,住進了李家祠堂。那間祠堂很大,
與祠堂相連的房子好像是「適存中學」,北方學生第一次看到湖南人做米飯。
用木板像做水桶似的做成一層大蒸籠(桶),先把米放在鍋裡煮半熟,
撈出來再放在蒸桶裡蒸。全校同學就吃這沒有菜的白飯。
4、登上不守信的船
不久政府決定偏安臺灣,這八個國立流亡中學,從山東離家經過幾個省
沿途都有專列的火車輸送,到了廣州來臺灣這一段聽說有一些波折,
有關人員如何協商的,我當時只是一介學生不知詳情,只是在黃埔上船前後
聽老師說:「到臺灣一半受軍訓一半讀書」。也就是說「一半受軍訓一半讀書」
是協商的結論。茲將山東文獻雜誌社出版與發行民國八十五年(1996)初版的
山東流亡學校史,其中濟南三聯中校長王志信先生寫的八聯中來台經過,
有關廣州到臺灣部分,扼要摘錄於後:
「流亡學校到達廣州,教育部毫無善策。適時任國防部次長兼山東省政府主席
秦德純到廣州,他非常贊同八聯中赴台。東南長官兼臺灣省政府主席陳誠亦到達廣州,
秦主席向陳誠面商學生赴台事,陳誠慨然應允。 教育部同意各校遷台後,即與國防部、
山東省政府、東南長官公署會商學生去台後的安置辦法。
於三十八年(1949)六月二十日以穗中字第五四一一號訓令,頒發八聯中員生
安置辦法要點如次: 一、 十七歲以上及齡男生集體從軍,不得任意進退。
該項學生保留學籍,對各年級應修之主要課程,仍得繼續補習,以完成其學業。
應屆畢業年限學生,其成績考核及格者,照章發給畢業證書,就業或升學。
二、 幼年男生及全體女生,由教育部另行設立『澎湖防衛司令部子弟學校』安置,
自三十八年(1949)七月一日開始。規定學生名額二千名,按月發給膳食費,
不得收受原在各臨聯中學以外之學生。該項學生逐年畢業後,不得招收新生,
自然結束。 三、 該校教職員名額一四零名。此項名額遞減至學生完全畢業為止。
四、 自三十八年(1949)七月一日起,原有番號一律取消。」
據王志信校長披露的這份資料,與前面我所說的,上船時聽老師說:
「到臺灣一面受軍訓一面讀書。」完全吻合。
民國三十八年(1949)七月三日濟南四、五聯中(可能還有昌濰臨中記不清了)
從廣州的黃埔港登上九千多噸的一一五號登陸艇,艙底裝了幾十輛美軍二次世界大戰
時用的戰車,與民國初年的銅硬幣。師生都擠在甲板上每人發了一大包餅乾,
不知為什麼兩天後才開船。上面是太陽下面是鐵板同學們差點成了「人乾」!
除了上面曬下面烤的「旱」災,又遭逢了兩次水災。就是不知道為什麼大水沖遍整個甲板。
有的餅乾也被水泡了,剛剛用布擦用扇子搧乾了又是一次大水沖來。
有人說是中共的情報人員故意打開船上的淡水阻止開船的日程,不知是真是假?
到了七月五日開的船,經過三十四個小時七月七日到達澎湖駐進馬公小學。
五天後老師要大家排隊到澎湖防衛司令部去點名,並說點名才有飯吃。我一面走著一面說:
「奇怪,女生為何不要點名就有飯吃?」一位比我聰明的同學說:
「我們一半受軍訓,就是準備八路(抗日時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把共軍編為第八路軍)
打來了要我們男生去『擋』,女生去有什麼用?」
大家七嘴八舌的走到防衛部大院。那是一處日本建的兵營,房子高出地面一公尺多,
下面是一排排水泥涵洞可以隔地下的潮氣,玻璃窗兩側有線繩滑輪可以上下拉動,
論建築的格局與品質在那個時候是相當不錯了。
我們四聯中二分校的同學被分到進了營門對面那棟樓上。我心裏很滿意的想,
有這樣「半受軍訓半讀書」的校舍真不錯! 時間一小時一小時的過去,越看越不對,
老師沒來,也不准回學校,甚至沒有行動的自由。和從家鄉帶我們出來的老師隔絕了,
像孩子失去了父母,可以用「心急如焚」來形容。我們問看管我們的下級幹部:
「怎麼沒有老師來給我們上課?」他得意洋洋的表示: 「你們已經編成兵了,
上課能打敵人保臺灣嗎?以後要聽話,軍人以服從為天職。」
5、眼看學長挨了刺刀
同學們聽到已經編成兵了,老師們不再來上課知道上了「賊船」,憤怒和恐慌交織在腦際。
不久同學們互相商議也互相通知,在七月十三日上午大家到大操場集合,然後衝出營門回學校。
時間一到幾棟營舍的同學奔向大操場,準備出營門被衛兵擋住。
很快營門與操場四周架上了機關槍,步槍也上了明晃晃的刺刀!
同學們心裏想這是嚇我們的,從山東到廣州沿途軍、憲、警都給予乘車通行的照顧,
食宿雖然不好,在戰亂中教育部也盡了最大的力量,把我們看成國家未來的主人翁,
來到有秩序的臺灣國軍絕不敢殺未成年的學生。高年級的學長帶著我們高呼口號:
「三民主義萬歲!」 「中華民國萬歲!」 「追隨政府的流亡學生萬歲!」
大家看著武裝部隊高喊: 「他們的槍是打共匪的,不能打學生,大家不要怕!」
我和同學劉俊超、家兄黃復禮、表弟王毓槃站在一起,都小聲說這裏不是在大陸戰亂的地方,
他們應該不敢殺學生。不知道是我們天真還是他們野蠻,轉眼間一群軍官簇擁著
澎湖防衛司令李振清,一瘸一拐的(他因作戰受傷)拄著棍子走上司令台,
要學生代表到司令台前說話。這時從人群中走出了兩位學長,一位是我門四聯中
二分校的李樹民學長,另一位是一分校的唐克忠學長。他們還沒走到司令台的近前,
先指派好的殺手沒等學生代表說話,從身後猛然用刺刀刺傷了李樹民與唐克忠兩位學長!
雖然是想用血來鎮壓反輟學的學生,沒準備置他們於死地,都是刺在上臂或臀部。
被殺的同學疼得蹲了下去,鮮血流了一身,灑在自由中國的土地上,
給自由中國留下擦不掉的汙點。
我們不是殺人造反,只是一群沒成年的孩子要跑回學校,怎可用刺刀穿?
這是國民革命軍的汙點,事後國家不糾正不處治就是國家的汙點。
這突如其來的殺人流血,確實震驚了全場的同學!十六七歲的孩子誰見過這樣的場面?
正滿心想著他們不會用槍殺學生,一下子兩位同學滿身是血倒在面前。
我們學校的李樹民學長離我只有五步不敢去救。有的同學流淚而不敢出聲,
全場都面如土色,有的同學看到機關槍嚇得蹲了下去。我們都屈服在國軍的刺刀下,
再也沒人敢提回學校三個字。
這裡要說的關鍵話:在馬公防衛部大營房刺刀殺學生,是濟南第四聯合中學沒有校長老師
的一群學生。濟南第一二三聯中煙台聯中都住在漁翁島,都沒看到殺學生的場面,
下午八校混合編隊時,在耳語中聽四聯中的學生說,上午因爭取半受軍訓半讀書兩
位學長挨了刺刀,因此誰也不敢再提讀書的事。
6、煙台聯中的匪諜案
流亡學生大多只認識分校校長,因為他們是流亡前的縣市立中學校長或私立中學校長,
是朝夕相處的校長,總校長是流亡時整編教育部派的,甚至有的學生沒見過總校長,
各校的駐地相距百里當然更沒見過他校的師生。我們四聯中的學生推理想到應有一二三聯中,
當兵混合編隊才知道有煙台聯中。當兵不久在耳語中聽說煙台聯中的總校長張敏之與
分校校長鄒鑑被以匪諜罪槍斃了,又聽說張校長是因聲援學生的受教權被以「妨害建軍」
栽贓匪諜罪槍斃的,八校的同學都相信這一說法,也視同自己的校長被殺一樣的感情。
在戒嚴時期,在抓匪諜時期,沒有人敢再討論校長被殺的事。
直到退伍復學給校長平反的呼聲才浮上臺面,但是出現了令人不解的一片假話,
煙台聯中說謊,推死去的張校長盜演了濟南第四聯中的713刺刀傷學生事件的主角,
說被軍方殺學生是煙台聯中,假說張校長在場保護學生與李振清司令官吵架,
誇大了「屠殺」學生的的場面,本來只有兩刺刀說槍聲大作,子彈橫飛,血流成河,
很多學生四肢受了槍傷,這段謊話說得太玄了!子彈橫飛都沒打到頭上肚子上單打四肢,
好像子彈有眼?又謊說七校都是張校長帶來的八千子弟,讓煙台聯中以外的聯中學生
不瞭解不認同以上的謊言。發出一連串的為什麼???
為什麼編假話替死去的校長喊冤?這些假話寫成了書—————「十字架上的校長」,
這本書是張校長的遺孀王培五老師口述,高惠宇、劉台平二人整理的。
「十字架上的校長」不光把713事件的現場假話擴大,也把主角濟南第四聯中換成煙台聯中,
更把不在場的張敏之校長化裝成事件主角。我找到了編這段謊言的首創者:
在「山東文獻」第十五卷,第三期的目錄中首先映入眼簾的是「周紹賢」,
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我始終懷疑「十字架上的校長」
其中的編兵經過謊言是出自周紹賢的手筆。因為該書的謊言,與我早年
(民國六十幾年)看到在美國的華文報紙,周紹賢寫的編兵經過相同,
可惜的是,當我看到說煙台聯中的校長在編兵的現場,與李振清、韓鳳儀周旋,
槍聲大作,子彈橫飛,很多學生受了槍傷,一時生氣丟入垃圾桶裡,沒留下那張證據,
一直不便直指周紹賢是713編兵謊言的根源。在山東文獻中,周紹賢寫的「澎湖冤案始末」,
雖然沒有再寫:編兵時槍聲大作,子彈橫飛,血流成河,很多人受了槍傷。
但還是找到了與「十字架上的校長」說的假話有很多雷同處。
我對煙台聯中的匪諜案有了進一部的認識,但不能找出正確的答案,根據張敏之校長夫人
在回憶錄中說,是煙台聯中一分校的校長趙蘭亭向澎湖軍方檢舉張敏之校長是匪諜,
至此,張校長等人是不是冤枉的?不敢論斷,但不是煙台聯中們說的澎湖軍方以
「妨害建軍捏造匪諜罪」逮捕的,而是澎湖軍方據報逮捕張校長等人,
那時辦案酷刑逼供應該有的,轉報臺北保安司令部可能沒聽張校長等人的辯護而判死刑。
我們大膽批評的:假編虛假的故事替張校長喊冤,可能給人諸多懷疑?
張校長的遺孀王培五老師口述回憶錄「十字架上的校長」時,採用了周紹賢的假話,
管仁健又抄錄「十字架上的校長」假話到處傳播。
九十七年,張敏之校長的小兒張彤,以一篇大假話申請民進黨政府給他父親在澎湖建國家紀念碑,
國、民兩黨互為反對黨,是可以用白色恐怖來形容當年冤殺張校長,但不可以用假話,
可能民進黨政府失察准了,因澎湖王縣長不同意在商業區建碑,拖延到馬政府接辦,
承辦的營建署按照民進黨政府批准的碑文興建竣工,我看到碑文很多假話,更荒唐的,
張彤是留美的博士,竟然不顧國家沒有這樣的體制,私自給他父親升官!
升他父親是八聯中的總校長!要知道,聯中就不是正常的學制,因為流亡,
把三所中學編為三所分校,上設聯中總校長,張彤要政府刻在國家紀念碑上他父親
是八校的總總校長,能說不荒唐嗎?被我一狀告到內政部,要求與張彤辯論。
內政部受理回信說:
「黃先生您好: 您於98年3月14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意見,茲答復如下:
有關「營建署國史館共同為假史護航建713澎湖事件紀念碑羞辱中華民國政府必須責成改回真史」一事,
本部營建署將邀集國史館、國防部等有關單位及系爭兩造(端禮與張校長的小兒張肜)開會釐清史實。」
張彤如果出席就熱鬧了,除了請他收回升他父親八聯中總總校長的荒唐事,
更要求替他母親的回憶錄公開聲明,盜用濟南第四聯中713事件是錯誤的,
更公開宣佈八聯中的八千子弟不全是張校長帶出來的。可能張彤知道我將有前面說的這些要求,
他沒出席,來信表示接受我黃端禮寫的碑文。
沒想到張彤沒來反而跟與我同校濟南第四聯中的張玉法熱烈的辯論,真沒想到他是四聯中的學生,
面對煙台聯中盜演四聯中的713事件,不加反駁,還以中研院歷史院士的身份
幫煙台聯中的假話護航,更替煙台聯中的假話代言,如:他主張碑文有「妨害建軍」,
「捏造匪諜罪」,我認為這是無據的猜測話,不可寫在國家紀念碑上。
內政部採信了我的話,派兩位官員帶碑文草稿到高雄我家,由我全權刪修,
然後官員與我共同簽字生效,並重建澎湖的紀念碑文。
張玉法不光在修正碑文會議上幫煙台聯中說假話,又以假資料給龍應台寫「大江大海」
中山東流亡學校在澎湖編兵的部分,造成龍應台被騙寫假書,李敖根據龍應台的
「大江大海」寫「大江大海騙了你」,李敖、龍應台都是因為張玉法的那篇假資料受騙。
下面是我給張玉法的信:
「玉法兄: 因為不願看到同鄉的歷史院士光環沉沒在龍應台的大江大海裡,所以
又向您進忠言。 龍應台的新書「大江大海」,因為書中有對山東流亡學生的描述,
我在目錄中看到「棲鳳渡一別」的小節題目,知道是寫我們的學校,
書中是引用您的話敘述的,龍應台寫書前找您是最恰當的了,
既是流亡學生又是歷史院士。寫這種書是可以用鋪排手法誇大描寫,
但畢竟是以歷史為背景,還有幾百人(嶧中的學生)活著作證,
不可以憑空捏造假話,更不可以技術誤導關鍵性的歷史醜化政府。
書中確有這兩項情形,不知是龍應台造假?還是您說了假話?
茲舉出「沒有的事」與「技術誤導關鍵性的歷史醜化政府」兩項:
書中敘述從棲鳳渡去廣州的的原文:「車頂上爬滿了人,孩子們用繩子把自己的身體
想方設法固定在車頂上,還是不免在車的震動中被摔下來。火車經過山洞,
大家都緊張地趴下,出了山洞就少了幾個人。慌亂的時候,從車頂上掉下來摔死的人,
屍體夾在車門口,爭相上車的人,就會把屍體當作踏板上下。」
從棲鳳渡去廣州爬車頂是真的,全校在世的同學還有幾百人都可證明沒死一個人。
從棲鳳渡到廣州沒有看到戰場,不是危機逃命怎會踏著死人的屍體上車?
何況沒有死人。同學們互相傳述這段踏死人上車的說法,大家都說:
「張玉法的光環沈沒在龍應台的大江大海裡」!如果是龍應台亂說的,
您應該記者招待會說明是假話,我們很多同學(您要一百都有)願意作您的後盾!
另一件是技術誤導關鍵性的歷史醜化政府,書中只強調學生不是來當兵的被強制當兵,
老師為學生申辯。這是向政府耍賴的假話,教育部三十八年六月二十日穗中字第五四一一號訓令
頒八聯中赴台後員生安置辦法為憑男生當兵。怎可以誣陷政府強編學生當兵?
更嚴重的,書中原文說:
「以煙台聯中校長張敏之為首,為山東流亡少年們奔走疾呼的七位師長,全部被當作匪諜槍決」。
七位師長是龍應台記錯了,被「當作」匪諜槍決是說政府隨便殺人,
這是技術誤導關鍵性的歷史醜化政府的白色恐怖。
張、鄒兩校長案,八聯中師生都認為是冤枉的,但外人評論是懸案,
政府平反是政治平反,不是證據法理平反。我們八聯中都說因為妨害建軍硬抓張校長,
這是道聽途說,是自我想像的話。其實,澎湖軍方是根據有人檢舉才抓的,
這話是張校長夫人回憶錄說的,「十字架上的校長」第162頁,第五行:
「當年誣告敏之為匪諜的一分校校長趙蘭亭……」。
可見「妨害建軍」抓張校長是煙台聯中老師捏造的。 …………。敬祝 秋安 鄉弟 黃端禮 拜上」
這封信如石沈大海,因為他的假話被我揭穿,他既不能抗辯,又不願認錯,當然是石沈大海。
最後再談談管仁健先生貼的那篇假話文章: [人間] 台灣的白色恐怖第一大案:澎湖案 ◎管仁健
我要問管先生,要讀者信大作的哪一段? 我不是政治人物,曾經被白色恐怖關了七個月調查與洗腦,
中間差一點被槍斃,與管先生的爭論只是爭歷史真相不是政治鬥爭,以客觀理性的態度
提出對這篇文章的疑問: 先摘錄文章中的一段話看,是澎湖軍方給張校長羅織匪諜罪逮捕的 ,
文章說 : 而韓鳳儀為了想取代李振清「澎湖王」的位置,竟親自去台北面見陳誠,
羅織張敏之為匪諜,也趁機分化李振清與這批山東學生的感情。在陳誠與韓鳳儀各懷鬼胎的合作下,
台灣最恐怖的政治整肅案揭開了序幕。韓鳳儀有了陳誠這一句:「檢舉匪諜人人有責,
你回去就告訴李振清,說是我叫你辦的,你是現任師長,匪諜出在你的部隊裡,你也脫離不了關係。」
李振清自知無法再顧及鄉誼,只能將張敏之與八千學生交給韓鳳儀處理,
自己去臺北參加陽明山革命實踐研究院受三個月的訓。韓鳳儀於是找了政治秘書陳復生,
羅織了張敏之等一百名師生,嚴刑拷打後送往臺北市西寧南路三十八號,就是白色恐怖時期,
人人談之色變的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再摘錄文章中的另一段話說是煙台聯中的分校校長檢舉張校長才被捕的,文章說:
「而當年誣告張敏之為匪諜的煙台一分校校長趙蘭庭,他的女兒與張磊竟成了同班同學,
王培五就以聖經的話語提醒女兒:「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結果兩人成了好友,上一代的恩怨未曾波及下一代。」
按前一段文章的說法,是白色恐怖期間隨便羅織個罪名就抓起來槍斃了。按後一段文章的說法,
是張敏之總校長的下屬趙蘭亭向軍方檢舉的。軍方根據另一校長的檢舉,才抓張、鄒兩校長。
請問管先生:我們讀者要相信前面的那段話?還是相信後面的那段話?
又:韓鳳儀與陳誠的對話,管先生如何知道的,有文字的證據嗎?
再:韓鳳儀想取代李振清的職位,他心裡的圖謀,管先生如何知道的?
這樣圖謀長官的事會隨便說出的嗎?如果全是想像假編的,
就不像基督徒寫的文章,也是拿讀者當小孩子騙。不是嗎?
再看下一段是替國民黨抹粉 再摘錄一段讓人納悶的說法:
「王培五有次暫住父親好友家中,第二天一早出去辦事,回來時全家的行李卻已放在門外。
她咬緊了牙根,沒掉一滴眼淚,帶著六個子女默默離去。最後靠著神的眷顧,
在比高雄更南邊的屏東縣潮州鎮萬丹中學,她找到了一分英文教職,開始了艱困但有尊嚴的生活。」
既然是父親的好友知道她的丈夫張校長被以匪諜罪槍斃了還讓她暫住,
證明確是好友,就算受到治安機關的壓力,也應該等她辦事回來說明原委讓她自己帶行李走吧?
怎會不等她回來把她全家的行李放在門外?被人偷走了怎麼辦?
不會說話的行李都不能等她回來,那麼孩子有沒趕出門外?
既然治安機關趕盡殺絕逼他父親的好友不能短暫收留,
憑一黨獨大的國民黨的力量可以控制全台灣學校的人事,
屏東縣潮州鎮萬丹中學能有抗拒中央的膽量嗎?
不光萬丹初中校長有膽量跟治安機關對上了,還有更多的高中都不甩治安機關那一套,
請看文章說 : 「王培五由於出身名校、英語流暢,加上教學認真,又有愛心,
在萬丹初中很快就成了名師。潮州高中的教導主任,也就是名導演李安的父親李昇,
禮聘她去任教。後來她又轉任善化中學、台南女中,最後北上成為超級明星學校建國中學的英文老師。」
我們相信國民黨在那個時代不要誰當高中老師沒人敢給張校長夫人聘書,
難道張校長夫人是全台灣找不到比她再好的老師,全台第一名校建國中學不顧是國民黨討厭的人,
非要聘所謂的「匪妻」不可?這樣說,不管是管先生,還是王培五老師,
你們確實替國民黨臉上抹粉,證明白色恐怖是假的?有那麼多的文人校長都不怕老蔣,
都跟治安機關唱反調,證明老蔣的白色恐怖是沒有牙的紙老虎,不是嗎?
我要問:到底是國民黨給王培五一連串的教職,還是神的眷顧給她一連串的教職?
再看文章中說: 「張磊因家境關係而讀了公費的護校,畢業後在立法院當護士。」
不可否認的,在立法院當護士一定比偏僻的地區待遇好,根據這一對母女的工作來看,
真讓人摸不清國民黨的怪招,所謂的「匪妻」「匪屬」比普通人享了不少好像特權似的的優待!不是嗎?』
謊言的首創者周紹賢
黃端禮在「山東文獻」第十五卷,第三期,找到編製「機槍掃射學生」場景的原創者周紹賢:
『我找到了編這段謊言的首創者: 在「山東文獻」第十五卷,第三期的目錄中首先映入眼簾的是
「周紹賢」,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我始終懷疑「十字架上的校長」
其中的編兵經過謊言是出自周紹賢的手筆。因為該書的謊言,與我早年(民國六十幾年)
看到在美國的華文報紙,周紹賢寫的編兵經過相同,可惜的是,當我看到說煙台聯中的校長在編兵的現場,
與李振清、韓鳳儀周旋,槍聲大作,子彈橫飛,很多學生受了槍傷,一時生氣丟入垃圾桶裡,
沒留下那張證據,一直不便直指周紹賢是713編兵謊言的根源。
在山東文獻中,周紹賢寫的「澎湖冤案始末」,雖然沒有再寫:編兵時槍聲大作,子彈橫飛,
血流成河,很多人受了槍傷。但還是找到了與「十字架上的校長」說的假話有很多雷同處。
我對煙台聯中的匪諜案有了進一部的認識,但不能找出正確的答案,根據張敏之校長夫人在回憶錄中說,
是煙台聯中一分校的校長趙蘭亭向澎湖軍方檢舉張敏之校長是匪諜,至此,
張校長等人是不是冤枉的?不敢論斷,但不是煙台聯中們說的澎湖軍方以
「妨害建軍捏造匪諜罪」逮捕的,而是澎湖軍方據報逮捕張校長等人,
那時辦案酷刑逼供應該有的,轉報臺北保安司令部可能沒聽張校長等人的辯護而判死刑。
我們大膽批評的:假編虛假的故事替張校長喊冤,可能給人諸多懷疑?
張校長的遺孀王培五老師口述回憶錄「十字架上的校長」時,採用了周紹賢的假話,
管仁健又抄錄「十字架上的校長」假話到處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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