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師範大學日前召開校務會議,通過在「學生獎懲規則」中增訂「未經學校同意,而利用學校名義從事請願、集會、遊行者,應記予大過處分」的規定,引起各方議論。據學生表示,學校之所以提案限制學生權利,係因在校方以「校內申訴管道暢通」為由否定了學生的遊行申請之後,學生仍繼續遊行的結果。
無論出於何種原因,實在很難想像,在台灣解嚴已經二十餘年的今天,竟然還有大學如此箝制學生的基本權利。
眾所周知,集會遊行本來就是受憲法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利,大學自治絕不是校園戒嚴的護身符,學校所有章則都不應牴觸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利,當集會遊行法屢屢被進步社團批評為違憲惡法時,高師大校方竟然想出在「學生獎懲規則」中嚇阻學生集會遊行的招數,嚴重悖離社會進步價值。
我們以為,學生宿舍要如何管理?確屬校園內部事項,並非不能理性討論,校方擔心取消門禁後可能引起正反不同意見紛擾的用心,相信外界也不難理解,重點是,追求真理、批判精神、關心公共事務,不僅是大學的重要精神,更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內涵。以本案為例,高師大學生完全有能力經由公共討論,提出各方可以接受的宿舍管理自治方案,然而,面對學生發起遊行要求「催生民主友善的大學校園」,高師大校方不僅無力順勢引導學生參與討論,甚至反過來以由上而下的威權管制進一步扼殺校園民主,實在是對大學自治與校園民主的褻瀆。
高師大校方之所以限制學生基本權利,要係擔心學生影響所謂的校譽,殊不知,比起學生發起的遊行,高師大校長戴嘉南在校務會議上種種封建言論,諸如「舉凡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系學會及高師大任何系所,皆不得以高師大的名義如『高師大某單位』、『高師大某身份』從事對外活動,包含連署聲援、遊行等。」甚至「老師對外發言也需要送公文簽准,只要發言內是好的都可以通過,但影響校譽就不行。」更起了讓高師大的反動形象迅速深入人心的關鍵作用,究竟誰才是影響高師大校譽的罪魁禍首,難道還不夠清楚嗎?
大學如果不能引領社會進步倒也罷了,總不能自甘墮落成自外於社會的封建堡壘,哪裡還需要什麼大學評鑑,高師大的校園戒嚴已經為台灣高教寫下墓誌銘。(20100701台灣立報咄咄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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