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20130911教育論壇:永達事件凸顯的問題與啟示
2013/09/15 04:35
瀏覽360
迴響0
推薦1
引用0

一直以來,私校非法打壓教師勞動條件時有所聞,近日,再次傳出屏東永達技術學院校方片面縮減教師待遇,由於情況極其離譜,引起各界關注。

據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提供的資料顯示,永達技術學院董事會從2007年便開始片面修惡教師勞動條件,2007年少發半個月年終獎金,2008年則停發年終獎金,並且開始減薪(專業加給打7折),到了2009年專業加給則只剩一半,2010年起連導師費、超鐘點費、暑修費,甚至薪資都開始拖延積欠,成為一筆爛帳。20132月至今,學校完全沒發薪水,教職員已經8個月沒有收入,光是教師的部分,校方總共積欠的減薪、欠薪金額,估計已高達1.36億之多。

本案在高教工會大力協助、各友會積極聲援下,教育部已向教師工會與永達師生做出如下承諾:(台灣高教工會2013.09.06新聞稿)

一、教育部將籌組專案小組,盡快介入永達董事會與校務,並於一個月內解決教師欠薪、減薪之問題。對於過去校方片面減薪之行為,基於永達教師並不同意,校方片面舉動尚未完成合意變更勞動契約薪資,並無效力。教育部將命校方應把過去減薪數額一併歸還教師。

二、教育部應於三個月內完整調查與輔助永達校務問題,若欠減薪未完全歸還、違法狀況未有改善、校務難以正常運作,教育部將依私校法第25條向法院聲請解散董事會、並啟動接管重組之事宜。

三、專案小組每次南下至永達訪談董事會或校方人員,也應訪談永達教師工會成員,以確保資訊之透明與正確。

儘管如此,做為近年來最具指標的教育界勞資爭議,「永達事件」凸顯的問題實值得持續討論。

    一、師生權益具有高度一致性:本案雖是典型的私校苛扣教師薪資案,但基於教育的特殊性,學校經營者片面緊縮教師勞動條件,諸如:縮減教師員額編制、任意逼退、資遣教師、片面減薪停薪,不僅做為受雇者的教職員工直接受害,也連帶大幅增加該校生師比,教師勞動條件因而急速惡化,學校甚至面臨排不出課的窘境,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本案再次證明,師生權益具有高度一致性,教師勞動條件的惡化,必將衝擊學生學習品質,依此,維護教師勞動權益,其實就是確保學生受教權。

    二、大學自治不是違法濫權藉口:以往遇有大學勞資爭議事件,教育部每每以大學自治為由消極以對,殊不知,依照《私校法》相關規定(第四章專章「監督」,第45-55),做為主管機關,教育部對私校負有無可迴避的監督責任,以尊重「大學自治」為藉口,縱容私校黑箱作業,任憑學校苛扣、調整教師勞動條件,無異等於放任校方違法濫權,教育部應依《私校法》相關規定,積極介入永達校務管理;進一步言,大學教師同受《教師法》保障,教育部應依《教師法》第15條規定,「因系、所、科、組、課程調整或學校減班、停辦、解散時,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對仍願繼續任教且有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之合格教師,應優先輔導遷調或介聘。」

    三、私校必須接受公共監督:私立學校作為教育公共化的一環,從學校設立到校務經營,均有賴公共資源挹注,理應接受公共監督。類此內控不彰的案例,尤應該加強公共監督,以確保教育的公共性與專業性,全國教師工會此前即曾主張修正《私校法》,明定私校應置公益董事以及公益監察人,或可做為後續修法努力方向。

    四、加入工會是強化集體勞動關係的第一步:回顧教育人員工會組織歷程,無論是在教師會時期,或是教師工會可以合法組織的現在,高教工作者的組織率,均明顯低於中小學教師,即便以此次「永達事件」為例,該校教職員遭校方非法減薪已行之多年,可學校教師卻直到今年暑假方才尋求加入工會組織,這當非維護師生權益的積極作為,須知,對台灣的高等教育而言,少子化的危機其實尚未真正發生,未來幾年,隨著生源持續減少,高等教育的整併、退場,以及因此產生的教師工作權、學生受教權問題,情勢必然更加嚴峻,高教工作者唯有積極組織並加入工會,方能發揮集體力量維護教育品質與師生權益。(20130911台灣立報教育論壇)

有誰推薦more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