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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代電)
2026/10/08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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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代電) 中華民國四十一年4月2日

          肆壹卯東警字第00885號,

事由: 為叛亂犯徐毅財產遵已啟封發還交由家屬劉宗玉具據領回

     謹電將情報請察核由

受文者: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兼司令吳

一、肆壹加可北市警字第OO八七八號代電諒呈察核

二、茲據本市警察局報稱:「經飭據本局第五分局慶司字第四七七八號

     代電報稱:『經飭據武昌街派出所報稱:「查該徐毅之妻劉宗玉已來 

     台北並於本(三)月七日上午會同當地里長及該機關主管王文俊暨其    

     家屬劉宗玉當場啟封發還其家屬給據領回」等情,並附送收據一份

     前來』等情,謹檢同劉宗玉領據乙份送請鑒核」等情』」。

三、謹電檢同劉宗玉領據乙份送請察核。

                    台北市市長吳三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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